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寶部·卷三
作者:李昉
○玉上
《尚書·堯典》曰:在璇璣玉衡,以齊七政。(孔安國注曰:在,察也。璇,美玉。璣、衡,王者正天之器,可轉運者。七政,日月五星各異政。舜察天文,齊七政,審已當天心與否。)
又《胤征》曰:火炎昆崗,玉石俱焚。(嵴曰崗。{山昆}山出玉。言火逸而害玉。)
又《禹貢》曰:華陽黑水,惟梁州,厥貢璆。(璆,玉名也。)雍州,厥貢惟球琳、琅玕。(球、琳,皆玉名。琅玉;玕,石而似珠。)
又《顧命》曰:成王被冕服,馮玉幾。
又曰:大玉、夷玉、天球,在東序。
《尚書中候》曰:湯沉璧於洛,黑鳥隨魚止,化為黑玉,赤勒文。
《尚書說》曰:有人能起載玉英。(鄭玄曰:玉,果實,能召載為骨衣也。)
《尚書大傳》曰:堯致舜天下,贈以昭華之玉。
《周書》曰:武王俘商舊寶玉萬四千,佩玉億有八萬。
《周禮·天官下》曰:玉府掌王之金、玉、玩好、兵器,凡良貨賄之藏,共王之服玉、佩玉、珠玉、齊則共食玉。(玉是陽精之純者,食之所御水氣。)
又《春官上·大宗伯》曰: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以青圭禮東方,以赤璋禮南方,以白琥禮西方,以玄璜禮北方。
《儀禮·聘禮》曰:凡執玉,無籍者襲。(鄭玄注云:籍言修也。)
《大戴禮》曰:玉在山而木潤,淵生珠而崖不枯。珠者,陰中之陽也,故勝火。玉者,陽中之陰也,故勝水。
《禮記·月令》曰:孟春之月,天子衣青衣,服蒼玉。
又《曲禮上》曰:受珠玉者以掬。
又曰:執玉爵者弗揮。
又曰:執玉不趨。(志重玉也。)
又《檀弓》曰:石駘仲卒,(駘仲,衛大夫,石碏之族。)無適子,有庶子六人。卜所以為後者,(莫適立也。)曰:"沐浴佩玉,則兆。"(言齋潔則得吉兆也。)五人者,則沐浴佩玉。石祁子曰:"孰有執親之喪而沐浴佩玉者乎?"不沐浴佩玉。(心正,且知禮。)
又《月令》曰:孟春之月,天子衣青衣,服蒼玉。
又《玉藻》曰: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徵、角,左宮、羽,(玉聲所中也。微、角在右,事也,民也,可以勞;宮、羽在左,君也,物也,宜逸。)趨以采齊,(路門外之樂節也。門外謂之趨。齊,當為楚薺之薺。)行以肆夏,(登堂之樂節。)周還中規,(反行也宜圓。)折還中矩,(曲行也宜方。)進則揖之,退則揚之,然後玉鏘鳴也。(揖之謂小俛,見於前也。揚之謂小仰,見於後也。鏘,聲貌。)
又曰:君子無故,玉不去身,君子於玉比德焉。(故謂喪與災。)天子佩白玉而玄組綬,公侯佩山玄玉而朱組綬,大夫佩水蒼玉而純組綬,世子佩瑜玉而綦組綬,士佩瓀玟而縕組綬。(玉有山玄、水蒼者,視之文色所似也。綬者,所以貫佩玉相承受者也。)
又《學記》曰: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道。
又《聘義》曰:子貢問於孔子曰:"敢問君子貴玉而賤珉,何也?為玉之寡,珉之多與?"孔子曰:"非為珉之多,故賤之也,玉之寡,故貴之也。夫昔者,君子比德於玉焉:溫潤而澤,仁也;縝密而栗,知也;(縝,致也。栗,堅貌。)廉而不劌,義也;(劌猶傷也。義者,不苟傷人也。)垂之如墜,禮也;(禮尚廉卑。)叩之,其聲清越以長,其終詘然,樂也;(樂作則有聲,止則無也。越猶揚也。詘,絕止貌。)瑕不掩瑜,瑜不掩瑕,忠也;(瑕,玉之病也。瑜,其中間美者。)孚尹旁達,信也;氣如白虹,天也;精神見於山川,地也;(精神,亦精氣也。虹,天氣也。)圭璋特達,德也;(特達,謂以朝聘。)天下莫不貴者,道也。(道者,人無不由。)《詩》云:'言念君子,溫其如玉。'故君子貴之也。"
《禮含文嘉》曰:玉石得宜,則太白常明。
《禮稽命征》曰:王者得禮制,則澤谷之中有白玉焉。
《禮斗威儀》曰:君乘金而王,則紫玉見於深山。
《左傳·桓公》曰: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不獻。既而侮之,曰:"周諺有之:'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吾焉用此以其賈害?"乃獻之。
