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帛部·卷七
作者:李昉
○布
《說文》曰:緦布,十五外布也。纑,布縷也。絟,細布也。繐,蜀布也。
《釋名》曰:布,布列諸縷。繐,慧也,齊人謂涼為慧,言服之輕細涼慧也。
《周禮·地官下·載師》曰:凡宅不毛者,有里布。
又《夏官下·職方氏》曰:正北曰并州,其浸淶、易,其利布、帛。
《禮記·月令》曰:仲夏之月毋暴布。(鄭玄注曰:不以陰功於太陽事。)
《禮記·玉藻》曰:年不順成,君衣布。(為凶年變。)
《儀禮·士冠禮》記《冠義》曰:始冠之冠,緇布之冠也。太古冠布,齋則緇之,其緌也。
《左傳·閔公》曰:衛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
又《襄二》曰:諸侯圍偪陽,主人懸布。魯孟氏之臣秦堇父登之,及堞而絕之,(偪陽人懸布以試外之勇者。)墜,則又懸之,蘇而復上者三。主人辭焉,乃退。(主人嘉其勇,故爵謝,不復懸布。)帶其斷布,以徇於軍三日。(帶其斷布,以示勇也。)
又《襄二十八年》:齊子尾曰:"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為之制度,使無遷也。(遷,移也。)夫民生厚而用利,於是乎正德以幅之,(言厚利皆人之所欲,惟正德可以為之幅。)使無黜嫚,(黜猶放也。)謂之幅利。利過則為敗。吾不敢貪多,所謂幅也。"
《周易·說卦》曰:坤為布。
《論語·鄉黨》曰:齊必有明衣布。
《史記·張騫傳》曰:臣在大夏時,見邛竹杖、蜀布,問安得此,大夏國人曰:"吾賈人往市身毒,在大夏東南可數千里。"
又曰:伏靈在菟絲之下,燭之,火滅即記其數,以新布四尺環置之,明即掘取。
《漢書》曰:太山以布為貨,廣二尺二寸為幅,長四丈為匹。
又曰:高帝曰:"吾奮布衣而取天下。"
又曰:文帝徙淮南王長,道死。時民謠曰:"一斗粟,尚可舂;一尺布,尚可縫。兄弟二人,不相容!"
又曰:公孫弘為丞相,而臥布被。
又曰:張敞為京兆尹,長安游徼受臧布,罪名已定。其母年八十,守遺腹子,詣敞自陳,願乞一生之命。敞多其母守節;而出教,更量所受布,狹幅短度中疏,虧二尺,賈直五百,由此得不死。
《東觀漢記》曰:廉范年十五,入蜀迎祖母喪。及到葭萌,渡舡沒,幾死。太守張穆持筒中布數篋與范,范曰:"石生堅,蘭生香,前後相違,不忍行也!"遂不受。
又曰:建初元年,賈逵入北宮虎觀、南宮雲台,使出《左氏大義》,書奏,上嘉之,賜布五百匹,衣一襲。
謝承《後漢書》曰:靈帝時,楊綎為零陵太守。時蒼梧滑賊相聚,吏民憂恐。綎乃特製馬車數十乘,以排囊盛石灰於車上,系布索於馬尾,從風鼓灰,賊不得視。因以火燒布燃,馬驚,奔突賊陣。
