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帛部·卷二
作者:李昉
○錦
《說文》曰:錦,襄邑織文也。
《釋名》曰:錦,金也,作之用功重,其價如金。故制字"帛"與"金"也。
《禮記·王制》曰:錦文珠玉成器,不鬻於市。(不示民也奢與貪。成猶善也。)
《禮記·玉藻》曰:童子之節也緇布衣,錦緣,錦紳並紐,錦束髮,皆朱錦。(童子,未冠之稱。《冠禮》曰:將冠者彩衣紒也。)
又《玉藻》曰:君衣狐白裘、錦衣,以裼之。錦衣、狐裘,諸侯之服也。
又曰:居士錦帶。(居士,道藝處士也。)
又《中庸》曰:《詩》云:"衣錦褧衣",惡其文之著也。故君子之道,暗然而日章;小人之道,的然而日亡。(言君子深遠難知,小人淺近易知也。所以不知孔子,以其深遠也。禪為褧。錦衣以美,而君子以禪表之,為其文章露,似小人也。)
《左傳·閔公》曰:衛遷於曹,齊桓公歸夫人魚軒重錦三十兩。
又《襄三》曰:晉侯先歸,公享晉六卿於蒲圃。賄荀偃束錦加璧。
又《襄五》曰:左師見夫人之步馬者,(步馬,習馬。)問之,對曰:"君夫人氏也。"左師曰:"誰為君夫人?余胡弗知。"圉人歸,以告夫人,使饋之錦與馬,先之以玉。
又《襄六》曰:子皮欲使尹何為邑,子產曰:"少,未知可否?"子皮曰:"吾愛之。夫往而學焉,亦愈知治。"子產曰:"人之愛人,求利之也;今吾子愛人以政,猶未能操刀而使割也,其傷實多。子之愛人,傷之而已。子有美錦,不使人學制焉;大官大邑,身之所庇,而使學者制焉,其為美錦,不亦多乎?"(言官、邑人重,多於美錦也。)
又《昭四》曰:晉合諸侯,次於衛地,叔鮒求貨於衛,淫芻蕘者。(淫,放也。欲使衛惠之而致貨也。)衛人使屠伯饋叔向羹與一篋錦,(屠伯,衛大夫也。)曰:"諸侯事晉,未敢攜貳。況衛在君之宇下,(屋宇之下,喻近。)而敢有異志?芻蕘者異於他日,敢請之。"叔向受羹反錦。(受羹,示不逆其意,且非貨也。)
又《昭四》曰:平丘之會,公不與盟。晉人執季孫意如,以幕蒙之,使狄人守之。司鐸射(魯大夫也。)懷錦,奉壺飲冰,以匍匐焉。守者御之,乃與之錦而入。(匍匐,竊往斂季孫也。冰箭,箭蓋,可以取飲者也。)
又《昭六》曰:齊侯將納公,命無受魯貨。申豐從女賈,(豐、賈二人,皆季氏家臣也。)以幣錦二兩,(二丈為一端,二端為一兩,所謂匹也。二兩,二匹。)縛一如瑱。(瑱,充耳。縛,卷也。急卷使如充耳,易懷藏。)適齊師,謂子猶之人高齮:(齮,子猶家臣。子猶,梁丘據。)"能貨子猶,為高氏後,粟五千庾。"(言若能為我行貨於子猶,當為謂;使得為高氏後,又當致粟五千庾。庾,十六斗,凡八千斛。)高齮以錦示子猶,子猶欲之。齮曰:"魯人買之,百兩一布。以道之不通,先入幣財。"(言魯人買此甚多,布陳之,以百兩為數。)子猶受之。
又《哀上》曰:吳人藩衛侯之舍。(藩,籬。)子服景伯謂子貢曰:"夫諸侯之會,事既畢矣。侯伯致禮,地主歸餼,(侯伯致禮,以禮賓也。地主,所會主人也。餼,生物。)以相辭也。(各以禮辭讓。)今吳不行禮於衛,而藩其君舍以難之,(難若用也。)子盍見大宰?"乃請束錦以行。(以賂吳。)
《毛詩·淇澳·碩人》曰:碩人其頎,衣錦褧衣。齊侯之子,衛侯之妻。
又《蟋蟀》曰:角枕粲兮,錦衾爛兮。
又《巷伯》曰:《巷伯》,刺幽王也。寺人傷於讒,而作是詩也。萋兮斐兮,成是貝錦。(萋斐,文相錯也。)彼譖人者,亦以太甚!
