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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純偏官有制例

作者:張楠

鄭尚書造  庚寅  壬午  戊寅  甲寅

朱尚書造  庚辰  丙戌  戊戌  甲寅

范尚書造  辛巳  辛丑  乙卯  丁亥

《格解》又分五行遇月支偏官,歲時中亦宜制伏為一節。分四柱純雜有制,定居一品之尊,略見一位正官,官殺混雜反賤為一節。至於中間類有去官留殺,亦有去殺留官兩句,乃刪之而不用,俱屬可疑。

《喜忌篇》云:四柱殺旺運純,身旺為官清貴。

舊注云:“此七殺即偏官也。”且如甲忌庚為七殺,而甲生於寅地,乃身旺。其中暗包丙長生,則不畏金為殺。以殺化為偏官,則甲庚各自恃旺之勢,而行純殺之運,乃為極品之貴,此說似牽強。蓋身殺或強,而或制伏得宜,固多權貴者,使柱中殺旺身強無制,又行純殺無制之運,乃為極品之貴,恐不可從。或者又解為身旺殺旺,身殺居長生帝旺之鄉,及通月氣者是也。運純謂中和之道,制殺化殺之運是也。清貴者,清高而貴顯,繡衣黃門是也。蓋四柱中七殺日主俱旺,無食神制殺,運入制伏之地,則為清高而貴顯也。此說可從。

《喜忌篇》云:柱中七殺全彰,身旺極貧。

舊註解曰:“傷官本祿之七殺,敗財本馬之七殺,偏官本身之七殺,四柱有之,身旺建祿不為富矣。”此誠確論可從。蓋建祿身旺之人,喜見財官,所謂一見財官,自然成福是已。忌見七殺反傷,所謂切忌會殺為凶是已。若柱中有傷官,則官祿之七殺彰矣。此所以為全彰,雖見祿身旺,聘不自聊者,故曰:“身旺極貧。”或曰此乃純殺格怕身弱也。蓋言人命四柱中七殺之神全彰著,又身弱者,乃極貧窮夭壽之人也,乃又為身弱極貧無壽。噫!以此解殺重身輕終身有損可也,以此解非夭即貧定是身衰遇鬼可也,解此節則鑿之甚矣。

<繼善篇>:云:庚值寅而遇丙,主旺無危。

補曰:庚日值寅,坐休絕之地,而柱中又遇丙,似乎衰而有危。然寅中戊土生長,能生庚金,以泄丙火之氣,乃絕處逢生,名曰胎元受氣,又名小長生。人命逢之,主一生造化,衣祿興旺而無危,非言日主之旺也。下文雲金遇艮而遇土,號曰還魂。或者以庚寅日為主旺不通,遂以庚值寅而為庚值申,以迎合主旺為日主之旺。非經本義,不可從。

古歌云:絕處逢生少人知,卻去當生命理推。返本還原宜細辨,忽然屯否莫猜疑。

又歌云:或雲胎養小長生,人命惟逢自積靈。若也修文應稱遂,不然榮運亦光亨。

古歌云:偏官如虎怕沖多,運旺身強豈奈何。身弱虎強成禍害,身強制伏貴中和。

補曰:月上偏官,謂陽見陽,陰見陰。如甲生申月,乙生酉月,是已。為人剛暴好殺,觸之則怒,性情如虎,最怕三性六害,或羊刃魁罡相衝,,必有凶禍。最喜運皆旺相,身強有制,化為權貴。若身弱殺強,無制之運,則虎加翼者也,其咆哮之威不可御,反為所噬。然偏官固宜制伏。亦貴中和。如一位偏官,制伏有二三,復行制伏之運,反不作福,何以言之?蓋盡法無民,可繹思也。

