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部·卷四
作者:李昉
○將帥下
《呂氏春秋》曰:管子言於桓公曰:"墾田大邑,闢土生粟,盡地之利,臣不若寧邀,(邀乃戚也。)請置以為大田。登降辭讓,進退閒習,臣不若隰朋,請置以為大行。蚤入晏出,犯顏進諫以忠,不避死亡,不重貴富,臣不若東郭牙,請置以為大諫。平原廣城,車不結轍,士不鏇踵,鼓之而三軍之士視死如歸,臣不若王子城父,請置以為大司馬。決獄折中,不殺不辜,不誣無罪,臣不若弦章,(章賓胥無。)請置以為大理。君若欲理國強兵,則五子者足矣;君若欲霸王,則夷吾在此。"桓公曰:"善"。令五子皆任其事,以受於管子。十年,九合諸侯,一匡天下。管子,人臣也,用不能長之,而盡以五子之能,又況於人主乎?
《淮南子》曰:中將上不知天道,下不知地利,專用人與勢,雖未能萬全,勝鈐必多矣。下將之用兵也,博聞而自亂,多知而自疑,居則恐懼,發則猶豫,是以動為人擒矣。今使兩人接刃,巧拙不異,而勇士必勝者何也?其行之誡也。
又曰:鼓不與於五音,而為五音主;水不與於五味,而為五味調;將軍不與五官之事,而為五官督。故能調五音者,不與五音也;能調五味者,不與五味者也。是故將軍之心,滔滔如春,曠曠如夏,湫漻如秋,典凝如冬。(典常凝正也,常正於冬也。)因刑而與之化,隨時而與之移。夫景不為曲物直,響不為清音濁。觀彼之所以來,各以其勝應之。是故扶義而動,推理而行,掩節斷割,(掩,覆也。覆其節制斷割之也。)因資而成功。使彼知吾所出而不知吾所入,知吾所舉而不知吾所集。始如狐狸,彼故輕來;合如兕虎,敵故奔走也。
又曰:將者,必有三隧、四義、五行、十守。所謂三隧者:上知天道,下習地形,中察人情。(凡此三事者,人所從偃隧。)所謂四義者:便國不負兵,為主不顧身,見難不畏死,決疑不辟罪。所謂五行者:柔而不可卷也,剛而不可折也,仁而不可犯也,信而不可欺也,勇而不可陵也。所謂十守者:神清而不可濁也,謀遠而不可篡也,操固而不可遷也,明知而不可蔽也,不貪於貨,不淫於色,不嚂於辨,不推於明,不可喜也,不可怒也。是謂至平,窈窈冥冥,孰知其情!發必中證,言必合數;動必順時,解必中腠。(腠理。)通動靜之機,明開塞之節。審舉錯之利害,若合符節。疾如彍弩,勢如發矢,一龍一蛇,動無常體。莫見其所中,莫知其所窮;攻則不可守,守則不可攻也。
《抱朴子》曰:良將,去如收電,可見不可追;留如丘山,可瞻不可動。
又曰:大將,民之司命,社稷存亡,於是乎在。
《六韜》曰:武王問太公曰:"王者帥師,必有股肱、羽翼,以成威神,為之奈何?"公曰:"凡舉兵帥師,以將為命。在其通達,不在一術也。
又曰:武王問太公曰:"論將之道奈何?"太公曰:"將有五才、十過。五才者,勇、智、仁、信、必也。勇則不可犯,智則不可亂,仁則愛於人,信則不欺人,必則無二心。所謂十過者;將有勇而輕死者,有急而心速者,有貪而喜利者,有仁而不忍於人者,有智而心怯者,有信而喜信人者,有廉而不愛人者,有智而心緩者,有剛毅而自用者,有懦而喜用人者。是故兵者,國之大器,存亡之所由也。"
又曰:太公曰:"夜臥早起,雖劇不悔,妻子之將也;篤實希言,賦物平均,十人之將也;數行刑戮,不避親戚,百人之將也;訟辯好勝,欲正一眾,千人之將也;知人饑飽,念人劇易,萬人之將也;戰戰慄慄,日慎一日,十萬人之將也;見賢進之,行法不枉,百萬人之將也。知天文,悉地理,四海如妻子,此天師之主也。"
又曰:為將,冬日不衣裘,夏日不操扇,天雨不張蓋。