《論語》曰: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谷既沒,新谷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曰:"安。""女安則為之。"
《爾雅》曰:素錦綢槓。(以白地錦韜旗之竿。)
《尚書大傳》曰:古之帝王者,必有命民,能敬長憐孤,取捨好讓,舉事力者,命於其君,然後得乘飾車、軿馬,衣文錦。
《漢書》曰:項羽在關中,懷思東歸,曰:"富貴不歸故鄉,如衣錦夜行。"
又曰:景帝三年,下詔曰:"雕文刻鏤傷農事,錦繡纂組害女工,宜禁之!"
又曰:賈人毋得衣錦。
謝承《後漢書》曰:朱寵仲威為太尉,家貧,食脫粟,臥布被。朝廷賜錦被粱肉,皆不敢當。
《漢官儀》曰:虎賁中郎將,古官,衣紗縠單衣,虎文錦褲。餘郎亦然。
《漢官典職》曰:尚書郎,直中官,供錦被。
《魏志》曰:景國中,賜倭女王絳地交龍錦五匹、紺地勾文錦三匹。倭獻暴文雜錦二十匹。
《魏文帝詔》曰:前後每得蜀錦,殊不相比,適可訝,而鮮卑尚復不愛也。自吾所織如意虎頭連璧錦,亦有金薄、蜀薄來至洛邑,皆下惡。是為下土之物,皆有虛名。
《典略》曰:孔子反衛,夫人南子使人謂之曰:"四方君子之來者,必見寡小君。"孔子不得已見之。夫人在錦帷中,孔子北面稽首。
《吳志》曰:將欽,字公弈,為右護軍。孫權常入其內,母練帳縹被。權嘆其在貴守約,敕御府為其母作錦被,改易帷帳。
又曰:甘寧住止常以繒錦維舟,去輒割棄以示奢。
又曰:諸葛融父兄質素,雖在軍旅,身無采飾。而融錦罽文繡,獨為奢侈。
環氏《吳紀》曰:蜀遣使獻重錦千端。
《江表傳》曰:陸遜攻劉備於夷陵,備舍船步走,燒皮鎧以斷道,使兵以錦輓車,走入白帝。
《蜀志》曰:先主入益州,賜諸葛亮、法正、張飛、關羽錦各千匹。
王隱《晉書》曰:袁甫,字公曹,稱所知於領軍何勖,勖曰:"君稱其好人,則多所宜,何以為欲使宰民,不可為台閣職乎?"甫曰:"人各有能有不能,此人雖好,好莫過錦,錦不可以為焰!"