又曰:董卓獲山東兵,以豬膏塗布十餘匹,用纏其身,然後燒之,先從足起。
又曰:吳郡要不獻越布。陸閎美容儀,常衣越布單衣。明帝好之,因敕郡獻越布,由此始也。
華嶠《後漢書》曰:哀牢夷知染彩綢布織成,文章如綾絹。有梧木華,績以為布,幅廣五尺,潔白不受垢污,先以覆亡人,然後服之。(《華陽國志》出之,與此同。)
又曰:王允與呂布及士孫瑞謀董卓。有人書"回"字於布上,負而行於市,歌曰:"布乎!布乎!"有告卓者,卓不悟。
范曄《後漢書》曰:馬太后詔曰:"吾為天下母,而身服大練,食不求甘,左右但著布,無香薰之飾者,欲身率下也。"
又曰:元和二年,詔令天下大酺五日,賜公卿以下錢帛各有差。及洛陽民當酺者,布戶一匹,外三戶共一匹。賜博士弟子見在太學者,布人三匹。
《典略》曰:蘇秦如趙,逢其鄰子於易水之上,從貸布一匹,約價千金,鄰子不與。
《魏略》曰:大秦國在安息、條支西,出細布。有織成細布,言用水羊毳,名曰:"海西布"。
又曰:大秦國出金塗布、緋持竹布、發隆火浣布、阿羅得布、巴則布、鹿代布、溫宿布、五色枕布。
《魏文帝詔》曰:夫珍玩所生,皆中國。及西域他方,物比不如也。代郡黃帝為細,樂浪練為精,江東太未布為白,故不如白疊布鮮潔也。
《魏略》曰:皇甫隆為敦煌太守。敦煌婦人作裙率縮如羊腸,用布一匹。隆禁止之,所省復不訾。
《晉書》曰:王戎性慳。從子將婚,遺一單布衣。婚畢,卻收之。
又曰:蘇峻平後,帑藏空竭,庫中惟練數千端,鬻之不售,而國用不給,導患之,乃與朝賢俱制練布單衣。於是人士翕然競服之,練遂踴貴。乃令主者出賣,端至一金。
又曰:謝尚為江夏相,府以布四十匹為尚造烏布帳,尚以為軍士襦褲。
又曰:顧愷之為殷仲堪荊州參軍,嘗因假還,仲堪特以布帆借之。至破冢,遭大風。凱之與仲堪箋曰:"地名破冢,直破冢而出。下官平安,布帆無恙。"
《宋書》曰:王玄謨侵魏為前鋒,好營貨利,一匹布責人八百梨,以此倍失人心。
《梁書》曰:蕭恢為郢州刺史,境內大寧。時有進筒中布者,恢以奇貨異服,即命焚之,於是百姓仰德。
《陳書》曰:姚察自居顯要,一不交通。嘗有私門生,不敢浩,送南布一端、花練一匹。察謂曰:"吾所衣著,止是麻布薄練,此物於吾無用。既欲相接款,幸不煩爾!"此人遜請,察厲色驅出,自是莫敢饋遺。
《南史》曰:林邑國出古貝。古貝者,樹名也,其華盛時如鵝毳,抽其緒紡之以作布,布與紵布不殊。亦染成五色,織為班布。
又曰:東夷扶桑國,其土多扶桑木,故以為名。扶桑如桐,初生如荀,國人食之。實如梨而赤,績其皮為布,以為衣,亦以為錦。
《燕書》曰:宋該,字宣孔,為右長史。太祖會群僚,以該性貪,故賜布百餘匹,令負而歸,重不能致,乃至僵頓,以愧辱之。
《後魏書》曰:楊大眼為荊州刺史,常縛膏為人,衣以青布而射之,召諸蠻渠指示之,曰:"卿等作賊,吾正如此相殺也!"
