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部·卷二十一
作者:李昉
○肉
《禮》曰:毋反魚肉。(為已歷口人可穢也。)濡肉齒決,幹肉不齒決。
又曰:六十宿肉,六十非肉不飽。
又曰:觴酒豆肉,讓而受惡。
《傳》曰:公將如棠觀魚,臧僖伯諫曰:"烏獸之肉不登於俎,則公不射,古之制也。"
又曰:齊師伐我,曹劌請見,其鄉人曰:"肉食者謀之。"(肉食者,謂朝大夫。)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
又曰:公膳日雙雞,(卿大夫之膳食。)饔人竊更之以鶩。御者知之,則去其肉而以其泊饋。(御者,進食者。饔人、御者欲使諸大夫怨慶氏,減其膳,蓋盧蒲癸王何之謀也。)
又曰:有酒如淮,有肉如坻。有酒如澠,有肉如陵。(亦具酒門。)
《穀梁傳》曰:公曰:"天王使石尚來歸脤。脤也者,何也?俎實也,祭肉也。生曰脤,熟曰俎。"
《論語》曰: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
又《鄉黨》曰:魚餒而肉敗,不食。肉雖多,不使勝食氣。祭於君,不宿肉。(助祭於君,所得牲體,歸即以班賜,不留神惠也。)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自其家祭肉也,過三日不食,是褻鬼神之餘。)
《爾雅》曰:肉謂之敗。(臭壞。)
又曰:肉曰脫之。(剝其皮也。今江東呼麇鹿之屬通為肉。)
又曰:鮑宣上書:奈何獨私養外親與幸臣董賢,使奴從賓為肉。
《家語》曰:夫食肉者勇悍。
《戰國策》曰:晚食以當肉,安步以當車。
《史記》曰:廉頗奔魏,趙王使使者視頗尚可得用不。趙使見頗,頗為之一飯斗米、肉十斤。
又曰:公孫弘為丞相,食一肉。
《帝王世紀》曰:夏桀為肉山、脯林。
《漢書》曰:黃霸為潁川太守,使吏出,不敢舍郵亭,食於道旁,烏攫其肉。民有欲詣府口言事者,適見霸,與語道此。後日,吏謁見,霸迎勞之,曰:"甚苦,食於道旁,乃為烏所盜肉。"吏大驚。
又曰:武帝為酒池肉林,令外國客遍觀。
又曰:陳平為里社分肉甚均,父老曰:"善!陳孺子之為宰。"平曰:"嗟乎!使平宰天下,亦當如此肉矣。"
又曰:張湯父為長安丞,出,湯為兒守舍。父還,鼠盜肉。父怒笞湯,湯掘室得鼠及餘肉,劾鼠掠治。
又曰:伏日,賜從官肉。大官丞日晏不來,東方朔獨拔劍切肉,即懷肉歸。太官奏之,朔入免冠謝。上曰:"先生起,自責也。"朔再拜曰:"朔來受賜,不待詔,何無禮也!拔劍割肉,一何壯也!割之不多,一何廉也!歸遺細君,又何仁也!"上笑曰:"使先生自責,乃反自譽?"賜酒一石、肉百斤,歸遺細君。(視酒如漿,視肉如霍。)
又曰:鮑宣上書:"奈何獨私養外親與幸臣董賢,使奴從賓客漿酒霍肉!"(視酒如漿,視肉如霍。)
又曰:成帝許後上疏曰:"故時酒肉有所賜外家,輒上表乃決。"