王隱《晉書》曰:竇妻蘇氏善屬文。符堅時,滔為秦州刺史,被徙流沙。蘇氏思之,織錦為迴文詩以寄滔。循環宛轉以讀之,詞甚淒切。
《晉書》曰:石季龍僣立,遷都於鄴,傾心事佛圖澄,有重於勒。下書,衣澄以綾錦,乘以雕輦。
《南史》曰:宋元兇劭將作難,賜袁淑等褲褶。又就主衣取錦,裁三尺為一段,又中裂之,分蕭斌與淑及左右,使以縛褲褶。
《齊書》曰:江淹為宣城太守,時罷歸,始泊禪靈寺渚。夜夢一人,自稱張景陽,謂曰:"前以一匹錦相寄,今可見還。"淹探懷中,得數尺與之。此人大恚,曰:"那得割截都盡!"顧見丘遲,謂曰:"餘尺既無用,以遺君。"自爾,淹文章躓矣。
《趙書》曰:前石死,調大臣子弟六十人為挽郎,引錦一匹。
《後魏書》曰:甄琛為定州刺史,既至鄉,衣錦晝游,政體嚴細,甚無聲譽。
又曰:孝武至彭城,宋江夏王義恭獻蠟燭十挺,武陵王駿獻錦一匹。
《北史》曰:齊畢義雲家有十餘機織錦,並造金服器物。
《後周書》曰:太祖曾在同州與郡公宴集,出錦罽及雜綾絹婁段,命諸將樗蒲取之。
《唐書》曰:王方慶,天后初為廣州都督,境內清肅。手制褒之,曰:"朕以卿歷職有稱,故授此官。既美化遠聞,實副朝寄。今賜卿雜彩六十段,並瑞錦等物,以彰善政也。"
又曰:大曆初,代宗詔許宰臣元載、王縉及左僕射裴冕、戶部侍郎判度支第五琦、京兆尹黎乾,各出錢三十萬,宴郭子儀於子儀私第,內侍魚朝恩參其會焉。朝恩出錦三十匹、羅五十匹、綾一百匹,為子儀纏頭之費。極歡而罷。舊俗,賞歌舞人以錦彩,置之頭上,謂之纏頭。宴饗加惠,藉以為詞。
又曰:大曆中,代宗敕曰:"《王制》:'命市納賈,以觀人之好惡。布帛精粗不中度,廣狹不中量,不鬻於市。'漢詔亦云:'纂組文繡害女工也。'朕思以恭儉克己,敦樸化人,每尚素玄之服,庶齊金土之價。而風俗不一,逾侈相高,浸弊於時,其來自久,耗縑繒之本,資錦綺之奢,異彩奇文,恣其夸競。今師旅未戢,黎元不康,豈使淫巧之功,更虧恆制?在外所織造大張錦、軟錦、瑞錦、透背,及大繝錦、竭鑿六硬已上錦,獨窠文紗四尺幅,及獨窠吳綾、獨窠司馬綾等,並宜禁斷。其長行高麗白錦、雜色錦,及常行小文字綾錦、花文所織盤龍、對鳳、麒麟、師子、天馬、辟邪、孔鵲、仙鶴、芝草、萬字、雙勝,及諸織差樣文字等,亦宜禁斷。"
又曰:張萬福為和州刺史。賊許果至楚州大掠,節度使韋元甫命萬福追討。未至淮陰,果為其將康自勸近逐。自勸擁兵繼掠,循淮南東,萬福倍道追而殺之。代宗發詔以勞之,賜衣一襲、宮錦十雙。
又曰:太和中,賜修指南車、記里鼓人,故金忠義男公亮緋衣、牙笏錦三十匹。
《范子計然》曰:錦大丈出陳留。
《列子》曰:范氏之藏火,子華曰:"若能入火取得錦者,從所多少。"商丘開入火往還而身不燒。