又歌曰:偏官不可例言凶,有制還他衣祿豐。幹上食神支又合,兒孫滿眼福無窮。

解曰:偏官即克我之神,本為惡宿兇殺。然不可例言凶也,須要制伏。有制伏之權要,則衣祿不期豐而自豐。天干有食神,如甲見丙,地支有食神,如卯中乙木合申中庚金之類。則子孫振振,有無窮之福矣。所謂七殺有制亦多兒是已。

又歌曰:偏官有制化為權,英俊文章發少年。歲運若行身旺地,功名大用福雙全。

解曰:偏官之格,雖為人凶暴無忌憚,然無制則為七殺,有制則為偏官,即化為權貴,少年穩步青雲,在歲題名黃榜,碧是文章顯赫之人,故曰英俊文章發少年。殺強有制,故曰美矣。若運衰弱,欲其大用也難矣。若歲運又無制,則聲名特達遍朝野,所謂從殺多是大富大貴之人。所謂平生為富貴,只因殺重身柔,此等格局,但多夭耳。若運扶身旺,與殺為敵,或七殺透露,食神破局,皆不吉。

又歌云:五陽坐日全逢殺,棄命相逢命不堅。如見五陰臨此地,殺星根敗難言吉。

補曰:舊文末句,本謂殺星之根敗而無氣,身無所從,則禍即至,而為吉難言。或者改根敗為臨敗,非也。又一說,改殺星而為殺強,以根敗而為日主之根敗亦非也。《格解》謂殺強根敗吉難言,但非棄命從殺之意。蓋從殺者,正不嫌於殺強根敗耳。誠是但未知其根敗,非日主之根敗。識者詳之。

又歌云:土臨卯位三合全,木忌當生金水纏。火木旺鄉名利顯,再逢坤坎禍連綿。

補曰:舊文第二句,原是“不忌當生金水纏”而或者改為“不見”與末句“再逢”字不相應,仍當作不忌看。蓋土臨卯位,謂己卯日主,亥卯未三合殺局,謂從殺亦可。當生金水,俱有謂金生水,水生殺,亦不忌。或行火木旺運,殺印相生,功名顯達。再行坤坎金水之運,必禍連。蓋當生既逢金制,而運又逢之,必禍連綿不已,所謂食神破局反不吉是已。又一說末句舊文,原是福連綿,而或改為禍連綿亦非。蓋己卯日主,逢亥卯未三合,是謂殺強身弱,當生金水相纏,水固生殺,而金能制殺。故不忌。及犯行身旺之地,則廊廟之客,金紫之貴,所必至矣,故曰功名大用雙全。/////

又歌曰:殺星原有制神降,制旺身強貴必昌。若見制神先有損,反將富貴變災殃。

解曰:煞星者,七殺偏官也。制神者食神也,使月上逢七殺,而有食神降製得宜。又身居強旺之地,則富貴榮昌必矣。若食神逢梟,則食神先自損矣,不惟失其富貴,且有災殃。所謂食神制殺逢梟,不貧則夭是也。

《玄機賦》云:身強殺淺,殺運無妨,殺重身輕,制鄉為福。

解曰:身居強旺而殺淺者,強行殺旺無制之運,亦無妨害,所謂原犯鬼輕,制卻為非是也。七殺外重而身弱者,雖行制伏得宜之鄉,方可發福,所謂一見制伏卻為貴是已。

《天玄賦》云:殺星重而行殺旺運,早赴幽冥之客。

補曰:身弱殺重,宜行制伏之運,則為福為壽。而又行殺旺之鄉,必至於夭壽而死。故云。

《定真篇》云:七殺無制,逢官祿為禍,而壽元不久。

七殺以有制為貴,若無制伏,又逢正官,且建其官之祿,如甲逢庚無制,又逢辛官星祿之數,則為官殺混雜。《萬金賦》云:官殺混雜當壽夭。

《幽玄賦》云:身太柔殺太重,聲名遍野。

身勢太柔,略無一點根氣,七殺太重,而滿盤重重。三合火木旺鄉,木生火,火生土,殺印相生,功名著,再逢申坎金水之運,福自連綿。蓋當生雖有金水,而制伏尚不及,必再逢金水,方為制伏得宜,當享福於不替也。

