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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玉井奧訣一

作者:萬民英

凡推造化之理,其法以日為主。

單提作體,要認為主者之端。為化氣為本體,入門便要通變。識得主幹有本象有化象,方可消詳。如甲即本像是木,化像是土。

坐下支神先求其意,月氣深淺何者主權。

乃日乾坐下,首先看此地支,與月支一位,時支一位,年支一位,刑衝破害,生克比和何如。

主幹喜忌何物得來,不可視為泛常。不可顧盼。

月氣淺深。何者主權。

月建之下,氣候淺深。五行之氣,是何乾神。

正當此日天時之令。五日一侯之氣。一雲(德秀有無)

地支至切。黨盛為強。

地支乃四位支神,至切者,視天干為尤切也。

要看何者為主幹之宅舍,何者為用神之基業。何者力輕,何者力重。宅舍即得地之方,支神即乘貴之所。

一看其力勢衝起,是何支神。

二看其力勢拱起,是何支神。

三看其力勢刑起,是何支神。

四看其力勢合起,是何支神。

五看地支統攝。此法是空中立有者也。

論地支,沖拱刑合四件,極切門庭。一法,只拿日乾作主取用。中間或吉神有刑沖,凶煞有拱合。其生旺休廢,交差不一,難下手腳。不如只詳四個地支基址,五氣中何物最重。將來品量,卻能耗散何神,能生扶何神,能沖合何神,能變化何神。

然後卻看日乾屬何五氣,與其最重之氣統攝何如。便拿財官等物,用神之氣,共前五氣引於時座,參較其物。何者輕,何者重,義理調順為詳瑞,反則即為乖戾矣。

如此已立定,然後看其支氣,各有所喜所忌之端,不可不詳。五氣謂如木火土金水五者,須要各各記住題目。若五氣中,何者黨多為重。如支幹內外,明暗木多,則木氣黨盛矣。其喜忌已論於前五行中。

專執用神。切詳喜忌。

專執一位用神位為尊長,為權神,為號令,為本領,為倚托。此非小可,執而推之,未敢縱求其意。

外取用神,或財或官、或刃或煞、或食或貴、或印或祿馬等件。各類例取,原無定法。其用神最忌損犯,兼怕分竊,不宜太過與不及。

如太過之物,本不好了,或歲運又來生扶,即是傾覆壞了。如木則折、水則傾、土則崩、火則一發而滅、金則折損。如不及之物,本不好了。或歲運又來克竊,壞盡此物,豈獨有禍。

用神喜忌,至元至妙,後篇別詳,務要得中和為貴。

氣氣切窮其理,物物至極轉關。

金木水火土五氣,一陰一陽,共有十般訊息。

一件件要看衰旺、輕重、明晦、廣狹,窮則究理盡處。生何神,克何神,刑何神,合何神之類。

被壞之物,得生之物,主系何事。物物推將去,須要有依倚下落。至無可奈何處,便是轉關。入何格調,極處一轉,即是建功,圓活參透。卻要定見下落,斷成器不成器何如。

有氣者急,有情者切。

有氣乃當時也,看八字內外明暗乾支。

如六月中氣,大暑節,土金旺相,有氣之類。此為至急,余則否。

有情乃合氣也,如甲見己,丙見辛,丁見壬之類。

中間乾支明暗,有合皆取,此為最切也。

一說非特合氣有情,吉神生我克我,亦為有情。

虛拱貴氣,生我、克我、刑我、合我。亦無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