又曰:武王曰:"吾欲令三軍,親其將如父母,攻城則爭先登,野戰則爭先赴,聞金聲則怒,聞鼓聲則喜,為之奈何?"太公曰:"出隘塞,犯泥塗,將必先下步。士卒皆定次,將乃就舍;軍不舉火,將亦不食。"
《三略》曰:軍井未達,將不言渴。軍灶未炊,將不言飢。軍幕未辦,時不言倦。冬不服裘,夏不操扇,是謂禮也。
諸葛亮《兵要》曰:人之忠也,猶魚之有淵。魚失水則死,人失忠則凶。故良將守之,志立而揚名。
又曰:不愛尺璧而愛寸陰者,時難遭而易失也。故良將之趨時也,衣不解帶,履不遺躡。
又曰:貴之而不驕,委之而不專,扶之而不隱,免之而不懼。故良將之動也,如璧之不污。
又曰:良將之為政也,使人擇之不自舉,使法量功不自度。故能者不可蔽,不能者不可飭,妄譽者不能進也。
桓范《世要論》曰:夫事之安危,實在於將。故曰:"將不知兵,以其主與敵;主不擇將,以其國與敵也。"然擇將者,不務求其策,而反先索其勇;不取之於威嚴,而用之於軟緩。此所謂棄本而要其末也。
又曰:昔霸王之戰,策貴廟勝,故曰上兵伐謀而戰勝也。吳起臨陣,推劍不持;項羽初學劍,後貴兵略。此勇難獨用,況無勇乎。
又曰:太公誓師後至斬,故云執桴鼓、立軍門,有不可犯之色也。嚴故能行其法,威故能著其恩也。
又曰:今之擇將宜參準往古。古數詭於常時之法,得其狀而責任之,所謂坐車上而御騏驥,不勞而致千里者也。
又曰:古之論將者,言長於計策而課以料敵,言善於治軍則考以事政,勇於奮擊則責以戰鬥。若無此三者,則不委之以境外之任,付之以安危之事。
蔣子《萬機論》曰:知兵之將,國之行主,民之司命,古者重之,後世無逮焉。呂望雖知,孫武雖曉,樂毅雖賢,白起雖武;夫齊之朽骨,吳之縻骸,燕之消骼,秦之腐肉,豈可餔其糟粕,復得生而使之哉!固當出我民之最,擇其智勇之長者,用其術略也。
又曰:雖有百萬之師,臨時吞敵在將也。
《吳子》曰:凡人之論將,恆觀之於勇,勇之於將乃萬分之一耳。故《六韜》曰:"將不仁則三軍不親,將不勇則三軍不為動。"
《孫子》曰:將者,勇、智、仁、信、嚴也。
又曰:三軍之眾,百萬之師,張設輕重在於一人,謂之氣機。道峽路險,名山大塞,十人所守,千人不過,是謂地機。善行間諜,分散其眾,使君臣相怨,是謂事機。車堅舟利,士馬閒習,是謂力機。此所謂四機者也。
又曰:夫將可樂而不可憂,謀可深而不可疑。將憂則內疑,(將有憂色,則內外相疑不相信也。)謀疑則敵國奮。(多疑則計亂,亂則令敵國奮也。)以此征伐,則可致亂。故將能清淨,(應財曰:清不擾白靜。)能平,能整,能受諫,能聽訟,能納人。(受賢於群英之中,若吳納范蠢、齊納寧戚之類也。)能采善言,能知國俗,能圖山川,能裁厄難,(險、難、厄,皆悉明也。)能制軍權。危者安之,懼者歡之,叛者還之,(將有不合去者,慰喻還之,若肅何追韓信。)冤者原之,訴者察之,卑者貴之,(士卒若卑賤者貴之,昔吳起不與士卒同衣食者是也。)強者抑之,敵者殘之,(卑中有賤而敵貴者,亂上下之禮殘,殺之。)貪者豐之,(懸賞所以豐其心,所以使貪。)欲者使之,(臨敵將戰,有欲立功名,有欲利敵人者,皆許而使之,所謂使勇使貪。)畏者隱之,(士卒有所畏懼者,隱蔽於後,勿使為軍鋒。軍敗由鋒怯。)謀者近之,讒者覆之(有讒斗之覆,信之。)毀者復之,(官職有毀廢者,則修而復之。)反者廢之,橫者挫之,服者活之,(首服罪者活之。)降者說之,(說,舍。)獲城者割之,(賞功臣也。)獲地者裂之,(賜功勞者。)獲國者守之,(得其國必封賢以守之。昔吳伐越得而不守,所以終敗也。)獲厄塞之,獲難屯之,獲財散之,敵動伺之,敵強下之,(敵陣強則下之與戰。若齊師伐魯鼓之,曹劌不動,三鼓破齊也。)敵凌假之,(敵之威勢凌我而來,宜持以待之,勿與戰。楚凌漢,求決一決,漢祖知弱不許之是也。)敵暴安之,(敵人為暴虐之行,則安之、勸之,所以怒我眾也。昔燕伐齊田單不下,燕師掘齊人冢墓,田單安勸之是也。)敵勃義之,(敵為勃亂之事,則我修義以待之。彼勃我義,故克。)敵睦攜之,順舉挫之,(舉順以挫逆也。)因勢破之,放言過之。(放過惡言以誣詐敵人,以怒已眾也。)此為將之道也。