丙戌  戊戌  辛未  壬辰    進賢朱廷升尚書  貴命土厚埋金格

楠月:重重土厚去埋金,官殺那堪泄氣深,最喜運行財旺地,聲華不日振儒林。

辛未日乾,身坐土位,年月日時俱有土盎,正謂金賴土生。土厚而金遭埋沒,初行北方庚子辛丑運,金腿土氣盛,塞滯不利。後行東方寅卯甲乙運,破土而生官殺,位登台閣。

庚子  己卯  癸酉  辛酉  嚴介溪閣老貴命去食存殺格

楠曰:見殺雖當論殺星,殺衰誰養殺精神。不堪卯木為真病,時有辛金去病人。

癸水生卯,己土殺星,天干透出,是以有殺只論殺。蓋喜殺衰,要嫌地支兩重乙木,暗來克殺,作一3殺制伏太過,則為重病。蓋得辛酉時,衝去卯木為藥也。早行南方,衰殺得地,  登科甲,運入西方金運,制去病神,位登宰相,名顯天下,貴而且壽。直入亥運,會起木來損殺,膏肓之疾復作,忽生奇禍而死。

丙子  庚子丁丑  辛亥      江格溪劉翰十六公水重土輕格

楠曰:丁生子月水汪洋,七殺雖多喜被藏。幸得醜中  土製,南方土運發非常。

丁火生於子月,七殺極旺矣。再加年日時中,俱有水氣,來克丁火,但水雖多,喜靜伏於地支,其凶未逞於天干。若原殺逞天干,主早年夭也。壬寅癸丑甲辰運,雖是東方,亦嫌壬癸水蓋頭,雖好亦蹇晦。大運入巳午未,衝去水神,財發萬緡,蓋喜土來克水也。入身水得長生,壽至八十餘死。

醜  壬寅  庚子  乙酉    書坊楊員四公富命制殺太過

楠曰:庚生寅月火神經,壬癸重來制伏明。土木運中人富貴,再行金水禍來並。

庚子日生寅月,年月丁壬作化,生火助殺,用殺明矣。本命三陽之火尚衰,金水寒威猶在,壬癸水透天干,制伏太過,病在此矣。猶喜羊刃存時,醜酉合金得局,身主不弱,又得乙庚存時,化金成旺,早行子醜,丙火氣寒,殺衰不能為我運動,故多蹇滯。漸行己亥,甲木財神得生,財來生殺,隱隱興隆。一入戊戌,原壬水為丙火之病神,一見戊土,克去壬水淨盡,如鴻毛之遇風,飄然而舉,如枯苗之得雨,勃然而興,財發萬緡,書林出色,豈偶然哉!大運入酉,丙火殺神死地,更且財來生水,水來滅殺,法盡無民,其死也非偶然也。

癸巳  己未  庚子  甲申   臨川饒舜臣春元貴命制殺太過格

楠曰:庚生未月火雖炎,制殺那堪水火嚴。甲乙丙丁資殺運,青雲得路豈能淹。

此格與李閣老制殺之理頗同。但未月二陰,水方進氣,水氣比肩更甚。運行東方,財來生殺,七殺得權,雲路高登,其理宜也。

丙戌  庚子  丁卯  丙午  吾都王仁五公制殺太過富命

楠曰:丁生子月水雖寒,一殺那堪制兩般。己土病神宜卯木,東方木運始堪歡。

丁生子月,殺星本旺,那堪一殺而有戌午兩土以制之,正謂殺不足,而制有餘。賴有日下卯木,破出午中己土,以卯木為福神,東方壬寅癸卯甲乙運,助起木來克土,財發千緡。一入巳午未鄉,破敗如洗,未運土重,殺墓死矣。

