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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卷十一

作者:李昉

○手

《釋名》曰:手,須也,事業之所須也。

《毛詩·碩人》曰:手如柔荑。(如荑之新生也。)

又《魏風·葛屨》曰:摻摻女手,可以縫裳。

又《衛風》曰: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又《邶·柏舟·北風》曰:北風其涼,雨雪其雱。(普康切。)惠而好我,攜手同行。莫赤匪狐,莫黑匪烏。惠而好我,攜手同車。

又《緇衣·遵大路》:遵大路兮,摻執子之手兮。

《禮·曲禮》曰: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捧長者之手。

又《檀弓上》曰:孔子蚤作,負手曳杖,逍遙於門。

又《檀弓下》曰:原壤之母死,夫子助之沐槨。原壤登木歌曰:"狸首之班然,執女手之卷然。"

又《玉藻》曰:手容恭。(高且正也。)

又《表記》曰:后稷,天下之為烈也,豈一手一足?(烈,業也,言后稷造稼穡,天下世以為業,豈一手一足,喻用之者多無數也。)

《左傳》曰: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為魯人夫人",故仲子歸於我。

又《閔公》曰:成季之生也。有文在其手曰"友"。

又《宣上》曰:晉靈公不君,宰夫胹熊蹯不熟,殺之,寘諸畚(音本。)使婦人載以過朝。趙盾、士季見其手,問其故而患之。

又曰:楚侵鄭,穿封戍囚皇頡,公子圍與之爭之。正於伯州犁。伯州犁上其手,曰:"夫子為王子圍,寡君之貴介弟也。"下其手,曰:"此子為穿封戍,方城外之縣尹也。"(上下手以遵囚意。)

又曰:邑姜方娠太叔,夢帝謂己:"余命而子曰虞,將與之唐,屬諸參,而蕃育其子孫。"及生,有文在其手曰"虞",遂以命之。

又曰:齊魯戰於炊鼻。冉豎,(季氏臣也。)射陳武子,中手,失弓而脈攏(武子罵也。)以告平子,曰:"有君子白晳,黰鬚眉,甚口。(甚口,多口。)"平子曰:"必子強也。"(子強,武子。)

又曰:昔叔向適鄭,鬷蔑惡欲觀叔向,從使之收器者而往,立於堂下。一言而善。叔向將飲酒而聞之,曰:"必鬷明也。"下,執其手以上。

又曰:衛侯為靈台於籍圃,與諸大夫飲酒焉。褚師聲子襪而登席。(右者見君解襪。)公怒。辭曰:"臣有病,異於人。(足存創疾。)若見之,君將歐。(歐,嘔吐也,許角切。)"公愈怒。褚師出,公戟其手,曰:"必斷其足。"

《論語摘輔象》曰:仲弓鉤文在手,是謂知始。宰我手握戶,是謂守道。子游手握文雅,是謂敏士。公冶長手握輔,是謂習道。子貢手握五,是謂受相公。伯周手握直期,是謂疾惡。

《孝經援神契》曰:舜手握褒。宋均注曰:"手中有褒字也。喻從勞苦起,受褒飭致天祚。"

《漢書》曰:蕭何聞韓信亡,不及以聞,自追之。人有言上曰:"丞相何亡?"上怒,如失左右手。

又曰:孝武帝鉤弋趙婕妤,家在河間。帝巡狩過河間,望氣者言此有奇女,天子亟使使召之。既至,女兩手皆拳,上自披之,手即時伸。由是得幸,號為拳夫人,生昭帝。

又曰:鮑永辟鮑恢為從事,京師語曰:"貴戚斂手避二鮑。"

《後漢書》曰:劉寬欲朝,婢翻羹污朝衣,手收之。寬曰:"徐徐,羹爛汝手?"

