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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親部·卷七

作者:李昉

○姊妹

《爾雅》曰:女子先生為姊,後生為妹。

《毛詩·泉水》曰:問我諸姑,遂及伯姊。

《禮記·檀弓》曰:孔子與門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尚右。孔子曰:"二三子之嗜學也,我則有姊之喪故也。"二三子皆尚左。

《左傳·成上》曰:潞子嬰兒之夫人,晉景公之姊也。酆舒為政而殺之,又傷潞子之目。晉侯欲伐之,諸大夫皆曰:"不可。酆舒有三雋才,不如待後之人。"伯宗曰:"必伐之。狄有五罪,雋才雖多,其何補焉?"遂滅潞。酆舒奔衛,衛人歸請晉,晉人殺之。

又《昭元》曰:鄭徐吳犯之妹美,公孫楚聘之矣,公孫黑又使強委禽焉。犯懼,告子產。子產曰:"是國無政,非子之患也,惟所欲與。"犯請於二子,使女擇焉。子晳盛飾而入,布幣而出。(晳,公孫黑。)子南戎服而入,左右射,超乘而出。女自房觀之,曰:"子晳信美矣,抑子南夫也。(子南,公孫楚字。)夫夫婦婦,所謂順也。"適子南氏焉。

又《定上》曰:吳伐楚,楚昭王取其妹以出,涉濉水,鍾建負之,以從。復國。王將嫁季羋,季羋辭曰:"所以為女子,遠丈夫也。鍾建負我矣。"王遂使妻鍾建,以為樂尹。

《春秋感精符》曰:人主含天地,據璣衡,齊七政,秉八極,父天母地,兄日姊月。

《史記》曰:聶政為嚴仲子殺韓相俠累,因自披面抉眼,出腸以死。韓取政屍,暴於市,購之曰:"有能言殺俠累者,與千金。"政姊嫈聞之,乃伏屍哭曰:"是軹深井裡聶政也,妾奈何畏歿身之誅,滅賢人之名?"乃大呼天者三,遂死於政旁也。

又曰:萬石君石奮,高祖問曰:"君有何人?"對曰:"有姊,善鼓琴。"高祖乃召為美人。

又曰:張敬叔姊善鼓琴,高祖召為宮人,徙其家就戚里。戚里在長安,與親戚別居,故曰戚里。

《漢書》曰:李延年妹絕美。延年侍上,酒酣,歌曰:"北方有佳人,絕世而獨立。一顧傾人城,再顧傾人國。不惜傾城傾國,佳人難再得。"武帝聞之,乃召入宮。

又曰:秦彭字伯平,為山陽太守。民江伯欲嫁寡姊,姊乃引鐮自割。伯因前救姊,觸鐮傷姊,遂亡。縣正論法,彭曰:"救無惡志。"乃輕罪之。

謝承《後漢書》曰:范冉姊病,往看之。姊為設飯,冉留錢一百文。姊使人追還之,冉竟不受。

又曰:曹壽妻,班超之妹也。超字仲叔,扶風人,為都護,在絕域。年老思入關,妹乃上書曰:"妾兄超延命沙漠三十餘年,骨肉生離,不復相識。"書奏,帝乃征還。

又曰:宋弘字仲子,為司空。帝姊胡陽公主新寡,帝與論朝臣美惡,以觀其意。主曰:"宋弘容德莫及。"帝曰:"方圖之。"後引弘入,令主坐屏風后,因謂弘曰:"貴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弘曰:"貧賤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帝謂主曰:"事不諧矣。"

又曰:汝南袁隗妻,馬融之女。少有才辨。融家世豐豪,裝遣甚盛。及初成禮,隗謂之曰:"婦奉箕帚而已,何乃過珍麗?"對曰:"慈親垂愛,不敢逆命。君欲鮑宣、梁鴻之行者,妾亦請從少紹、孟光之事。"又問曰:"弟先兄,舉世以為笑,今處姊未適人,而君先行,可乎?"對曰:"妾姊高行殊邈,未遇良匹,不如鄙薄,苟然而已。"又問:"南郡學窮道奧,文為辭宗。而所在之識,輒以資財為損,何耶?"對曰:"孔子大聖,不免武叔之毀;子路至賢,猶有伯寮之愬。家君固其宜也。"

《蜀志》曰:初,孫權以妹妻蜀先主。孫氏性才捷剛猛,有諸兄之風。侍婢百餘人,皆執刀劍而侍立,先主心常凜凜然也。

《晉書》曰:郭奕字大業,太原人。遷雍州刺史,有寡姊隨其之官。姊下僮僕多有奸犯而為人所糾,弈按省畢,曰:"丈夫豈當以老姊求名!"遣而不問。

又曰:桑虞字子深,衛人。年十四喪父,哀毀過禮,以米百粒糝藜藿。其姊喻之曰:"滅性非孝子。"對曰:"藜藿雜米,足以勝哀。"