己酉  戊辰  癸酉  丙辰     江格溪傅佑十五公富命殺多生印格

楠曰:癸水生辰土氣重,土生金印助身榮。不堪丙火為金病,見水名為既濟功。

癸水生辰,本為土重水輕也。官殺雖重,蓋得己土貪生於酉,戊土自坐辰庫,更得辰相合,其土見金不來克身,反去生印,而助身也。遙見時上丙火精欲克酉為病,迨後入丙寅運,金絕於寅,傾家蕩產,片瓦未留。一入北方,見水去火存印,一發如雷。入戌,火土太重死矣。

庚午  己丑  壬辰  甲辰   撫城過桓文生員土重水輕格

楠曰:壬臨丑月水之垣,殺重官多也不  。制殺喜看時有甲,棘闈之陳幾乎先。

壬辰日生丑月,壬水之氣有寓焉。但四柱有土,官殺之氣盛,水氣輕也。喜時上甲木進氣制殺,本為登科之命,但不合年上有庚壞甲,故此未遂。運行寅卯壬運,木神生旺,屢戰秋闈。大運入辰丙午流年,戊土殺得地,殺旺攻身而死。

甲午  丁丑  壬辰  甲辰   宜黃縣住廩牽豬牯貧命殺重身輕

楠曰:壬臨丑月殺星多,印破難生受折磨。再看運行財殺地,一生勞碌受奔波。

壬水雖生丑月,蓋因財殺太多,雖醜中有一點辛金,蓋緣不曾會局,月有丁火,貼身暗破辛金壞印,作不得殺化印生。只作殺重身輕。運行東方,木神制殺,衣食頗給。再行南方,殺旺運,身雖不死,亦住廩牽豬牯度活,入未殺重而死。

壬辰  丁未  辛丑  甲午  臨川劉覺吾貴命火重水輕格

楠曰:辛生未月火乘權,時殺重逢一氣全。制殺水輕宜水運,官居樞要掌銓衡。

辛金生於未月,伏制猶炎,喜年上丁壬合殺為貴。月中雖有丁火,醜中癸水去之,止用時上一位貴格。然火氣旺而水氣輕,原雖有壬癸之水,且四柱土重,亦能去水也。所以運入亥位,  顯官,其理然也。

壬辰  丁未  辛丑  壬辰  水重火輕之格

楠曰:兩火那堪六水傷,殺星制過害非常。再行水運生難獲,死敗徒流禍幾場。

辛金生未,本是火炎之域,夫何止有二火為殺,六水制之,此為七殺制過,盡法無民,可不畏哉。與前貴造天淵之隔,理則然也,前則有甲午時,多一重木火之氣,則火重水輕,所以宜行北方。此則水重火輕,則畏行北方。此命一入亥運,問遼東三萬里充軍,壬水年水又旺,非命而死也。

甲寅  辛未  辛未  丁酉  臨川周半峰火多為病格

楠曰:辛金坐未殺星多,丁火傷辛苦太多。運喜北方能去殺,最宜水火制中和。

辛生未月,丁火過多,運入北方水運,濫知命術,而得冠帶,自且不知,吾以水濟火炎之理告之,方諳斯理。吾以寅運火旺必死,寅運果死耳。

己未  己巳  庚子  甲申  建寧李默閣老制殺太過貴命火不足格

楠曰:庚金巳月殺雖強,制殺那堪水性狂。衰殺喜行寅卯運,北方重見水難當。

庚生巳月,殺星本然旺矣。夫何見水結局制殺星?雖年支有丁火相幫,然又見土多,亦泄弱火之氣。此以制殺太過,運行丙寅丁卯乙丑,火木之地,助起殺神,能為我用,此所謂火不足宜補起火也。位登黃閣。運行亥子,水來破殺,死宜矣。