又曰:郭玉者,廣漢人也。學方診之伎,和帝奇異之,乃試令嬖人臣美手腕者與女子雜處其中,使玉各診一手。玉言:"左陽右陰,脈有男女,狀若異人。臣疑其故。"帝嘆稱善。

《東觀漢記》曰:公孫述自言手文有奇瑞,數移書中國。上賜述書曰:"瑞應手掌成文,亦非吾所知。"

張璠《漢記》曰:董卓於眾座中生斬人手足,百姓嗷嗷。

《魏略》曰:鄧雄鳴詣太祖,太祖執其手曰:"孤方入關,夢得神人,即汝耶!"乃厚賜之。

王隱《晉書》曰:初,武帝未為太子,文帝問裴秀曰:"人有相不?"秀曰:"中撫軍伸手過膝,非人臣之相也。"

又曰:愍懷太子名遹,字熙祖。惠帝晚成,世祖遣才人謝玖給惠帝,生愍懷,與諸王子共戲。惠帝來朝,謂:"諸王子也。"執其手,世祖曰:"是汝兒也。"乃縮手。

又曰:高平劉柔臥,鼠齧其左手中指,意甚惡之,以問淳于知,筮之曰:"鼠本欲殺君,而不能,當為使之反死。"乃以朱書其手,腕橫文後三寸為"田"字,辟方一寸二分,使夜露手以臥。其明,有一大鼠伏死手前。

又曰:郭文,字文舉,入餘杭山。蘇峻未亂之前,詣臨安山中。臨安令萬寵迎著縣中養病,及峻黨破餘杭山,臨安如故,人始異之。自後不復語,但舉手指麾,以宣其意。病甚,寵問:"先生可復得幾日?"文三舉其手,果以十五日終。

《晉中興書》曰:范宣,陳留人也。年十歲能誦詩書。嘗以刀傷手,捧手改容。人問:"痛耶?"答曰:"不足為痛,但受全之體而致毀傷,不可處耳。"家人以其年幼而異焉。

崔鴻《前趙錄》曰:劉翌驍幹過人,能一手舉殿柱跳過平陽門。

《三十六國春秋》曰:劉淵父豹,母呼延氏。淵生而左手有文曰"淵",遂以命之。

又曰:彭神苻,生而有文在其手,曰"神苻"。

《梁書》曰:武帝手文曰"武"。

《三國典略》曰:梁劉之遴,字思貞,文范先生虬之子也。博綜文史,尚書令沈休之深敬器之。右手偏直不得屈伸,每晝則以紙就筆。

《唐書》曰:承乾數引侯君集入內,問以自安之術。君集以承乾劣弱,意欲乘釁以圖之,遂贊成不軌,常舉手謂承乾曰:"此好手,當為殿下用之。"

《老子》曰:代大匠斫,希有不傷其手。

《莊子》曰:曾子居衛,縕袍無表,手足胼胝。

《墨子》曰:今謂人曰:"與子冠履而斷子手足,必不為,何則?"冠履不若手足貴也。爭一言以相殺,是義貴於身。

《孟子》曰:"嫂溺則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嫂溺則援之以手,權也。"(反於經而善者曰權。)

《韓子》曰:名實相須而成,形體相應而生,故一手獨抃,雖疾無聲。故曰左手畫圓,右手畫方,則不兩成。

《呂氏春秋》曰:客有言伍員於王子光,惡其容貌,以告。伍員曰:"願王子居重惟,見衣若手,請因說之。"王子光許之。子胥說之半,舉惟,搏其手而與之坐。

《燕丹子》曰:太子與荊軻置酒,美人鼓琴。軻曰:"好手。"太子即斷其手,以玉盤奉之。

又王曰:秦王斷荊軻兩手,軻踞而罵曰:"吾坐輕易,為豎子所欺。"

《太玄經》曰:九體一,為手足。

《山海經》曰:柔利國,為人一手。野人國,面目手足盡異。一臂國,為人一手。

《神仙傳》曰:《金筒》、《玉札》、《內經》皆云:"太上老子足踏二五,手把十文。"

《鄭玄別傳》曰:玄惟有一子益恩。有遺腹子,玄以其手文似己,名曰"小同"。

《李郃別傳》曰:公長七尺八寸,多須髯,手握三公之字。

《幽明錄》曰:石勒問佛圖澄:"劉曜可擒,兆可見不?"澄令童子齊七日,取麻油掌中研之,燎旃檀而咒。有頃,舉手向童子,掌內粲然有異。澄問:"有所見不?"曰:"惟見一軍人,長大白晳,以朱絲縛其肘。"澄曰:"此即曜也。"其年果生擒曜。