《東觀漢記》曰:太尉趙喜聞魯恭志行,每歲時遣子送米肉,辭讓不敢當。
又曰:卓茂為密令,民有言亭長受其米肉者。茂問之:"亭長從汝求乎?有事與之,自以恩意遺人乎?"民曰:"自遺之。"茂曰:"人異於禽獸者,以有仁愛也。亭長素為善吏,歲時遺之,禮也。"
又曰:賊經姜詩墓,不敢驚孝子。致米肉,詩埋之。後吏譴詩,掘出示之。
又曰:閔仲叔客居安邑。老病家貧,不能買肉,日買豬肝一片。
謝承《後漢書》曰:李萇家晝則躬耕,夜則讀書,日為母市斤肉粱米作食。
《後漢書》曰:桓任,字儀遼。後母生時,不食豬羊肉,故終身不以豬羊肉入口。
又曰:李充。延平年中,詔公卿中二千石各舉隱士大儒,務取高行,以勸後進。特徵充為博士。侍中大將軍鄧騭貴戚傾時,無所下借。(下音假,借音子夜反。)以充高節,每卑敬之。嘗置酒請賓客,滿堂酒酣,騭跪曰:"幸托椒房,位列上將,幕府初開,欲辟天下奇偉,以匡不逮,惟諸君博求其器。"充乃為陳海內隱居懷道之士,頗有不合,騭欲絕其論,以肉啖之,充抵肉於地,曰:"說士猶甘於肉!"遂出徑去,騭甚望之。
《漢舊儀》曰:齊法,食肉三十六兩。
《英雄記》曰:冀州刺史韓馥問諸從事曰:"收有何長何短?"治中劉子曰:"前勞賜,有餘肉百斤,賣之,一州調度,奢儉不復在。是猶可勞賜,勤勞吏士,賣之,可示儉。"
《吳志》曰:趙達嘗過故知,取盤中只箸再縱橫之,乃言:"卿東壁下有美酒一斛,又有鹿肉三斤,何以辭無?"
王隱《晉書》曰:愍懷太子令人屠肉,已自分齊,手揣輕重,斤兩不差,雲其母本屠家之女也。
《太康起居注》曰:尚書郭弈有疾,日賜酒米各伍升,豬羊肉各一斤。石崇,崔亮母疾,日賜清酒、粳米各伍升、豬羊肉各一斤半。
臧榮緒《晉書》曰:趙高為丞相,指鹿為馬,持蒲作肉。
《晉中興書》曰:陸納為吳興太守,辭大司馬桓溫,因問桓公:"醉可飲幾酒?肉食多少?"溫曰:"溫酒不過三升便醉,白肉不過十臠。"納後伺間求入,自言外有徵禮,溫敕而受,正有酒一斗、鹿肉一盤。一坐愕然,納曰:"公近雲飲三升,民正可二升,今有一斗,以備餘瀝。"溫嘆服。
《晉書》曰:周訪鄉人盜訪牛,於家間殺之。訪得之,密埋其肉,不使人知。
《宋書》曰:衡陽王儀季鎮荊州,隊主續豐母老家貧,無以充養,遂不食肉。儀季哀其志,以錢米給豐母,並制豐啖肉。
《齊書》曰:高帝雖從官,而家業本貧。為建康令時,明帝等冬月猶無縑纊,而奉瞻甚厚。後母撤去兼肉,曰:"於我過足矣。"
《梁書》曰:傅昭性尤篤慎。予婦嘗得家餉牛肉,以進昭。昭召其子曰:"食之則犯法,告之則不可,取而埋之。"
《隋書》曰:王邵篤好經史,遺落世事,用思既專,性頗恍忽。至對食閉目疑思,盤中之肉,輒為僕從所食。邵弗之覺,惟責肉少,數罰廚人。廚人以情白,依前閉目伺候而獲之,廚人方免笞辱。
《墨子》曰:孔子厄於陳、蔡,子路烹豚,孔子不問肉所由來,食之。
《晏子春秋》曰:梁丘據見晏子中食而肉不足。
《王孫子》曰:楚莊伐宋,廚有臭肉,將軍子重諫王以肉饋於賢公孫。
《尼子》曰:殷紂為肉圃。