丁酉  丙午  戊寅  丁巳  臨川帥謙齋貴制殺太過格

楠曰:戊寅日下殺星微,己酉那堪太制之。運入東方官殺顯,枯苗得雨發生機。

戊土生午,火氣炎盛,運入壬癸去火之炎,再喜培起寅中甲木,其貴然耳。此以火旺衰殺為病,去火存殺為去病神也。

乙酉  丁亥  丙午  己丑   先伯英四公制殺太過格

楠曰:丙生亥月兩幫身,一殺那堪三制神。運入西方生殺地,超騰不作等閒人。

丙火生亥,殺星本可畏也,然有丁火,合去三重己土製之太過。大運入乙酉甲申,破土生殺,發財數千緡。壬癸運美,午未運中制殺太甚,屢遭凶變,入巳丙戌年,六十二歲死矣,重見戊土破壬也。

丁未  己酉  乙巳  丁亥  先兄西庵  制殺太過

楠曰:乙木生臨酉巳垣,兩金制火制相連。不宜見火重攻殺,去火存金是福田。

乙木生酉月,本根輕也,畏金制。夫何金少而火多,制殺太過,盡殺無民?在行丙午,制過殺星,屢屢克子,且財名不遂。大運入辰,坐壬癸之水,去火存金,財源大振,貴產佳兒,福壽兩全。寅運見火克金,災生回祿,入醜殺星入墓,八十三歲而死。

庚辰  甲申  丁未  丙午  宜黃譚二華尚書貴命身強殺淺格

楠曰:丁火生申水氣微,殺輕身旺貴何疑。水輕喜入汪洋運,職掌兵權震外夷。

丁生申月,伏火尚有餘炎,蓋喜年月合成殺局,所謂身強殺淺,萬戶封侯。運行北方,補其水用殺得權,名魁夷夏,豈偶然哉。俗術安以龍奔天河為譽,不根理之所有,何其謬哉?

乙酉  辛巳  己酉  乙亥   本府楊太爺貴命身強殺簽格

楠曰:己土生臨身旺相鄉,土金清秀大非常。財逢七殺輕為病,滋殺威權顯廟廊。

己生巳月,火土本旺,蓋辛金清清透出,己土好泄其精,而從金為用神,殺為權柄,蓋得時上殺星,宜行殺旺地,及生殺地。所以運轉東北,七殺本輕,今得生旺之地於東北,耿耿二運,豈不富且貴乎。止畏辛金制殺太過,則不及耳。

丁卯  甲辰  戊午  癸亥  一丐者命殺重無制

楠曰:戊土生辰木旺鄉,貼身七殺太剛強。不堪頑殺原無制,只作齊人覓四方。

戊土生辰木之分野,再加亥卯結成木局。且甲木透出天干,又行北方財地,生其七殺,正謂財生七殺趕身衰,運雖有庚辛,亦不能制者何也?蓋緣四柱中原無一點金氣,雖逢金亦不能制,根在苗先也。一生為乞丐,亥運殺旺方死。

丙子  甲午  己亥  乙亥   女命貧淫夫星犯重

楠曰:爭權官殺亦何多,疊見夫星克制過。洛浦風塵真可鄙,只因八字犯淫訛。

己土得祿於子,身主有氣,又不能從殺也,而且見三甲作合,貪合忘夫,所合不得其正。再行東方官殺,多夫之地,豈不大肆淫風,而作桑間濮上之女乎。且身旺不旺而弱不弱,還作殺重,貧可知矣。

壬辰  己酉  乙未  辛巳  尚書妻火少金多格

楠曰:乙木那堪疊見金,金多火少病堪尋。去金宜入南方運,宮閭方知有貴人。

乙日生於酉月,巳酉合成金局。木不足而金有餘,此謂夫星太旺,宜傷官食神之運,以克去其夫而得其夫。所以貴而有子也,正謂金有餘,行火運以去其金也。一生富貴,夫子全美也。