又《莊公》曰:虢公、晉侯朝王,享醴,命之宥,(命之以幣物。宥,助也。)皆玉五珏,非禮也。
又《僖上》曰:天王使邵武公、內史過賜晉侯命,受玉惰。過歸,告王曰:"晉侯其無後乎!"(事具錫命門。)
又《僖下》曰:楚子玉自為瓊弁、玉纓,未之服也。先戰,夢河神謂己曰:"畀余,賜汝孟諸之麋。"弗致也。大心與子西使榮黃諫,弗聽。榮季曰:"死而利國,猶或為之,況瓊玉乎?是糞土也,而可以濟師,將何愛焉?"弗聽。
又《僖下》曰:晉侯執衛侯,歸之於京師,使醫衍鴆衛侯。寧俞貨醫,使薄其鴆,不死。公為之納玉於王與晉侯,皆十珏。王許之,乃釋衛侯。
又《文公下》曰:秦伯使西乞術來聘,且言將伐晉。襄仲辭玉。(事具奉使門。)
又曰:莒太子仆,以其寶玉來奔。
又《成上》曰:晉及齊戰於鞍,齊師敗。齊侯使賓媚人賂以紀甗、玉磬與地,不可,則聽客之所為。
又《襄十五年》曰:宋人或得玉,獻諸子罕。子罕弗受。獻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能治玉者。)玉人以為寶也,故敢獻之。"子罕曰:"我以不貪為寶,爾以玉為寶。若以與我,皆喪寶也。不若人有其寶。"稽首而告曰:"小人懷璧,不可以越鄉。(言必為盜所害。)納此,以請死也(請免死。)"子罕置諸其里,使玉人為之攻之。(攻,治也。)富而後,使復其所。(賣玉得富。)
又:《襄公十八年》曰:晉侯伐齊,將濟河,獻子以朱絲系玉二珏而禱曰:(雙玉曰珏。)"齊環怙恃其險,負其眾庶,(環,齊靈公名。負,依也。)棄好背盟,陵虐神主。(神主,民也。謂數伐魯民人。)曾臣彪將率諸侯以討焉,(彪,晉平公名。稱臣者,明上有天子,以謙告臣。曾臣,猶未臣。)其官臣偃實先後之。(守官之臣。偃,獻子名。)苟捷有功,無作神羞,(羞,恥也。)官臣偃無敢復濟。(偃信巫言,故以死自誓。)惟爾有神裁之!"沈玉而濟。
又《昭七年》曰:燕暨齊平。燕人歸燕姬,(嫁女於齊侯。)賂以瑤瓮、玉櫝、斝耳。不克而還。(瑤,玉也。櫝,匱也。斝耳,玉爵。)
又曰:公賜公衍羔裘,使獻龍輔於齊侯。(龍輔,玉名。)遂入羔裘,齊侯喜,與之陽穀。(陽穀,齊邑。)
又曰:公疾,遍賜大夫,(從公者。)大夫不受。賜子家子雙琥、(琥,玉器。)一環、一璧、輕服,(細好之服,)受之。大夫皆受其賜。己未,公薨,子家反賜於府人,曰:"吾不敢逆君命也。"大夫皆反其賜。
又《昭十六年》曰:晉韓起聘於鄭。宣子有環,其一在鄭商。(玉環,同工共朴,自共為雙。)宣子謁諸鄭伯,(謁,請也。)子產弗與,曰:"非官府之守器也,寡君不知。"子太叔、子羽謂子產曰:"韓子亦無幾求,(言所求少。)晉國亦未可以貳。晉國、韓子不可偷也。(偷,薄也。)若屬有讒人交斗其間,鬼神而助之,以興其凶怒,悔之何及?吾子何愛於一環,其以取憎於大國也?盍求而與之?"子產曰:"吾非偷晉而有二心,將終事之,是以弗與,忠信故也。僑聞:君子非無賄之難,立而無令名之患。僑聞:為國非不能事大字小之難,無禮以定其位之患。夫大國之人令於小國,而皆獲其求,將何以給之?一共一否,為罪滋大。大國之求,無禮以斥之,何厭之有?吾且為鄙邑,則失位矣。(不復成國。)若韓子奉命以使,而求玉焉,貪淫甚矣,獨非罪乎?出一玉以起二罪,吾又失位,韓子成貪,將焉用之?且吾以玉賈罪,不亦銳乎?"(銳,細小也。)韓宣子私覲於子產,以玉與馬,曰:"子命起舍夫玉,是賜我玉而免吾死也。敢不藉手以拜!"(以玉為藉手。拜謝子產。)
又《昭十七年》曰:鄭裨灶言於子產曰:"宋、衛、陳、鄭將同日火,若我用瓘斝玉瓚,鄭必不火。"子產弗與。(以為天災流行,非禮所息故也。為明年宋、衛、陳災傳。)
又《定上》曰:蔡昭侯為兩佩與兩裘,(佩,佩王也。)以如楚,獻一佩,一裘於昭王。昭王服之,以享蔡侯。
又曰:蔡侯歸,及漢,執玉而沈,曰:"余所有濟漢而南者,有若大川!"(自誓,言若復渡漢,當受禍,明如大川。)
又曰:季平子行東野還,未至,丙申卒於房。陽虎將以璵璠斂,(璵與璠,美玉,君所賜。)仲梁懷弗與,曰:"改步改玉。"(昭公之出,季孫行君事,佩璵璠祭宗廟。今定公立,復臣位,改君步,亦當去璵璠。)陽虎欲逐之,告公山不狃,曰:"彼為君也,子何怨焉?"
