卷二·通玄指要賦(楊氏註解)
作者:楊繼洲
必欲治病,莫如用針。巧運神機之妙,工開聖理之深。
夫治病之法,有針灸,有藥餌,然藥餌或出於幽遠之方,有時缺少,而又有新陳之不等,真偽之不同,其何以奏膚功,起沉疴也?惟精於針,可以隨身帶用,以備緩急。
巧者,功之善也;運者,變之理也。神者,望而知之。機者,事之微也。妙者,治之應也。
工者,治病之體。聖者,妙用之端。故《難經》云:“問而知之謂之工,聞而知之謂之聖。”夫醫者意也,默識心通,貫融神會,外感內傷,自然覺悟,豈不謂聖理之深也。
外取砭針,能蠲邪而扶正;中含水火,善回陽而倒陰。
砭針者,砭石是也。此針出東海,中有一山,名曰高峰,其山有石,形如玉簪,生自圓長,磨之有鋒尖,可以為針,治病療邪無不愈。
水火者,寒熱也。惟針之中,有寒邪補瀉之法,是進退水火之功也。回陽者,謂陽盛則極熱,故瀉其邪氣,其病自得清涼矣。倒陰者,謂陰盛則極寒,故補其虛寒,其病自得溫和矣。此回陽倒陰之理,補瀉盛衰之功。
原夫絡別支殊,經交錯綜,或溝池溪谷以歧異,或山海丘陵而隙共.
別者,辨也。支者,絡之分派也。《素問》云:“絡穴有一十五,於十二經中每經各有一絡。外有三絡:陽蹻絡,在足太陽經;陰蹻絡,在足少陰經;脾之大絡,在足太陰經。”此是十五絡也,各有支殊之處,有積絡,有浮絡,故言絡別支殊。
經交者,十二經也。錯者,交錯也。綜者,總聚也。言足厥陰肝經,交出足太陰脾經之後,足太陰脾經,交出厥陰肝經之前,此是經絡交錯,總聚之理也。
歧者,路也。其脈穴之中,有呼為溝、池、溪、谷之名者,如歧路之各異也。若水溝、風池、後溪、合谷之類是也。一雲《銅人經》乃分四穴。溝者水溝穴,池者天池穴,溪者太溪穴,谷者陽穀穴。所謂四穴同治,而分三路,皆皈於一原。
隙者,孔穴或取山、海、丘、陵而為名者,其孔穴之同共也。如承山、照海、商丘、陰陵之類是也。一雲《銅人經》亦分四穴、山者承山穴,海者氣海穴,丘者丘墟穴,陵者陰陵穴。四經相應,包含萬化之眾也。斯流派以難揆,在條綱而有統。
此言經絡貫通,如水流之分派,雖然難以揆度,在條目綱領之提挈,亦有統緒也。故書云:“若綱有條而不紊。”一雲經言:“井滎俞原經合,甲日起甲戌時,乃膽受病,竅陰所出為井金,俠溪所溜為滎水,臨泣所注為俞木,丘墟所過為原,陽輔所行為經火,陽陵泉所入為合土。凡此流注之道,須看日腳,陰日刺五穴,陽日刺六穴。”
理繁而昧,縱補瀉以何功?法捷而明,自迎隨而得用。
蓋聖人立意,垂法於後世,使其自曉也。若心無主持,則義理繁亂,而不能明解,縱依補瀉之法,亦有何效?或云:“假如小腸實則瀉小海,虛則補後溪;大腸實則瀉二間,虛則補曲池;膽實則瀉陽輔,虛則補俠溪。”此之謂也。中工治病已成之後,惟不知此理,不明虛實,妄投針藥,此乃醫之誤也。
夫用針之法,要在識其通變,捷而能明,自然於迎隨之間,而得施為之妙也。
且如行步難移,太沖最奇。
人中除脊膂之強痛;神門去心性之呆痴。
風傷項急,始求於風府;頭暈目眩,要覓於風池。
耳閉須聽會而治也,眼痛則合谷以推之。
胸結身黃,取湧泉而即可;腦昏目赤,瀉攢竹以便宜。
但見兩肘之拘攣,仗曲池而平掃;四肢之懈惰,憑照海以消除。
牙齒痛,呂細堪治;頭項強,承漿可保。
太白宣通於氣沖,陰陵開通於水道。
腹膨而脹,奪內庭以休遲;筋轉而疼,瀉承山而在早。
大抵腳腕痛,崑崙解愈;股膝疼,陰市能醫。
癇發癲狂兮,憑後溪而療理;瘧生寒熱兮,仗間使以扶持。
期門罷胸滿血膨而可已,勞宮退胃翻心痛亦何疑。
太白脾家真土也,能生肺金。陰陵泉,真水也,滋濟萬物。
稽夫大敦去七疝之偏墜,王公謂此;三里卻五勞之羸瘦,華佗言斯。
固知腕骨祛黃;然骨瀉腎
行間治膝腫目疾;尺澤去肘疼筋緊。
目昏不見,二間宜取;鼻窒無聞,迎香可引。
肩井除兩臂難任;絲竹療頭疼不忍。
咳嗽寒痰,列缺堪治;眵覩冷淚,臨泣尤準。
頭臨泣穴。
髖骨將腿痛以祛殘;腎俞把腰疼而瀉盡。
髖骨二穴,在委中上三寸,髀樞中,垂手取之,治腿足疼痛,針三分。一云:“跨骨在膝臏上一寸,兩筋空處是穴,刺入五分,先補後瀉,其病自除。”此即梁丘穴也,更治乳癰。按此兩解,俱與經外奇穴不同,並存,以俟知者。
以見越人治屍厥於維會,隨手而蘇;文伯瀉死胎於陰交,應針而隕。