丙申  癸巳  己亥  乙亥  女貴命金有餘財不足格

楠曰:己臨亥日坐夫宮,申巳刑沖作病神。運入東方夫旺地,豈同閨閣等閒人。

己土生臨巳月,庚金得祿得生,兩重亥中夫星,克去明矣。惟有時上一點殺星為夫也。夫星孤秀,所以行東方旺夫之地,夫為參政,五子俱非常人,子星得祿故也。

庚寅  甲申  戊辰  丁巳  克損七殺金有餘財不足之格

楠曰:金神克木不存夫,疊疊刑沖夫不如。行運不宜金再見,不堪重睹鏡鸞孤。

戊土用年上寅中甲木為夫,申宮庚金破之,用日上寅木為夫,巳上庚金破之,用月上甲木為夫,年上庚金破之,徒見夫而無夫也。一入辛巳庚運,三年而兩嫁有之,五年而三嫁有之,損七夫矣。

辛巳  乙未  乙酉  壬午  逸叟妻火重而金頗輕

楠曰:乙木生臨伏火炎,金衰頗以火為嫌。丙丁運上多災病,金水重逢樂自然。

乙木生臨六月中旬,火氣炎蒸,雖有多金,然金氣自消矣。但喜坐下夫星得祿,雖火旺而不能傷夫也。凡女命坐下見夫星者當美。初行丙丁二字,辛金被制,生子不育,而且多災。戊己艮金之運,助比夫星,生子而身頗安也。

乙卯  癸未  辛未  甲午  旺興夫子命火重水輕格

楠曰:辛金坐未火炎陽,金水三陰入旺鄉。最慨四柱多火氣,喜行金水福榮昌。

辛金生未,三陰將進之時。夫子二星,俱已受氣。但四柱水金尤盛。但得火俱伏藏,天干動制之有力。早行丙戌,助夫攻身,屢損子星。運入北方,火炎水制,助子興家,五福俱全。入寅七十五死,兄嫂長三孺人也。

丙戌  丁酉  乙巳  戊寅   貧命制夫太過

楠曰:乙木逢金夫本榮,不堪太重製夫星。北方運美南方否,此理分明豈徇情。

乙木生臨酉月,坐下夫星得祿,本為好也。不堪重重見火,傷損夫星,再行南方午未運中,夫逃子竄,身兒不振,蓋為火多制金也。癸巳壬辰兩運,衣食滿給,夫子如故,蓋喜壬癸水破火而存金也。

辛丑  辛丑  乙亥  丙戌   先貧後富金多火少

楠曰:乙木逢金火損傷,時逢丙火制相當。直看老景南方運,夫子興隆大異常。

乙木生醜,木氣本枯,再加五殺攻之,身益衰矣。賴有丙火進氣,制殺福神,早行壬癸破丙,頗收艱辛。一入南方,丙午丁未克殺之地,五福俱全,入申殺旺方死。

甲戌  辛未  乙丑  乙酉   先貧後富金多火少

楠曰:乙木生臨未月提,木衰金旺理可知。直須火運將金克,定主興夫並旺兒。

乙木生未,雖有甲乙之木三重,夫何木氣退而金氣進,更且火氣輕而不能制金,所以見夫星多而身衰者,返為  身之賊也。運行己巳戊辰。財又生殺,貧苦克夫。一入丁卯,火制殺星,再醮助夫,丙寅旺殺得制,安享優遊,子孫並秀。