又《定下》曰:邾隱公來朝,子貢觀焉。邾子執玉高,其容仰,公受玉卑,其容俯。(玉,朝者之贊。)子貢曰:"以禮觀之,二君者,皆有死亡焉。"
又曰:陽虎脫甲如宮,取寶玉、大弓以出。
又《哀上》曰:衛太子禱曰:"大命不敢請,佩玉不敢愛。"
又曰:吳申叔儀乞糧於公孫有山氏,曰:"佩玉蕊兮,余無所系之。"
《穀梁傳·隱公》曰:賵玉曰含。
《春秋孔演圖》曰:孔子論經,有鳥化為書。孔子奉以告天,赤爵集書上,化為玉,刻曰"孔氏命作應法"。
《春秋說題辭》曰:孔子以受黃玉,葬魯城北。
《毛詩·國風》曰:將翱將翔,佩玉鏘鏘。(鏘鏘,鳴玉而後行。)
又《竹竿》曰:巧笑之瑳,佩玉之那。(瑳,巧笑貌。那,行有節度。)
又《小雅》曰: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攻,錯也。)
又《大雅》曰:維玉及瑤,鞞琫容刀。
《詩含神霧》曰:孔子曰:"詩者,天地之心,刻之玉板,藏之金俯。"
《韓詩外傳》曰:良玉度尺,雖有千仞之土,不能掩其光。
《周易·鼎卦》曰:上九,鼎玉鉉,大吉,無不利。(鄭玄注曰:鼎,蓋象玉,似剛而柔,廉而不劌。《易》曰:乾為金為玉。)
《孝經援神契》曰:神靈滋液百寶用,則玉有瑛華。(宋均曰:尊卑不失其服,玉有英華也。)
《論語·子罕》曰:子貢曰:"有美玉於斯,韞櫝而藏諸?求善價而沽諸?"子曰:"沽之哉!沽之哉!我,待價者也。"(寧有自訟賣之道乎?我居而待價者。)又《季氏》曰:孔子曰:"求,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與?"
《逸論語》曰:璠璵,魯之寶玉也。孔子曰:"美哉,璠璵!遠而望之,煥若也;近而視之,瑟若也。一則理勝,一則孚勝。"
又曰:玉十謂之區,治玉謂之琢,亦謂之雕。(雙玉為珏,五珏為區。雕,治〈王卜〉也。珏音角。)瑳,玉色鮮白也。瑩,玉色也。瑛。玉光也。瓊,赤玉也。璇、瑾、瑜,美玉也。璑,音舞。三采玉也。玲、瑲、琤、〈王貞〉、瑝,音鍠。玉聲也。璬玉,佩玉也。瑱,充耳也。璪,玉飾以水藻也。
《史記》曰:范蠡事越王勾踐二十餘年,竟滅吳。范蠡曰:"君行令,臣行意。"乃載其輕寶珠玉,乘舟浮海行,終不反。
《漢書》曰:陳平求見漢王,拜平為都尉。絳、灌等或讒平,曰:"雖美丈夫,如冠玉耳!"