《異苑》曰:陶侃左手有文,直達中指,至上橫節便絕。占者以為:"此文若過,位在無極。侃針挑令徹,血流彈壁,乃作"公"字;又取紙裹,"公"跡愈明。

《搜神記》曰:周暢少孝,獨與母居,每出入,母欲呼之,常自齧其手,暢即應手痛而至。治中從事未之信,候暢時在田,母齧手,而暢即歸。

班固《幽通賦》注曰:齊桓公倚柱嘆曰:"天下奇珍易得,但未得食人肉耳。"易牙歸,斷其兒手以啖於君也。

○掌

《釋名》曰:掌,言可以排掌也。

《春秋玄命苞》曰:掌圓法天以運動。

《孝經鉤命決》曰:仲尼虎掌,是謂威射。

《論語摘輔象》曰:澹臺滅明歧掌,是謂正直。

《戰國策》曰:蘇秦說李兌,明日復見,抵掌而說。兌送秦以明月之珠、和氏之璧。

《九州春秋》曰:公孫瓚為袁紹所圍,曰:"天下兵起,我謂可唾掌而決。今視之,兵革方始,不如休兵積穀。"

《魏志》曰:上攻呂布於濮陽,焚其東門。布騎犯青州,青州兵奔,陣亂,趨門,門已燒。上乘馬突火出,墮馬,燒左手掌。司馬樓異扶上馬,乃出。

《魏略》曰:京兆鮑出有文才,值世飢餓,出求食飲啖人,賊以繩貫其母手掌,驅去走追擊賊,得其母還。

《孟子》曰: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運之掌上。

孫卿《勸學》曰:有子惡臥而卒(倉韋切。)其掌,可謂能自忍矣。(恆范《世要論》曰:有君好臥,而刺其掌。)

《南方異物志》:烏滸人以人掌跖為珍重,以食長老。

○指

《春秋玄命苞》曰:指五者,法五行。

《傳》曰:楚人獻黿於鄭靈公。公子宋與子家將入見。(公子,宋子公也。子家,歸生也。)子公之食指動(第二指也。)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嘗異味。"及入,宰夫將解黿,相視而笑。公問之,子家以告。及食大夫黿,召子公而不與。子公怒,染指於鼎,嘗之而出。

又曰:晉、楚戰於邲,楚孫叔敖乘晉軍。桓子不知所為,鼓於軍中曰:"先濟者有賞。"中軍、下軍爭舟,舟中之指可掬。

又曰:吳伐越,越子勾踐御之,陳於槜(音醉。)麗攏靈姑浮以戈擊闔閭,(靈姑浮,越大夫。闔閭,吳王也。)傷將指,取其一履。(將指,中大指,亦曰大拇指。)還,卒於陘,去槜李七里。

《史記》曰:高祖過趙,趙王張敖自持案進食,禮甚恭。高祖箕踞罵之。是時趙午等數十人皆怒,謂趙王曰:"今遇王如是,臣等請為死。"王齧指出血曰:"君何言之誤!且先人失國,賴陛下德流子孫,公等奈何言若是!"

《漢書》曰:高祖與匈奴連戰,會於樓煩,十月寒冰,墮指十二三。

《後漢書》曰:蔡順少孤,養母,嘗出求薪。有客卒至。母望順不還,乃噬其指。順即心動,棄薪馳歸,跪問其故,母曰:"有急客來,吾噬指以悟汝耳。"

謝承《後漢書》曰:梁國車章為本縣功曹令。黃奉為人所誣,章證其無罪,下筆立辭,乃以斧斫左手五指,閉口死於獄中。

《晉書》曰:武帝與胡貴嬪爭樗蒲,傷其指,帝怒曰:"此固將種也!"縞曰:"北伐公孫,西拒諸葛,非將種而何?"

《唐書》曰:太宗嘗閒宴,顧謂李勣曰:"朕將屬以幼孫,思之無越卿者。公往不遺於李密,今豈負於朕哉!"勣雪涕致詞,因噬指流血。俄而沉醉,乃解御服覆之。

《莊子》曰:駢拇枝指出乎性哉?而侈於德。枝於手者,樹無用之指也。

又曰: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

又曰:指窮為薪而火傅也。(窮盡以為薪,猶前薪以指,指盡前薪之理,故火傅而不滅。)