戊申  甲子  乙丑  乙酉  娼賤命殺多無制格

楠曰:乙木金多制太過,再行金運失中和。娼淫濁亂污中垢,受制於人楚撻多。

乙木生子,木氣無根,水木漂泛,四柱重重金氣,所以金多無夫,豈不為娼妓乎?原金多再行金旺之地,七殺攻馬,受制於人,多遭捶楚,入庚破甲,死無根也。

丙子  壬辰  庚子  庚辰  賤婢夫輕制過

楠曰:夫星衰弱制重重,火少那堪水氣沖。再入北方夫氣絕,一生婢妾走西東。

不合丙火無根,夫星透出,壬水重重克之,不宜運入北方,水氣益盈,夫氣日益不足。雖金水輕清,只作伶俐賤婢,理本然也。

丙子  戊戌  壬午  戊申  尚書夫人水進氣夫透天干格

楠曰:壬水生臨九月秋,水神進氣涌寒流。子午結局源深遠,紫誥榮封兩國優。

壬水生臨五陰之候,水氣盈矣。兩重戊土殺星,各坐生庫之地,其殺各有位矣。更得下通水局,任殺為夫。南方殺旺之地,相夫貴格,更兼旺子,子從夫出故也。

癸巳  己未  己亥  己巳  富夭女命制過夫星

楠曰:己聲未月木為夫,兩巳來沖木氣無。再入西方金旺地,金多克木壽應阻。

己生未月,本用甲乙木為夫也。夫何六月木衰,再加兩巳中庚金克之,其夫蓋衰矣。但八字純粹,生於富家,不宜運入庚申,再加庚金得祿,夫星之氣絕無,未嫁而死宜矣。觀其八字雖好,而行運不及。正謂源清而流濁也。

亥  庚子  戊戌  己未   狀元妻衰夫行夫旺運格

楠曰:戊土臨乾木得生,喜逢水旺木芽萌。夫衰最喜夫生運,定作人間女狀元。

戊戌土實自坐財鄉,更得年上甲木夫星得生,而喜木衰,有庚辛天干之金,暗來損木,則為有病,方為貴命也。大運一入壬寅,衰夫得祿,相夫而登廷試第一,豈不宜乎。又且生子,而作方伯,蓋貴子亦從貴夫生也。入巳,庚金損破夫星。而死。

時上一位貴格

楠曰:時上一位格,蓋取時上一點殺星。若日乾生旺,時上有殺,則用之為時上一位貴。若身旺殺衰,喜行旺運,富貴多子,蓋殺乃子星也,身旺能任其子也。若日乾弱,時上殺旺,怕行殺旺及財運,正謂財生七殺趕身衰,則主貧賤無子。殺能克身,不能生子,正謂時逢七殺水無兒。若時上有殺,亦要先安置殺星,或制去之,或合去之,方可用月上用神。

如不曾克制此殺,即當把時上殺為用神,月上雖有印星財星,亦不能用。故格格推詳,以殺為重。前人立言,說不分明。

補曰:時上牌內官,即時上一位貴格也。如陽見陽乾,陰見陰乾,相剋是也。透出為妙,只許一位,四柱不許再見。若年月日又有,則為辛苦勞碌之命也。要本身自旺如甲寅,自生如甲子之類,又要有制伏。有制則為偏官,無制則為七殺。又要制伏得中和,一位七殺,卻有兩三位制伏,是為太過。雖有學問,不榮仕路,乃是貧寒一老儒。故《喜忌篇》云:“偏官時遇,制伏太過,乃是貧儒。”四柱制伏多,要行七殺旺運,或三合得地,可發。若原無制伏,要行制伏之運,可發。如遇殺旺,無以制之,則禍生矣。時偏官為人性,重剛執不屈,傲物自高,膽氣雄豪。月偏官亦然。

又補曰:食神制殺,化鬼為官,固宜權貴。所謂食居先,殺居後,功名兩全是已。羊刃合殺,變凶為吉,亦能權貴。所謂甲以乙妹妻庚,凶為吉兆是已。

又補曰:食神制殺,不宜逢梟則禍,故曰食神制殺逢梟,不貧則夭。羊刃合殺,不宜財多,財多必咎。故曰,財生殺黨,夭折童年。

又曰:食神固能制殺,傷官亦能制殺,但傷官不如食神之力。夫羊刃固能合殺,而傷官亦能合殺,但傷官不如羊刃之勢顯。陽日傷官能制殺而不能合殺,如甲日見丁為傷官,能制庚金之殺,而不能合庚是已。陰日傷官能合殺,而自克制殺,如乙日見丙為傷官,能合辛金之殺,自能制辛是已。