又曰:楊椿歸老,臨行,誡子孫曰:"國家初,丈夫好服彩色。吾雖不記上谷翁時事,然記清河翁時服飾。恆見翁著布衣韋帶,嘗自約敕諸父曰:'汝等後世若富貴於今日者,慎勿積金一斤、彩帛百匹已上用為富也。'"
《北史》曰:齊鄭述祖為光州刺史,有人入市盜布,其父怒曰:"何惡仁君?"執之以歸首,述祖特原之。自是境內無盜。
《唐書》曰:貞觀十八年,命將征遼東。安州人彭通請出布五千段以資征人,上喜之,比漢之卜式,拜宣義郎。
《晏子春秋》曰:景公謂晏子曰:"東海中有水而赤,中有棗,華而不實,何也?"晏子曰:"昔秦繆公乘龍治天下,以黃布裹蒸棗,至海而淬其布於波。黃布,故水赤;蒸棗,故華而不實。"公曰:"吾佯問。"晏子對曰:"嬰聞佯問者,亦佯對之。"
《莊子》曰:魯君聞顏闔得道之人,使人以幣先焉。顏闔守門,粗布之衣,而自飯牛。使者致幣,顏闔對曰:"恐聽謬而遺使者罪,不若審之。"使者還反。復來求,即不得。
《孫卿子》曰:與人善言,暖若布帛;與人惡言,深於矛戟。
《韓子》曰:衛人有大妻,禱而祝曰:"使我無故,得百束布。"其夫曰:"何少也?"妻曰:"益則子將取妾。"
又曰:齊國好厚葬,布帛盡於衣衾,林木盡於棺槨。桓公患之,以告管仲,曰:"布帛盡則無以為幣,林木盡則無以為守備,而人厚葬之不休,禁之奈何?"管仲對曰:"凡人之有為也,非名之則利之也。"於是乃下令曰:"棺槨過度者,僇其屍,罪夫當喪者。"夫僇死無名,罪當喪者無利,人何故為之也?
又曰:公儀休相魯,其妻織布,休曰:"汝豈與世人爭利哉?"遂燔其機。
《淮南子》曰:布之新不如紵,紵弊而不如布,或善為新,或善為故。(美由宜也。)
《抱朴子》曰:寸裂之錦黻,未若堅完之韋布。
《郭子》曰:劉道真嘗為徒,扶風王以五百匹布贖之,既而用為從事中郎,當時以為美談。
《呂氏春秋》曰:戎人見暴布者,問曰:"何以為此莽莽也?"指麻而示之,怒曰:"此權權,何以為莽莽?"(權權由養治之。莽莽,長貌也。)
《說苑》曰:墨子曰:"古有用無文者,禹是也。土階三等,衣裳細布,當此時,黼黻無所用,務在完堅。"
王子年《拾遺記》曰:周成王六年,然丘國遣使貢獻。使者衣雲霞之布,如今之朝霞布也。
《列女傳》曰:楚江乙母者,當恭王之時,乙為大夫。有入王宮盜者,令尹以罪乙,請於王而黜之。處家無幾,其母亡布八尋,言令尹盜之。王曰:"令尹在上,冠盜在下,令尹不知有何罪焉?"母曰:"昔日妾子為郢大夫,人盜王宮中之物,妾子唑之而黜,令尹獨何不以是為過也?"王曰:"善。"令吏償母之布,因賜金十溢,母讓金、布,曰:"妾豈貪貨而乾王哉?怨令尹之治也。"遂不肯受。王曰:"母智若此,其子必不愚。"乃復召江乙而用之。
《先賢行狀》曰:王烈,字彥方,通識達道,人皆慕之,州閭成風,鹹競為善。時國中有盜牛者,牛主得之,盜者曰:"我邂逅迷惑,從今已後將改過,予既已見宥,幸無使王烈聞之。"人有以告烈者,烈以布一端遺之。
《廣州先賢傳》曰:丁密,蒼梧廣信人也,清貧為節,非家織布不衣。
《竹林七賢論》曰:王戎為侍中,南郡太守劉肇遺戎筒中布五十端,戎不受,而厚報其書,議者以為譏。世祖患之,為發詔,議者乃息。
《越絕書》曰:葛山者,勾踐種葛。使越女織治葛布,獻於吳。