《孟子》曰:孔子為魯司寇,從而祭,膰肉不至,不稅冕而行。不知者以為肉也,其知者以無禮也。
又曰:庖有肥肉,廄有肥馬,民有飢色,野有餓殍,此率獸而食人也。
又曰: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韓子》曰:夫百日不食,以待粱肉,餓者不育。令待堯、舜之賢,乃治當世之民,是猶待粱肉而救餓之說也。
又曰:晏子對景公曰:"田成子殺一牛,取一豆肉,餘以食士。"
《燕丹子》曰:荊軻入秦,過陽翟,買肉爭輕重,屠辱軻。武陽欲擊,軻止之。
《淮南子》曰:今屠牛而烹其肉,或以酸,或以甘,煎熬燔炙,和有萬方,其本一牛之體。
《呂氏春秋》曰:肉之美者,猩猩之唇、獾獾之炙,俊燕之翠、述盪之掔、(音牽,獸名。)旄象之約。(旄、象,牛、獸也。旄、象肉美,貴之也。)
又曰:嘗一臠而知一鑊之味、一鼎之調。
又曰:肥肉厚酒,務以相強,命之曰爛腸之食。
劉向《新序》曰:趙簡子使使聘孔子於魯,以胖牛肉迎於河上。使者謂船人曰:"孔子即上船,中河安流而殺之。"孔子至,使者致命,進胖牛之肉。孔子仰天而嘆曰:"美哉水乎,洋洋也!使丘不濟此水者,命也夫?"
桓譚《新論》曰:九江太守龐真,案縣令高真曾受社祭釐,有生牛肉二十斤,劾以主守盜,上請逮捕。詔釐不贓天下,緣是諸府縣社臘祠祭灶,不但進熟食,皆復多肉米酒脯臘,諸奇珍益盛,是故諸郡府至殺牛數十頭。
又曰:關東鄙語:"世人聞長安樂,出門西向笑;知肉味美,則對屠門而大嚼。"
《風俗通》曰:陳伯敬目有所見,不食其肉。
王充《論衡》曰:仲子兄祿萬鍾,以兄之祿為不義,而不食之,避兄離母,處於陵。他日歸,有饋其兄生鵝者,曰:"惡用是鶂鶂者?"他日,其母殺是鵝,與之食。其兄自外來至,曰:"鶂鶂之肉!"而仲子恥負前言,即吐而出之。
《典略》曰:凡宗廟,三歲大袷。每大牢,分之左辯上帝,右辯上後;俎餘委肉,積於前數千斤,名堆俎。
《博物志》曰:食燕肉不可入水,為蛟所吞。龍肉以醢漬,則文章生。
《方言》曰:燕之北郊,朝鮮洌水間,凡異肉及披牛羊五臟,謂之膊。(音博。)
《說文》曰:餚,雜肉也。醃,(一劫反。)漬肉也。(之耎反。)切肉也。
《廣志》曰:北方有牧草,便於其畜,故北方出美肉。
《異苑》曰:山陰有人嘗食牛肉,便作牛鳴,菜食乃止。
《廣州先賢傳》曰:丁密不食有目之肉。
《桂陽先賢畫贊》曰:程曾子孝孫七歲亡母,號慕毀悴。王母哀憐,嚼食哺之。知有肉味,遂吐不食。
《華陽國志》曰:孝子郎偶,二親病時不能食肉,遂終身不食肉。
《董卓別傳》曰:呂布殺卓,百姓欣慶相賀,長安酒肉為暴貴。
《江氏家傳》曰:蕤年七歲,葬父,有酒肉食之,左右或戲曰:"郎為孝,何肉食?"蕤瞿然斂容,遂不食。
《十洲記》曰:崑崙銅柱下有回屋焉,壁方丈。上有鳥,名曰希,有左翼覆東王公,右翼覆西王母。其肉若醢,仙人甘之。
《笑林》曰:甲買肉,過入都廁,掛肉著外。乙偷之,未得去。甲出覓肉。因詐,便口銜肉曰:"掛著外門,何得不失?若如我銜肉著口,豈有失理?"