《尸子》曰:夫繭舍而弗治,則腐而棄;使工女繰之,以為美錦,人君朝而服之。
《子思子》曰:管仲饋錦也,雖惡而登朝;子產練紫也,雖美而不尊。(《孔子家語》)
《淮南子》曰:管仲文錦也,雖醜登廟;子產練帛也,美而不尊。(管雖不及聖,猶文錦也。子產先恩後去,如練帛,雖溫,不堪為宗廟服。)
《抱朴子》曰:籍孺董鄧,猶錦紈之裹塵埃。
又曰:寸錦足以知巧,刺鼠足以知勇。
又曰:寸裂之錦黻,未若堅完之韋布。
又曰:小文雖巧,猶寸錦細碎之珍。
《太公六韜》曰:夏桀、殷紂之時,婦人錦繡文綺之坐席,衣以綾紈嘗三百人。
《穆天子傳》曰:吉日甲子,天子乃執白圭玄璧,以見西王母,好獻錦組百純。(郭璞注曰:純,匹,錦名也。組,綾屬,音祖也。)西王母再拜受之。
又曰:盛姬之喪,天子使襞人贈用文錦。
《漢武內傳》曰:帝見西王母巾器中有一卷小黃書,盛以紫錦之囊。帝問:"此書是仙方耶?不審其目,可得瞻盼不?"王母出以示之:"此五嶽之真形圖也,文秘禁,豈汝穢質所宜佩?"王母即命女宋靈賓更取一圖,以與武帝。靈賓探懷中得一卷,盛以雲錦之囊。王母起立,手以付帝。
《說苑》曰:魏文侯與田子方語,有兩童子衣錦而侍於君前。田子曰:"此君之寵子乎?"文侯曰:"非也。此其父死於戰,此其幼孤也,寡人收之。"
《潛夫論》曰:夫攻玉以石,治金以鹽,濯錦以魚,浣布以灰,物故有醜治好者矣。
郭子橫《洞冥記》曰:元鼎元年,起招仙靈閣於甘泉宮西。編翠羽麟毫為廉,有走龍錦,有翻鴻錦。
《西京雜記》曰:武帝時,得貳師天馬,以玫瑰石為鞍轡,鏤以金銀,以綠地五色錦為蔽泥。
《王子年拾遺記》曰:員矯之山名環丘,東有雲石,廣五百里。有蠶,長七寸,黑色,有角、鱗。以霜雪覆之,然後作繭,長一尺,其色五彩。織為文錦,入水不濡。其質輕暖柔滑。
又曰:周成王時,因祗國致工女一人,善織,以五色絲內口中,手引而結之,便成文錦。其國人來獻,有雲昆錦文,如雲霞,有樓堞;有離珠錦文,似貫佩珠也;有篆隸錦文,似大篆字;有列明錦文,羅燈燭七幅,皆廣三尺。
又曰:周靈王起昆昭之台,以享群臣。張鸞章錦文,如鸞翔。
又曰:吳趙逵之妹善書畫,巧妙無雙。能於指間,以彩絲為雲龍虬鳳之錦,大則盈尺,小則方寸。
《神仙傳》曰:淮南王為八公張錦綺之帳,燔百和之香。
又曰:左慈,字元放,廬江人,少有神道。嘗在魏武帝坐,帝曰:"恨無蜀中生薑耳。"放曰:"亦可得也。"因曰:"吾前遣人到蜀買錦,可過敕使者,增市二端。"須臾,即得姜還,並獲使報。
《華陽國志》曰:閻憲,字孟度,成都人,名知人。為綿竹令,以禮讓化民,莫敢犯者。有民杜成夜行,得遺賄一囊,中有錦二十匹,求其主還之,曰:"縣有明君,何敢負也!"