《玄中記》曰:玄菟北有山,山有花,人取,紡績為布。
《南越志》曰:桂州豐水縣有古緣藤,俚人以為布。
《南州異物志》曰:五色班布以絲布,古貝木所作。此木熟時狀如鵝毳,中有核如珠玽,(公後切。)細過絲綿。人將用之則治,出其核,但紡不績,在意小抽相牽引,無有斷絕。欲為班布,則染之五色,織以為布,弱軟厚致,上毳毛。外徼人以班布文最煩縟多巧者名曰:城城,其次小粗者名曰文辱,又次粗者名曰烏驎。
顧微《廣州記》曰:阿林縣有勾芒木,俚人斫其大樹,半斷,新條更生,取其皮,績以為布,軟滑甚好。
裴氏《廣州記》曰:蠻夷不蠶,采木綿為絮,皮員當竹,剝古緣藤績以為布。
《笑林》曰:沈珩弟峻,字叔山,有譽而性儉。張溫使蜀,辭峻。峻入內,良久出,語溫曰:"向擇一端布,欲以送卿,而無粗者。"溫嘉其能顯非。
《俗說》曰:桓豹奴善騎乘,亦有極快馬。時有一諸葛郎,自雲能走與馬等。桓車騎以百匹布置埒,令豹奴乘馬與諸葛並走,至者得布。便俱走,諸葛恆與馬齊,欲至埒,馬頭去埒布三尺許,諸葛一躍坐布上,遂得之。
杜寶《大業拾遺錄》曰:七年十二月,朱寬征留仇國。還,獲男女口千餘人,並雜物產,與中國多不同。緝木皮為布,甚細白,幅闊三尺二寸;亦有細斑布,幅闊一尺許。
夏侯開國《吳郡賦》曰:金玉星煩,明璫霞聚,纖絺細越,青箋白紵。名練奪乎樂浪,英葛光乎三輔。
張載《擬四愁詩》曰:佳人遺我筒中布,何以報之?流黃素。
揚雄《蜀都賦》曰:細絺弱折,綿繭成衽,筒中黃潤,一端數金。
《魏武遺令》曰:銅雀台上安六尺床,施繐帳。月旦、十五日,向帳作妓,汝等時時登銅雀台,望吾西陵墓田。
曹植《表》曰:欲遣人到鄴,市上黨布五十匹,作車上小帳帷,謁者不聽。
陸機《吊魏武文》曰:悼繐帳之冥漠,怨西陵之芒芒。
○火浣布
《魏志》曰:青龍三年,西域重譯獻火浣布。詔大將軍、太尉臨試,以示百僚。
《吳錄》曰:日南北景縣有火鼠,取毛為布,燒之而績,名火浣布。
崔鴻《十六國春秋·前秦錄》曰:天竺國獻火浣布。
《南史》曰:南海諸簿國東千餘里至自然火洲,其上有樹生火中。洲左近人剝取其皮,紡績作布,以為手巾。與蕉麻無異,而色微青黑。若小垢污,則投火中,復更精潔。或作燈炷,用之不知盡。
《列子》曰:周穆王大征西戎,西戎獻昆吾劍、火浣布。其劍長尺有咫,煉銅赤刃,用之切玉如泥焉。其布,浣之必投火中,布則火色,出而振之,皓然疑乎雪也。
《抱朴子》曰:海中肅丘有自生火,常以春起而秋滅。丘方十里,當火起滿洲,洲上純生一種木。正暑,此木雖為火所焚而不麋,但小焦黑。人或得為薪者,火之,俱如常薪。但不成灰,炊熟則以水灌滅之。後復更用,如此不窮。夷人取此木華績以為布。其木皮赤,剝以灰煮治以為布,但粗不及華,俱可以火浣。又有白鼠,毛長三寸許,亦居此洲上空木中,入火中不燒灼也,其毛又可績以為布。故火浣有三種。
《傅子》曰:長老說:漢桓帝時,大將軍梁冀作火浣布單衣,會賓客,行酒公卿朝臣前,佯爭酒失杯而污之,偽怒,解衣而燒之。布得火,煒燁赫然而熾,如燒凡布。垢盡火滅,粲然潔白,如水浣之。
東方朔《神異經》曰:南荒之外有火山,長四十里,廣五十里,其中皆生不燼之木,晝夜火燒,得暴風猛雨不滅。火中有鼠,重百斤,毛長二尺餘,細如絲,可以作布。恆居火中,色洞赤,時時出外而色白。以水逐而沃之,即死,織以為布。