又曰:文帝始幸雍,新垣平以望氣見。平使人持玉杯闕下獻之。平言上曰:"闕下有寶玉氣。"果有獻玉杯者。
又《郊祀志》曰:宣帝祀河東之明年,鳳凰集投祤,於所集處得寶玉,乃起萬壽宮。
又曰:王莽就國,孔休守新都相。休謁見莽,莽進其玉具寶劍,休不肯受。莽因曰:"誠見君面有瘢,美玉可以滅,獻其璏耳。"即解其璏,休復辭。莽遂椎碎之,自里以進休也。
《後漢書》曰:孝明帝時,汴渠成。故行幸滎陽,巡行河渠。薦嘉玉潔牲,以禮河神。
《續漢書》曰:桓帝時,光祿吏舍下,夜有青氣。視之,得玉鉤,玦各一。鉤長七寸三分,玦五寸四分,身中皆雕鏤。
又曰:三老五更杖玉杖。民年七十,授之以玉杖。
華嶠《後漢書》曰:嘉平中,袁逢為三老,賜玉杖。
范曄《後漢書》曰:梁冀,金玉珠璣,異方珍怪積藏室。
《魏志》曰:漢時,夫餘王葬用玉鉀,常豫以付玄菟郡,王死則迎取以葬。公孫淵伏誅,玄菟庫猶有玉鉀一具。今夫餘庫有玉璧、圭、瓚數代之物,傳世以為寶。耆老言:先代之所賜也。
《魏略》曰:大秦國出采玉、五色玉,夫餘國出赤玉。
《晉書》曰:中興東遷,舊章多闕,而冕旒飾以翡翠、珊瑚及雜珠等。顧和奏:"舊冕十有二旒,皆用玉、珠。今用雜珠等,非禮。若不能玉,可用白璇。"成帝於是始下太常改之。
沈約《宋書》曰:紫玉,王者不藏金玉,則光見深山。
崔鴻《十六國春秋·南燕錄》曰:鎮南長史悅壽,謂南海王法曰:"向見北海王子,天資弘雅,神爽高邁,始知天族多奇,玉林皆寶。"
又《前涼錄》曰:辛攀,字懷遠,隴西狄道人。兄鑒曠,弟寶迅,皆以才識知名。秦雍為之語曰:"三龍一門,金友玉昆。"
又曰:初,呂光之稱王也,遣市六璽於于闐。六月,玉至也。
《燕書》曰:文帝熙平二年,左部民得玉璽、玉鼎。
《趙書》曰:劉聰徙治平陽,於汾水中得白玉,四寸,高二分,龍鈕,文曰"有新保之"。
《後魏書》曰:崔挺為光州刺史。掖縣有人年逾九十,板輿造州。自稱:"少曾充使林邑,得一美玉,方尺四寸,甚有光彩,藏之海島,垂六十歲,忻逢明政,今願奉之。"挺曰:"吾雖德謝古人,未能以玉為寶。"遣船隨取,光潤果然。迄不肯受,乃表送都。
又曰:李預,字元凱,歷征西大將軍長史,帶馮翊太守。府解罷郡,遂居長安。羨古人餐玉法,乃採訪藍田,躬往政得若環璧、雜器形者大小百餘,頗有粗黑者,亦挾盛以還。至而觀之,皆光潤可玩。預乃椎七十枚為屑,食之,餘多惠人。後預及聞者更求玉於前處,皆無所見。翊公源懷弟得其玉,琢為器、佩,皆鮮明可寶。預服經年,雲有效驗。而世事寢食,皆不禁節,又加好酒損志。及疾篤,謂妻子曰:"吾酒色不絕,自致於死,非藥過也。然吾屍體必當異,勿速殯,令後人知餐服之妙。"時七月中旬,長安毒熱,預屍四宿而體色不變。其妻常氏以玉、珠二枚含之,口閉。常謂曰:"君自雲餐玉有神驗,何不受含?"言訖,齒啟納珠。因虛其口,都無穢氣。舉斂棺,堅直不傾委。死時,有遺玉屑數升,囊盛,納諸棺中。
又曰:高祐為中書侍郎時,有人於零丘得玉印一以獻,詔以示祐。祐曰:"印上有籀書二字,文曰:'守壽'。壽者,命也。我獲其命,亦是歸我之徵。"
又曰:穆弼有風格,善自位置。高祖初定代族,欲以弼為國子助教。弼辭曰:"先臣以來,蒙恩累世。比校徒流,實用慚屈!"高祖曰:"朕欲厲胄子,故屈卿先。白玉投泥,豈能相污?"弼曰:"既遇明時,恥沉於泥滓。"
又曰:孝昌中,於廣平王第掘得古玉印。敕召祖瑩與李琰之令辯何世之物,瑩云:"此是于闐國王晉泰康中所獻。"乃以墨塗字,觀之果如瑩言。時人稱為博物。
《後周書》曰:武帝保定中,晉公護獲玉斗以獻。
《北史》曰:于謹平江陵,獲大玉,徑四尺,圍七尺,及諸輿輦法物以獻。
又曰:隋文時,王邵上表云:"稽覽圖史。"又云:"'政道則陰物變為陽物。'鄭玄注云:'蔥變為韭,亦是。'謹案,自六年已來,遠近山石多變為玉,石為陰,玉為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