維會二穴,在足外踝上三寸(陽輔穴),內應足少陽膽經。屍厥者,卒喪之症,其病口噤氣絕,狀如死,不識人。昔越人過虢,虢太子死未半日,越人診太子脈曰:“太子之病為屍厥也。脈亂故形如死,太子實未死也。”乃使弟子子陽,鑱針砥石,以取外三陽、五會,有間,太子蘇,二旬而復。故天下盡以扁鵲能生死人。鵲聞之曰:“此自當生者,吾能使之生耳。”又云:“乃玉泉穴,在臍下四寸是穴(中極穴),手之三陽脈,維於玉泉,是足三陽脈會。治卒中屍厥,恍惚不省人事,血淋下瘕,小便赤澀,失精夢遺,臍腹疼痛,結如盆杯,男子陽氣虛憊,疝氣水腫,賁豚搶心,氣急而喘。”經云:“太子屍厥,越人刺維會而復甦。此即玉泉穴。真起死回生奇術。婦人血氣症瘕堅積,臍下冷痛,子宮斷緒,四度刺有孕,使胞和暖,或產後惡露不止,月事不調,血結成塊,盡能治之。針八分,留五呼,得氣即瀉,更宜多灸為妙。”
灸三壯,針三分。昔宋太子善醫術,出苑游,逢一懷娠女人,太子診之曰:“是一女子。”令徐文伯診之,文伯曰:“是一男一女。”太子性暴,欲剖腹視之。文伯止曰:“臣請針之。”於是瀉足三陰交,補手陽明合谷,其胎應針而落,果如文伯之言。故今言妊婦不可針此穴。昔文伯見一婦人臨產症危,視之,乃子死在腹中,刺足三陰交二穴,又瀉足太沖二穴,其子隨手而下。此說與《銅人》之文又不相同。
聖人於是察麻與痛,分實與虛。實則自外而入也,虛則自內而出歟!
雖雲諸疼痛皆以為實,諸癢麻皆以為虛,此大略也,未盡其善。其中有豐肥堅硬,而得其疼痛之疾者;亦有虛羸氣弱,而感其疼痛之病者。非執而斷之,仍要推其得病之原,別其內外之感,然後真知其虛實也。實者瀉之,虛者補之。
夫冒風寒,中暑濕,此四時者,或因一時所感而受病者,謂實邪,此疾蓋是自外而入於內也。多憂慮,少心血,因內傷而致病者,謂虛邪,此疾蓋是自內而出於外也。此分虛實內外之理也。一云:“夫療病之法,全在識見,癢麻為虛,虛當補其母;疼痛為實,實當瀉其子。且如肝實,瀉行間二穴,火乃肝木之子;肝虛,補曲泉二穴,水乃肝木之母。胃實,瀉厲兌二穴,金乃胃土之子;胃虛,補解溪二穴,火乃胃土之母。三焦實,瀉天井二穴;三焦虛,補中渚二穴。膀胱實,瀉束骨二穴;膀胱虛,補至陰二穴。故經云:“虛羸癢麻,氣弱者補之;豐肥堅硬,疼痛腫滿者瀉之。”凡刺之要,只就本經,取井滎俞原經合,行子母補瀉之法,乃為樞要。深知血氣往來多少之道,取穴之法,各明其部分,即依本經而刺,無不效也。
故濟母而裨其不足;奪子而平其有餘。
裨者,補也。濟母者,蓋補其不足也。奪子者,奪去其有餘也。此補母瀉子之法,按《補瀉經》云:“只非刺一經而已。假令肝木之病,實則瀉心火之子,虛則補腎水之母,其肝經自得安矣。五臟仿此。”一云:“虛當補其母,實當瀉其子。”故知肝勝脾,肝有病必傳與脾,聖人治未病,當先實脾,使不受肝之賊邪,子母不許相傳,大概當實其母,正氣以增,邪氣必去。氣血往來,無偏傷,傷則疾蜂起矣。
觀二十七之經絡,一一明辨;據四百四之疾症,件件皆除。
經者,十二經也。絡者,十五絡也。總計二十七之經絡相隨,上下流行。觀之者,一一明辨也。
歧伯云:“凡人稟乾坤而立身,隨陰陽而造化,按八節而榮,順四時而易,調神養氣,習性咽津,故得安和,四大舒緩。或一脈不調,則眾疾俱動,四大不和,百病皆生。”凡人之一身,總計四百四病,不能一一具載,然變症雖多,但依經用法,件件皆除也。
故得夭枉都無,躋斯民於壽域;幾微已判,彰往古之玄書。
躋者,登也。夭者,短也。枉者,誤傷其命也。夫醫之道,若能明此用針之理,除疼痛迅若手捻,破鬱結渙如冰釋。既得如此之妙,自此之後,並無夭枉之病。故斯民皆使登長壽之域矣。
幾微者,奧妙之理也。判,開也。彰,明也。玄,妙也。令奧妙之理,已煥然明著於前,使後學易曉。
抑又聞心胸病,求掌後之大陵;肩背患,責肘前之三里。
冷痹腎敗,取足陽明之土;連臍腹痛,瀉足少陰之水。
脊間心後者,針中渚而立痊;脅下肋邊者,刺陽陵而即止。
頭項痛,擬後溪以安然;腰腳疼,在委中而已矣。
夫用針之士,於此理苟能明焉,收祛邪之功,而在乎捻指。
夫用針之士,先要明其針法,次知形氣所在,經絡左右所起,血氣所行,逆順所會,補虛瀉實之法,去邪安正之道,方能除疼痛於目前,療疾病於指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