《搜神記》曰:崑崙之墟有炎火之山,山有鳥獸草木,皆生長於炎火之中。故有火浣布,非此山草木之皮枲,則其鳥獸之毛也。漢世,西域舊獻此布,中間久絕。至魏初,時人疑其有文無實,文帝以為火性酷烈,無含育之氣,著之《典論》,明其不然,曰:"不然之事,絕智者之聽。"及明帝立,詔三公曰:"先帝昔著《典論》,不朽之格言,其利刊石於廟門之外,及太學,與石經並,以為永示後世。"至此西域使至,始獻火浣布焉,於是刊滅此論,而天下笑之。臣松之昔從征西洛陽,歷觀舊物,見《典論》石在太學者尚存,而廟外廡之間諸長老云:"晉初受禪,即用魏廟,移此石於太學,非兩處立也。"竊謂此言為然。
《王子年拾遺記》曰:晉太康中,有羽山之民獻火浣布。其國人稱:羽山之上有文石生火,煙色似隨四時而見也,名為淨火。有不潔之衣,投於石火之中,雖滯污淄涅,如新浣矣。當虞舜時,其國獻黃布。漢末獻赤布,梁冀制為衣,謂之丹衣。而史家雲"單衣",則今縫掖也。字異聲同,未知孰是。
又曰:方丈山東有龍場,地方千里,玉瑤為林。或雲龍常斗此處,膏血如水流,著物如淳漆。燕昭王二年,海人乘霞丹,以凋壺盛膏數斗,以獻王。坐通雲之堂,以火浣布為纏,用龍膏為燈,照耀百里。
《梁四公記》曰:有商人齎火浣布三端,帝以雜布積之,令傑公以他事至於市所。傑公遙識曰:"此火浣布也。二是絹木皮所作,一是積鼠毛所作。"以告商人,具如傑公所說。因問木、鼠之異,公曰:"木堅毛柔,是可別也。以陽燧火、山陰枯木爇之,木皮改常。"試之果驗。
《異物志》曰:斯調國有大洲在南海中。其上有野火,春夏自生,秋冬自死。有木生於其中而不消也,枝皮更滑。秋冬火死,則皆枯瘁。其俗常以冬采其毛以為布,色小青黑。若塵垢污之,便投著火中,則更鮮明也。
紵
《尚書·禹貢》曰:荊、河惟豫州,(西南至荊山,北距河。)厥貢漆、枲、絺、紵。
《毛詩·宛丘·東門之池》曰:東門之池,可以漚紵。彼美淑姬,可與晤語。
《左傳·襄六》曰:季札聘鄭,見子產如舊相識。與之縞帶,子產獻紵衣焉。
《漢書》曰:賈人不得衣錦繡、綺縠、絺、紵、罽。
《宋書》曰:戴法興,會稽之山陰人。家貧,父子以販紵為業。
《華陽國志》曰:獠人賈言紵為蘭。
《朱崖傳》曰:朱崖俗:行來出入著布,或細紵布巾,巾四幅,其中內頭如領巾象。
《說苑》曰:吳赤市使於智氏,假道於衛。寧文子具紵絺三百制,將以送,大夫懇曰:"吳雖大國也,亦不壤交,假之道則亦敬矣,又何禮焉?"文子不聽,遂致之。
《古樂府》曰:《白紵歌》盛稱舞好,宜及芳時作樂,其辭曰:"白紵質如月,輕如雲,色如銀,制以為袍,餘作巾。"本吳舞也。
○白疊
《漢書》曰:其帛絮細布千鈞、紋彩千匹、答布、(白疊也。)皮革千石,比千乘之家。
《晉令》曰:士卒百工不得服越疊。
《吳時外國傳》曰:諸簿國安子織作白疊花布。
《南史》曰:高昌國有草實如繭,繭中絲如細纑,史為白疊子,國人取織以為布。布甚軟白,交布用焉。
吳篤《趙書》曰:石勒建平二年,大宛獻珊瑚、琉璃、〈翕毛〉、白疊。
《廣志》曰:白疊布,毛織,出諸薄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