《墨子》曰:桀有勇力之人大戲,紂有勇力之人費仲、惡來、崇侯虎,並指畫殺人。

《孟子》曰:養其一指而失肩背而不知也,則為狼疾人矣。(醫養人疾,治其一指,而不知其害之此為也。狼藉亂,不知治疾之人也,肩背之有疾以至於不知。)

《抱朴子》指測海,指極,則謂水盡;猶目察百步而雲見極也。

《吳越春秋》曰:夫差聞孔子至吳,微服觀之。或人傷其指,王怒,欲索國而誅之,子胥諫乃止。

《呂氏春秋》曰:倕,巧人也。人不愛倕之指,而愛己之指。

《搜神記》曰:曾子從仲尼在楚而心動,辭歸問母。母曰:"思之,齧指。"孔子聞之曰:"曾之至誠也,精感萬里。"

《孝子傳》曰:樂正者,曾參門人也。來候參,參採薪在野,母齧右指,鏇頃走歸。見正不語,入,跪問母:"何患?"母曰:"無"。參曰:"負薪右臂痛,薪墮地,何謂無?"母曰:"向者客來無所使,故齧指呼汝耳。"參乃悲然。

《列女傳》曰:漢武帝巡太山,稷丘君冠章甫,擁琴來拜,曰:"陛下勿上,上必傷足。"及上數里,右足指果折。上諱之,故但祠而還。

《列仙傳》曰:廣漢龐伯妻段,有美色,早寡,父母欲嫁之,援刀割指以自誓。

《陳留耆舊傳》曰:吳祐為膠東相。安丘男子母丘長共母到市,遇醉客罵母。長怒,殺之,為吏所得,系獄。祐問,知無子,令妻入,遂有身。臨刑,齧指斷,吞之。謂妻曰:"若生男,名曰吳生,雲我臨死吞指為誓,屬子報吳君。"

《世說》曰:范宣年八歲,後園挑菜誤傷指,大啼。人問:"痛也?"答曰:"非為痛也,但身體髮膚不敢毀傷,是以啼耳。"

班固《幽通賦》注曰:管仲射小白,中其鉤。白陽僵,鮑叔割指血塗之,傾蓋以覆之。哭曰:"吾君死矣!"魯攝兵。

○爪

《釋名》曰:爪,紹也。筋極為爪,以紹續指端。

《詩·鴻雁·祈父》曰:祈父,幽熙之爪牙。胡轉予於恤?靡所止居。

《史記》曰:成王少時病,周公乃自剪其爪沉之河,以祠於神曰:"王少,未有識,乾神命者乃旦也。"亦藏策於府。成王病瘳。及成王用事。人或譖周公,周公奔楚。成王發見周公之禱書,乃泣而歸周公。

謝承《後漢書》曰:會稽戴就為郡倉曹掾。太守為州所奏,就見收,持鐵針刺手爪中,使以把土。就十爪皆墮地,終無撓辭。

《魏略》曰:臨樂國王生浮屠,身色黃,發青如絲,爪赤如銅。

《續晉陽秋》曰:義熙九年,群盜發卞壼墓,剖棺虜略。壼屍僵,鬚髮蒼白,面如生人,兩手悉拳,爪甲乃長,穿達手背焉。

《三國典略》曰:齊王誅諸玄姻黨,死者凡七百二十一人,悉投屍於漳水,剖魚者得人爪甲,鄴都為之不食魚也。

《南史》曰:羊侃有妓著七寸鹿角,爪彈箏,一時無對。

《韓子》曰:韓昭侯除爪,而陽亡一爪,求之甚急,左右因取爪而效之。昭侯以此察左右之不誠。

《淮南子》曰:古將之出,鑿凶門,設明衣,剪指爪。(許慎注曰:明衣,遺終衣也。剪手足指甲者,是必死也。)

《帝王世紀》曰:湯伐桀後,大旱七年。遂齊戒,剪髮斷爪,以己為犧牲,禱於桑林之社。

夏侯湛《新論》曰:爪生於肉,去爪而肉不知。

《列異傳》曰:神仙麻姑降東陽蔡經家,手爪長四寸。經意曰:"此女子實好佳手,願得以搔背。"麻姑大怒,忽見經頓地,兩目流血。

劉欣期《交州記》曰:刺史陶璜晝臥,覺,見一女子枕其臂,始欲捉之,以爪扌郭(呼郭切。)其手,痛不可忍。放之,遂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