《世說》曰:羅友作荊州從事,桓宣武為王車騎集別。友求集,坐良久,辭出。宣武曰:"卿向以諮事,今何以去?"答曰:"友聞牡羊白肉美,一生未嘗得,故來求食。食了無事可諮。"
《魏文帝與吳質書》曰:舉太山以為肉,竭東海以為酒。
陸凱《表》曰:呂蒙、凌統早亡,先帝痛悼不已。子並幼稚,皆內省中,稱肉食之客。
○炙
《釋名》曰:炙,炙也,炙於火上也。脯炙,以餳、蜜、鼓汁淹之脯然也。釜炙,於釜中汁和熟之也。銜炙,細掾肉,和以姜、椒、鹽、鼓,已乃以肉銜裹其表而炙之。豹炙,全體炙之。各自方割,出於胡貊之為也。
《禮》曰:膾炙處外。毋嘬炙。(嘬,初夬切。)
《詩》曰:執爨,為俎孔碩,或燔或炙。
又曰:有兔斯首,炮之燔之。君子有酒,酌言獻之。(毛曰炮,加火曰燔。)
《傳》曰:欒寧將飲酒,炙未熟。聞亂,使告季子。(季子,子路也,為孔氏宰邑也。)召獲駕乘車,(召獲,衛大夫。駕乘車,言不欲戰也。)行爵食炙,奉衛侯輒來奔。
《韓子》曰:晉平公時,進炙而發繞之。平公使殺庖人,庖人呼天曰:"嗟乎!臣有三罪而死不自知乎?"平公曰:"何謂也?"對曰:"臣刀之利,風靡骨斷,而發不截,是臣之一死;桑灰炙之,肉紅白而發不燒,是臣之二死也;炙熟,又重睫而視之,發繞炙而目不見,是臣三死也。意者堂下有憎臣乎?殺臣不亦枉乎?"
謝承《後漢書》曰:陳正,字叔方,為太官令,與黃門侍郎有隙。因進御食,以發內炙中。光武見之,怒將斬正,正曰:"臣當萬死者三:山炭增冶吐炎,焦膚爛肉,而發不銷,臣罪一也;匣出佩刀(匠也。)砥礪,而虧肌截骨,曾不能斷髮,臣罪二也;臣少事眼目,書奏章表,猶讀表五經,具供御食,與承及庖人六目齊視,豈不如黃門兩目?臣罪三也。"制赦之。
《晉書》曰:王羲之年十三,謁周凱,凱異之。時重牛心炙,座客未啖,凱割啖羲之,於是始知名。
《齊書》曰:桂陽之役,詔檄久之未就。齊高帝引江淹入中書省,先賜酒食。淹素能飲啖,食鵝炙垂盡,進酒數升訖,文誥亦辦。
《隋書》曰:煬帝初在藩,魚俱羅弟贊以左右從,累遷大都督。及帝嗣位,拜車騎將軍。贊性凶暴,虐其部下。令左右炙肉,遇不中意,以簽剌瞎其眼;有溫酒不適者,立斷其舌。
《孟子》曰:嗜秦人之炙,無以異於嗜吾炙。夫物則亦有然者也,然則嗜炙亦有外與?
又曰:曾皙嗜羊棗,而曾子不忍食羊棗。公孫丑問曰:"膾炙與羊棗孰美?"孟子曰:"膾炙哉。"公孫丑曰:"然則何為食膾炙,而不食羊棗乎?"曰:"膾炙所同也,羊棗所獨也。"
《孝子傳》曰:王祥後母病,欲黃雀炙。乃有黃雀數枚飛入其幕,因以供母。
《說苑》曰:智伯以庖人忘炙,而不知韓、魏炙,知小而不忘知大也。
《世說》曰:顧榮,字彥先。輟已炙,啖行炙者,曰:"豈有終日執之,而不知其味也耶?"
《明皇雜錄》曰:杜甫後漂寓湘、潭間,羈旅鷦悴於衡州耒陽縣,頗為令長所厭。甫投詩於宰,宰遂致牛炙、白酒以遺甫。甫飲過多,一夕而卒。集中猶有《贈聶耒陽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