《陳留風俗傳》曰:襄邑縣,南有渙水,北有睢水。傳曰:睢、渙之間文章,故有黼、黻、藻、錦、日、月、華、蟲,以奉天子宗廟御服焉。
《異物志》曰:錦鳥,文章如丹地錦,而藻繢互交。俗人見其似錦,因謂之錦鳥。
《鄴中記》曰:石虎冬月施熟錦流蘇斗帳,四角安純金龍頭,銜五色流蘇。或用黃地博山文錦,或用紫綈及小明光錦。
又曰:織錦署在中尚方:大登高、小登高、大明光、小明光、大博山、小博、山、大茱萸、小茱萸、大交龍、小交龍、葡萄文錦、班文錦、鳳皇錦、朱雀錦、韜文錦、桃核文錦。
《丹陽記》曰:斗場錦署平,關右遷其百工也。江東歷代尚未有錦,而成都獨稱妙。故三國時,魏則市於蜀,而吳亦資西道。
《語林》曰:陳元方遭父喪,骨立。其母憫之,以錦被蒙其上。郭林宗往吊,見而責之,賓客絕百許日。
《世說》曰:石崇,錦步障四十里。
左思《蜀都賦》曰:貝錦斐成,濯色江波。
《古詩》曰:錦衾遺洛浦,同袍與我違。
《夏侯孝若集·羊太常辛夫人傳》曰:夫人字憲英,衛尉肅侯毗之女。不好華麗。琇上夫人〈鼠單〉子帔,緣以錦,不肯服。從外孫胡毋楊上夫人錦被,夫人反臥之。
《諸葛亮集》曰:今民貧國虛,決敵之資,惟仰錦耳。
《張溫表》曰:劉禪送臣溫孰錦五端。
魏武《與楊彪書》曰:今贈足下錦裘二領。
○繡
《尚書·益稷》曰:矛欲觀古人之象:藻、火、粉、米、黼、黻、絺、繡。
《尚書大傳》曰:未命為士,得衣繡。
《毛詩·終南》曰:君子至止,黼衣繡裳。
又《楊之水》曰:素衣朱繡,從子於鵠。(鵠,曲沃邑也。鵠音沃。)
又《九罭》曰:《九罭》,美周公也。我遘之子,袞衣繡裳。
《周禮·秋官下·小行人》曰:合六幣,琮以錦,琥以繡。
又《冬官上·畫繢》曰:五采備謂之繡。
《禮記·月令》曰:仲秋之月,命有司文繡有恆,必循其故。
《左傳·閔公》曰:狄伐衛,公與石祁子玦、寧莊子矢,曰:"以此贊國,擇利而為之。"與夫人繡衣,曰:"聽於二子。"
《春秋潛潭巴》曰:天子文繡布,地必動,絕無嗣。
《釋名》曰:繡,修也,文修然也。
《史記》曰:范睢說昭王曰:秦、韓之地形,相錯如繡。
又曰:文帝所幸慎夫人,令衣不得曳地,帷不得文繡,以示敦樸。
又曰:楚莊王有愛馬,衣以文繡。
《漢書》曰:廣川王去後昭信,譖姬榮愛:"視瞻意態不善,疑有私。"時愛為王刺方領繡,(晉灼注曰:今婦人直領為方領,上刺作黼黻文也。)去取燒之。
又曰:齊織作繡。宣帝時,呼韓邪單于來,賜帛繡綺八千匹。
又曰:武帝祠太一,祝宰衣紫及繡。
又曰:江充使匈奴,拜直指繡衣御史,使督三輔。
又曰:暴勝之為直指使者,衣繡持斧,逐輔盜賊,威震州郡。
又曰:罽賓刺文繡。
又曰:刺繡文,不如倚市門。此言末業,貧者之資也。
又曰:霍光薨,贈絮繡被百領。
又《百官表》曰:侍御史有繡衣直指,武帝所制。
《東觀漢記》曰:更始遂共謀誅伯升,乃大會諸將,以成其計。更始取伯升寶劍,視之。繡衣御史申屠建,隨獻玉玦。更始竟不能發。
又曰:李忠獨不掠財物,上曰:"我欲賜之,諸君無望乎?"取大驪馬及繡被以賜忠。
《魏志》曰:張既為尚書,出為雍州刺史。太祖謂既曰:"還君本州,可謂衣繡晝行矣。"
《魏略》曰:大秦國有金縷繡色綾,其國利得中國絲素,解以為胡綾。
《晉中興書》曰:中宗所幸鄭夫人衣無文繡。
《後魏書》曰:王憲為并州刺史,還京師。以憲年老,特賜錦繡布帛、珍羞禮膳。
《管子》曰:桀女樂三萬人,無不服文繡衣裳也。
《墨子》曰:古之人未知為衣服,衣皮帶茭;今則厚斂,百姓以錦繡文彩靡曼衣。
《范子計然》曰:能繡細文,出齊,上價匹二萬,中萬,下五千也。
《孫卿子》曰:天子尊重無上矣,衣被則五彩雜,間色,重文繡。
《莊子》曰:楚聘莊子,莊子曰:"子不見夫犧牛乎?衣以文繡,入於太廟,雖欲為孤犢,其可得乎!"