又曰:涼州刺史羊欣姊喪,未經旬,車騎長史韓預強聘其女為妻。張酺為御史中丞,貶預以清風俗。論者稱之。

又曰:陳統字元方,弟紘字偉方,俱清秀知名。姊妹四人,並有美才。姊適東莞徐氏,生邈。及二姊適同郡劉氏,文章最盛。

又曰:慕容垂妻段氏字元妃,光祿大夫段儀女,婉惠有志操,常謂妹季妃曰:"我終不作凡人妻。"季妃曰:"我亦不作庸夫婦。"鄰人聞笑之。後燕王納元妃為室,范陽王德聘季妃,並如其言。

又曰:王凝之妻謝氏名道蘊,安西將軍弈之女也,聰明有才辨。同郡張玄妹亦有才質,適顧氏。謝玄每以之敵道韞。有濟尼者,游於二家。或問之,答曰:"謝夫人神情散朗,故有林下之風;顧家婦清心玉映,自是閨房之秀。"

《宋書》:新野庾彥達為益州刺史,攜姊之官,資給中分祿秩。西土稱之。

《齊書》曰:永興中,有王氏女,年五歲,得毒病,兩目皆盲。性至孝。年二十,父亡。盲女臨屍一叫,眼皆血出。小妹娥舐之,其左眼即開愈。時人皆以為孝感所致也。

《梁典》曰:長廣橋者,宋武帝姊昔賣紗糴米,還,橋小,不敢過,無船得渡。日晚,宋武帝大飢,久,方見姊負米還,乃謂姊曰:"若異日富貴,當長廣此橋。"遂為名也。

《新子》曰:梁車新為鄴令,其姊往見之。值暮,郭門閉,遂逾郭而入。梁車新因刖其足。趙成侯以為不慈,遂奪璽免官。

應劭《風俗通》曰:郝廉,太原人,饑寒不受人衣食。曾過姊家飯,留五十文置席下而去。

《世說》曰:郗嘉賓死,婦弟欲迎其姊還,姊終不肯歸,曰:"生縱不得與郗郎同室,死寧不同穴也?"

又曰:袁彥道有二姊,一適殷源,一適謝祖。嘗語桓宣武,切恨不更有一人配卿也。

《王子年拾遺》曰:賈逵年六歲,其姊聞鄰家讀書,日日抱逵就籬聽之。逵年十歲,乃暗誦六經。父曰:"吾未嘗教爾,安得《三墳》《五典》誦之乎?"對曰:"姊嘗抱於籬邊,聽鄰家讀書,因記得而誦之。"

蕭韶《太清記》曰:劉孝儀諸妹,文彩艷質,甚於神人也。

《荊州圖南北岸》曰:屈原之鄉里,原既流放,忽然歸,鄉人喜悅,因名南岸曰歸鄉岸。原有姊聞原還,亦來歸,責其矯世。鄉人又名其北岸曰姊歸岸。

○舅姑

《釋名》曰:夫之父曰舅,舅言久也,父老之稱也。夫之母曰姑,姑言故也。

《爾雅》曰:婦稱夫之父曰舅,稱夫之母曰姑;姑舅在則曰君舅君姑,歿則曰先舅先姑。

《禮記·檀弓》曰:婦人不飾,不敢見舅姑。

又《內則》曰:婦事舅姑,如事父母。雞初鳴,鹹盥漱。櫛,從,笄,總,衣紳。左佩紛帨、刀、礪、小觿、金燧,右佩箴、管、線、纊、施{般系}秩,大觿、木燧,衿纓、綦屨,以適舅姑之所。及所,下氣怡聲,問衣燠寒;疾痛苛癢,而敬抑搔之。

又曰:婦將有事,大小必請於舅姑。(不敢專行也。)

《儀禮·婚禮》曰:舅饗送者以一獻禮,酬以束錦;姑饗婦人送者,酬亦束錦。

《左傳·襄元》曰:魯齊姜薨。初,穆姜使擇美檟以自為櫬與頌琴,季文子取以葬。君子曰:"非禮也。禮無所逆,婦養姑者也,虧姑以成婦,逆莫大焉。"(穆姜,成公母。姜,成公婦也。)

《列女傳》曰:鄒孟軻既娶,將入室,其婦祖而內。孟子不悅,遂去不入。婦辭孟母,求去,曰:"妾聞夫婦之道,私室不與焉。今妾竊惰在室,而夫子見妾,悖然不悅,是客妾也。婦人之義蓋不客宿,請歸於父母。"姑召軻而謂之曰:"夫禮,將上堂,聲必揚,所以戒人也。將入戶,視必下,恐見人過。今子不察於禮而責於妻,不亦遠乎?"孟子遂留其婦,謝之。君子謂孟母知禮而明姑婦之道。