又曰:故將拒諫則英雄散,策不從則謀士叛;善惡同則功臣倦,(賞罰不明,善惡無異,則有功之臣皆懈倦也。)將專己則下歸咎,(專己自任,不與下謀,眾皆歸罪於將而責之。)將自臧則下少功,(臧,善也。將自伐動忘下自用者,故曰少功也。)將受讒則下有離心,將貪財則奸不禁,(上貪則下盜也。)將內顧則士卒淫。(內顧,思妻妾也。)將有一則眾不服,有二則軍無試,(試,法也。)有三則軍乖背,有四則禍及國。
又曰:《軍志》曰:"將謀欲密,士眾欲一,(將眾如一體也。)攻敵欲疾。"將謀密則奸心閉,士眾一則群心結,(結如一也。)攻敵疾則詐不及。設軍有此三者,則計不奪。將謀泄則軍無勢,以外窺內則禍不制,(窺,見也。謀泄則外見已情虛實,其禍不可制也。)財入營則眾奸會。(凡為軍使外人以財貨入營內,則奸謀奄集其中也。)將有此三者,軍必敗也。"
又曰:將無慮則謀士去,(將無防慮,不能從謀,故去之。)將無勇則吏士恐,(將怯則下無所恃,故恐也。)將遷怒則軍士懼。慮也,謀也,將之所重;勇也,怒也,將之所用意。故曰:必死可殺也,必生可虜也,忿速可侮也,廉潔可辱也,愛人可煩也。此五者,將兵之過,用兵之災也。
又曰:凡戰之要,先占其將,而察其才,因形用權則不勞而功興也。其將愚而信人,可謀而詐;貪而忽名,可貨而賂。輕變可勞而困。上富而驕、下貧而磔,可離而間,將怠士懈可潛而襲。智而心緩者可迫也,勇而輕死者可暴也,急而心速者可誘也,貪而喜利者可襲也,仁而不忍於人者可勞也,智而心緩者可驚也,信而喜信於人者可誑也,廉潔而不愛人者可侮也,剛毅而自用者可事也,懦心喜用於人者可使人欺也。此皆用兵之要,為將之略也。
何晏《韓白論》曰:此兩將者,殆蚩尤之敵,蓋開闢所希有也。何者為勝也?或曰:白起功多,前史以為出奇無窮。欲窺滄海,白起為勝。若夫韓信,斷幡以覆軍,拔旗以流血,其以取勝,非復人力也,亦可謂奇之又奇者哉。白起之破趙軍,詐奔而斷其糧道。取勝之比,皆此類也。所謂可奇於不奇之間矣,安得比其奇之又奇者哉!
班叔皮《王命論》曰:是時,陵為漢將,而母獲於楚。
任彥升《奏彈曹景宗》曰:賞茂通侯,榮高列將。
潘安仁《西征賦》曰:蕭、曹、魏、丙之相,辛、李、衛、霍之將,御使則蘇屬國,震遠則張博望。(屬國,蘇武。博望,張騫。)
范曄《二十八將傳論》曰:中興二十八將,前世以為上應二十八宿,未之詳也。然鹹能感會風雲,奮其知勇。議者多非光武,不以功臣任職,至使英資茂績委而勿用。然原夫良圖遠算,固將有以為爾。若乃王道既晦,降及霸德,猶能受授惟庸。勛賢兼序,如管、隰之迭升桓世,先趙之同列文朝,可謂兼通矣。降自秦漢,世資戰力,至於翼扶王運,皆武人崛起,亦有鬻繒盜狗輕猾之徒。或崇以連城之賞,或任以阿衡之地,故勢疑則隙生,力侔則亂起蕭樊。且猶縲紲,信越終見菹戮,不其然乎!自茲以降,訖於孝武,宰輔五世,莫非公侯。遂使搢紳道塞,賢能蔽壅。故光武鑒前事之違,存矯枉之志。雖寇、鄧之高勛,耿、賈之鴻烈,分土不過大縣數四,所加特進朝請而已。觀其治平臨政,課職責咎,將所謂導之以法,齊之以刑者乎?永寧年中,顯宗追感前世功臣,乃圖畫二十八將於南宮雲台,其外又有王常、李通、竇融、卓茂,合三十二人。故依其大第,系之篇末,以志功次云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