《淮南子》曰:繡為被則宜,為冠則議。
《國語》曰:齊桓公曰:"昔吾先君襄公,陳妾數百,食必粱肉,衣必文繡。"
《帝王世紀》曰:紂不服短褐處於茅屋之下,必將衣繡游於九重之台。
賈誼曰:繡是古天子之服,今富人大賈,嘉會召客,以被牆屋。
《說苑》曰:晉平公使叔向聘吳,吳人飾舟以送之,左百人,右百人,有繡衣而豹裘者,有錦衣而狐裘者。歸以告平公,平公曰:"吳其亡乎!"
又曰:鄂君乘青翰之舟,張翠蓋。越人擁楫而歌曰:"心悅君兮,君不知。"於是鄂君舉繡被而覆之。
楊子《法言》曰:今之學也,非獨為華藻,又從而繡其鞶帨。(喻今學繁多也。)
《鹽鐵論》曰:古庶人老耄而後衣絲,其餘則麻能而已,故命曰:"布衣";今富者綺繡國紈,素綈冰錦。
《論衡》曰:齊郡能刺繡,恆女無不能者。襄邑枲織錦,恆婦無不巧者。目見而手狎也。
又曰:刺繡之師能縫帷裳,網縷之工不能織錦。儒生能為文吏,文吏不能為儒生也。文吏一旦在位,則鮮冠利劍;一歲典職,則田宅並集。
又曰:繡之未刺,錦之未織,絲帛何以異哉?反其加五采之功,施針縷之飾,則文章煥耀。學士有文章,其猶絲帛布色之功。
桓譚《新論》曰:陽城子張名衡,蜀郡人王翁與吾,俱為講樂祭酒。及寢疾,預買棺槨,多下錦繡,立被發冢。
焦贛《易林·離之大過》曰:被繡夜行,不見文章。安坐玉堂,乃無咎殃。
《洞冥記》曰:甘泉有霞光繡、藻龍繡、連煙繡。
《王子年拾遺記》曰:孔子生之夕,有麟吐玉書於闕里,人家乃以繡紱系麟角而去。
又曰:吳主孫權常嘆魏、蜀未夷,軍旅之隙,思得善畫者,使圖作山川地形軍陣之象。趙夫人曰:"丹素之色易歇滅,不可為久寶,妾能刺繡。"作列國圖於方帛上,寫五嶽河海城邑行陣之形,進於吳王,時人謂之針絕。
《吳越春秋》曰:吳王死,辭曰:"不忍見伍子胥!吾死,必結璧連組,以幕吾目。恐其不蔽,即復重羅繡三忄奄以為奄。明生不昭我身,死不見我形,吾何言哉!"
《物理論》曰:世傳有夫死而婦許以不嫁者,誓以繡衣襚以衣屍,納諸棺焉。後三年,婦出適,迎有日矣。有行道人,夜求人家宿。向晨,主人語之婦約之辭,寄所誓之衣,曰:"子到若干里當逢之,還此衣焉。"或者出門,到所言處,果見迎車,具以事告,還其繡衣。婦遂自經而死。
又曰:夫論事比類,不得其體,雖飾以華辭,文以美言,無異錦繡衣掘株,管弦樂土梗,非其趨也。
《世說》曰:曹植妻衣繡,太祖登台見之,以違制命還家賜死。
《戒經·六禽變》曰:寅為衣裳文繡。
《夢書》曰:錦繡為憂事。有文章,夢得錦繡,憂縣官也。
班固詩曰:長安何紛紛,詔葬霍將軍。刺繡被百領,縣官給衣衾。
張衡《四愁詩》曰:美人贈我錦繡段,何以報之?青玉案。
班固《與竇將軍箋》曰:固於張掖縣受賜虎頭繡鞶囊一雙。
慕容晁《與顧和書》曰:今致繡靴一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