又曰:殺一也,而馴服為用有二,制與化是也。制殺者,食神也,所謂服之以力也。化殺者印綬也,所謂服之以德也。與其制之以力,不若化之以德,故《通明賦》云:“制殺不如化殺高“。制化不可並立,有制不必有化,有化不必有制。倘若化神弱,制神強,施恩有不足之怨,化神旺,制神衰,臨事無禁制之能。

古歌云:時上偏官一位強,本身健旺富非常,年月並無官財殺,獨於時位最相當。

又曰:時上一位貴,藏在支中是,日主要剛強,利名方有氣。

補曰:此言時支偏官,如甲逢申時,乙逢酉時之類,乃藏在支中者也。日主強旺,名利必振,惟忌身弱,而力不能勝也。

又曰:時上偏官喜刃沖,身強制伏祿豐隆,正官若也來相混,身弱財生主困窮。

補曰:時上偏官,如甲日見庚乾,乙日見辛乾之類,不怕沖刑羊刃故也。《繼善篇》云:“時上偏官喜刃喜沖“。日主生旺,年月有食神制伏,所謂食居先,殺居後,功名兩全,爵祿豐厚,不喜正官來混。有兄不顯其弟,加以身勢衰弱,財生殺黨,必主貧寒困苦,所為不遂。

又曰:時上偏官一位強,日辰自旺貴非常。有財有印多財祿,注定天生作棟樑。

補曰:時上偏官,只喜一位,四柱中不要再見。日主自旺,如甲寅乙卯,或生於寅卯月之類,則身殺兩強,富貴過人。有財則時殺有根,有印則化殺生身,財馬官祿,自然興旺。

又曰:時逢七殺是偏官,有制身強好命看。制過喜逢殺旺運,三方得地發何難。

補曰:時逢七殺,乃是時上偏官格。身旺有制,如有一位殺,則有一位制,乃是貴人。文章振發,當作好命看。若有兩三位制伏,則為制伏太過,逢殺旺三合,得地之運,其發達也,勃然不可遏。苟制伏太過,而又不能行殺旺之運,雖文過李杜,終不能顯。

又曰:時逢七殺本無兒,此理人當仔細推。歲月時中知有制,定知有子貴而奇。

補曰:時上偏官建祿,主克子。若歲月中有食神制伏,或刃合,不惟有子,而且貴。故曰:時上偏官有制,晚子英奇。

《四言獨步》云:時殺無根,殺旺取貴。時殺多根,殺旺不利。

補曰:且如庚用迎為殺,生於寅,旺於巳午,庫於戌,乃殺之跟、根也。《格解》以財為根,亦是。若時乾虛露,既無根氣,又無財生,運行殺旺,富貴可得,如三合得地,既多根氣,又有財生,再行殺旺之鄉,反不利,而貧苦者多矣。

乙丑  乙酉  辛巳  甲午  東鄉徐少初貴命金火相停金重火輕格

楠曰:辛金坐酉旺成行,火煉秋金大異常。金旺火輕宜火運,少年早折桂枝香。

辛生酉月,喜得巳酉醜全成金局,喜得時上一點火神得祿,時上一位貴也,明矣。大抵金氣全局,金氣還勝,所以行午運,甲午流年,中鄉試,聯登黃甲。有乙未年生人,少了一頂金,午字運不好。所以金宜旺也。

丁亥  壬子  辛巳  丁酉  臨川序舒尚書貴命基金白水清水制火過格

楠曰:辛金子月水金清,留殺沖官格局明。金冷水輕重畏水,宜行火運展經綸。

去留舒配,用格明矣。年上七殺,壬水去之。日上正官,亥中壬水去之。惟存時上丁火,作時上一位貴格。但十一月之火,風寒之候。火氣衰弱為病。畏金水之鄉,宜丙丁戊己之運,真貴人也。蓋丙丁能助起衰殺也,戊己能制壬癸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