○嫂叔

《釋名》曰:嫂,叟也,老稱也。叟,縮也,人及物老皆小縮於舊也。叔,少也,幼者稱也。叔亦俶也,見嫂俶然卻退也。

《爾雅》曰:女子謂兄之妻為嫂,弟之妻為婦。

《禮記·曲禮》曰:嫂叔不通問。

又《檀弓》曰:子思之哭嫂也為位,婦人倡踴。

又曰:嫂叔之無服也,蓋推之遠之也。

又《雜記》曰:嫂不撫叔,叔不撫嫂。

《史記》曰:蘇秦,洛陽人。從鬼谷歸,大困窮困。兄嫂姊妹妻皆笑之,不為下機。秦乃閉室不出,讀《周書陰符》。後合六國,從約併力,相六國。北報趙,過洛陽,車騎輜重擬於王者,乃歸。昆弟嫂側目不敢仰視。秦謂嫂曰:"何前踞而後恭?"嫂匍匐以面伏地,謝曰:"見季子位高金多也。"

《漢書》曰:高祖長兄伯妻,高祖微時嘗避事,時與賓友過其丘嫂。(丘,空也。無婿曰丘,乃寡嫂也。)嫂厭叔引客來食,佯為羹盡轑釜。客去,高祖視釜,尚有羹,由是怨之。後定天下,而伯子獨不得封。太上皇為言之,高祖曰:"非敢忘也,但其母不長者耳。"後七年,封為羹頡侯。

又曰:陳平兄伯常耕田,縱平遊學,嫂疾之不親家事。或問平:"食何物而肥?"對曰:"食糠籺耳。"嫂曰:"有叔如此不如無。"伯聞而遂其妻。

《晉書》曰:鄭休妻石氏為九族所重。休前妻女既幼,又休父布臨終生庶子沈。休命棄之,石氏曰:"奈何使舅之胤不存乎?"遂養沈及前妻女,力不兼舉。九年之間,三不舉子。

又曰:王渾妻鍾氏字琰,生子濟。渾嘗共琰坐,濟趨庭而過。渾欣然曰:"生子如此,足慰人心!"琰曰:"若新婦得配參軍,(為渾弟淪也。)生子固不啻如此耳。"

又曰:王澄字平子,衍季弟也。衍妻郭氏性貪鄙,令婢於路擔糞。澄年十四,諫郭。郭大怒,謂澄曰:"昔先人臨終之日,以小郎囑新婦,不以新婦囑小郎。"因捉其衣裾,欲杖之。澄懼,逾窗而走得脫。

又曰:王凝之妻謝氏,字道韞,弈之女也,聰識有才辨。凝之弟獻之嘗與賓客談議,詞理將屈,道韞使婢白獻之曰:"新婦欲與小郎解圍。"乃以青綾步障自蔽,申獻酬之義。客遂不能屈也。

又曰:晉中書令王珉與嫂婢私通,嫂撻甚苦。婢素善歌,而珉好執白團扇,故制《白團扇歌》。

又曰:顏含字弘都,嫂老而失明。含奉養如親,束帶躬侍。嫂病困,須蚺蛇膽,求之不獲,憂嘆盈懷。方獨坐愁苦,忽有一童子持一青囊授含,含聞之,乃蚺蛇膽也。童子出戶,化為青鳥飛去。含得藥成,嫂病遂愈。

《齊書》曰:吳達之,義興人。嫂亡,無以具葬,乃自賣為十夫,傭以營葬。

《三十國春秋》曰:晉吏部郎魏衡謂侄舒曰:"汝後得為小縣長。"舒曰:"堪八百戶長。將老,便入官舍,即斯願畢矣。"

《孟子》曰: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親,禮與?"孟子曰:"禮也。"曰:"嫂溺,則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親者,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

《逸士傳》曰:高鳳為太守所召,恐不得免,自言不應為吏,乃與寡嫂偽爭田,遂免仕。

《世說》曰:阮籍嫂嘗還家,籍見嫂,與之別。或譏之。籍曰:"禮豈為我輩設也?"

常璩《華陽國志》曰:汝敦兄弟共居,有父母時財物,嫂心欲得之。敦妻勸敦盡讓田宅奴婢與兄弟,出別居。敦後耕田,得金器,妻勸送與兄。夫妻共往。嫂性嗇,見金器,踴躍欲留之。兄因感悟,即去妻,悉讓財物還弟。弟又不受,相讓積年。

《鄴洛鼎峙記》曰:盧道虔後妻元氏升堂講老子《道德經》,虔弟元明隔紗帷以聽之。

○娣姒

《爾雅》曰:女子同出,謂先生為姒,後生為娣。(同出為俱嫁事一夫。)長姊謂稚婦為娣婦,娣婦謂長姊為姒婦也。

《左傳·成下》曰:魯聲伯之母不聘。(不聘,無婦禮。)穆姜曰:"吾不以妾為姒。"(昆弟之妻相謂為姒。)

又《昭七》曰:晉叔向欲娶於申公巫臣氏,其母不許。平公強使取之,生伯石。伯石始生,子容之母走謁諸姑,(子容母,叔向嫂,伯華妻也。)姑視之。及堂,聞其聲而還曰:"是豺狼之聲也。狼子野心,非是莫喪羊舌氏矣。"

《晉書》曰:王渾妻鍾氏,名琰,太尉之孫也。渾弟湛妻郝氏有德行,琰雖貴門,不陵郝;郝亦不下琰。時稱鍾夫人之禮,郝夫人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