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部·卷十二
作者:李昉
○吏部尚書
《六典》曰:吏部尚書、侍郎之職,掌天下官吏選授、勛封、考課之政令。其屬有四:一曰吏部,二曰司封,三曰司勛,四曰考功,總其職務而行其制命。凡中外百司之事,由於所屬,皆質正焉。
《後漢書》曰:光武改常侍曹為吏部曹,主舉選、齋祀事。
《魏志》曰:盧毓為侍中,在職三年,多所駁易。詔曰:"官人秩才,聖帝所難,必須良佐,進可替否。侍中毓稟性貞固,心平體正,可謂明試有功、不懈於位者也。其以毓為吏部尚書。"使毓自選代,曰:"得如卿者乃可。"毓舉常侍鄭沖,帝曰:"文和,吾自知之,更舉吾所未聞者。"乃舉阮武、孫邕,帝於是用邕。
《吳志》注曰:李肅字偉恭,南陽人。少以才聞,善論議,臧否得中,甄奇錄異,薦述後進,題目品藻,曲有條貫,眾人以此服之。權擢為選曹尚書,選舉號為得才。
又曰:暨艷字子休,為選曹尚書。性峭厲,好清議。當時郎署混濁,多非其人,欲區別賢愚,彈指百僚,核選三署,皆貶高就下,降損數等。其居位貪鄙、志節污卑者,皆以為軍吏,置營府以處之。故怨憤聲積,競言艷用私情,愛憎不由公理,艷坐自殺。
又曰:陸喜字文仲,頗涉文籍,好人倫。孫皓時為選曹尚書。
又曰:薛綜為選部尚書,固讓顧譚曰:"譚心精體密,貫道達微,才照人物,德服眾望,誠非臣所可越先。"後遂代綜。
《晉書》曰:山濤為吏部尚書。濤用人皆先密啟,然後公奏。
又曰:鄧攸為吏部尚書,當時清靜,內外肅然。後牧馬於家庭,妻息素食,不受一錢。
又曰:嵇紹字延祖,裴頠亦深器之。每曰:"使延祖為吏部尚書,可使天下無復遺才矣。"
又曰:王戎為左僕射,領吏部尚書。自戎居選,未嘗進一寒素,退一虛名,理一冤枉,殺一疽嫉,隨其沉浮,門調戶選。好營生,廣收八方,園田水碓周遍天下。聚斂積實,不知紀極。
又曰:吳隱之與太常韓康伯鄰居。康伯母,殷浩之姊,賢明婦人也。每聞隱之哭聲,輟餐投杼為之悲泣,既而謂康伯曰:"若居銓衡,當舉此輩人。"及康伯為吏部尚書,隱之遂階清級。
又曰:蔡克居選官,苟進之徒望風畏憚。初,克未仕時,河內山簡嘗與琅邪王衍書曰:"蔡子尼,今之正人。"衍以書示眾曰:"山子以一字拔人,然未易可稱。"後衍聞克在選官,曰:"山子正人之言,驗於今矣。"
《晉起居注》曰:太康四年八月詔曰:"選曹銓管人才,宜得忠恪寡慾、抑華崇本者。尚書朱整、周慎,廉敬以道素自居,是其人也。其以整為吏部尚書。
虞預《晉書》曰:盧欽字子若,少好學,為尚書僕射,領吏部。欽清實,選舉稱為廉平。
《晉陽秋》曰:陳群為吏部尚書,制九品格,登用皆由中正考之簿冊,然後授任。
《晉書諸公贊》曰:李胤為吏部尚書,正身率職不撓,故能行其所見,遂刊定選例而著於今。
《宋書》曰:顏竣為吏部尚書,留心選舉,自強不息,任遇既隆,奏無不可。後謝莊代竣,意多不行。竣容貌嚴毅;莊風姿甚美,賓客喧訴,常歡笑答之。時人語曰:"顏竣嗔而與人官,謝莊笑而不與人官。"
又曰:蔡廓為吏部尚書。廓因傅隆問傅亮,選事若悉以見付不論,不然不能拜。亮以語錄尚書徐羨之,羨之曰:"黃門已下悉以委蔡,自此已上宜共參同異。"廓曰:"我不能為徐幹木署紙尾。"遂不拜。乾木,羨之小字也。選案錄尚書與吏部尚書連名,故廓雲紙尾。
又曰:王弘自領選,將加榮祿於人者,每先呵責譴辱之,然後施行。若美相盼、接語欣歡者,必無所諧。人問其故,答曰:"王爵既加於人,又相撫勞,便成與主分功,此所謂奸以事君者也。若求者絕官敘之分,既無以為惠,又不微借顏色,即大成怨府,亦鄙薄所不任。"問者悅伏。
又曰:江湛為吏部尚書,家甚貧,不營財利,餉饋盈門,一無所受,無兼衣餘食。嘗為上所召,遇澣衣,稱疾,經日衣成然後赴。
又曰:庾仲文,性好潔,為吏部尚書,用少府卿劉道錫為廣州刺史,道錫至鎮餉白檀牽車,常自乘焉。或以白文帝,帝見問曰:"道錫餉卿小車,裝飾甚麗,有之乎?"仲文懼,起謝。
又曰:庾炳之為吏部尚書,通貨賄。吏部令史錢泰能彈琵琶,主客令史周伯齊善歌,詣炳之宅咨事,因留宿。尚書舊制:令史咨事不得宿停外,雖有八座命亦不許。為所司奏,免官也。
又曰:少帝即位,以蔡廓為吏部尚書,不肯拜,乃以王惠代焉。惠被召即拜。未嘗接客,人有與書求官者,得輒聚置閣上,及去職,其封如初。時談者以廓之不拜、惠之即拜,雖事異而意同也。
《齊書》曰:褚彥回遷吏部尚書,有人求官,密袖中將一餅金,因求清閒,出金示之曰:"人無知者。"彥回曰:"卿自應得官,無假此物。若必見與,不得不相啟。"此人大懼,收金而去。彥回敘其事而不言其名,時人莫之知也。
又曰:褚炫為吏部尚書。炫居身清立,非弔問不雜交遊,論者以為美。及在選部,門庭蕭索,賓客罕至。出行,左右常捧一黃紙帽,風吹紙剝殆盡。
《南史》曰:初,謝朓告王敬則,敬則女為朓妻,常懷刀欲報朓,朓不敢相見。及當拜吏部,謙挹尤甚,尚書郎范縝嘲之曰:"卿人才無慚小選,但恨不可刑於寡妻。"朓有愧色。
《南史》曰:蔡征拜吏部尚書,啟後主借鼓吹,後主謂所司曰:"鼓吹軍樂,有功乃授,蔡征不自量,揆紊我朝章。然其父景歷既有締構之功,宜且如啟。"拜訖,即追還。
《梁書》曰:蕭子明為吏部尚書,性凝簡,負才氣。見九流賓客,不與交言,但舉扇一揮而已。衣冠竊恨之。
又曰:謝覽字景滌,朏之弟、瀹之子也。自祖至孫三代居選部,時以為榮。
又曰:王泰字仲通,為都官尚書,能接人士,士皆願其居選官。頃之,為吏部尚書。衣冠傾屬。
又曰:謝舉字言揚,遷掌吏部。舉祖莊宋代再典選,至舉又三為此職,前代未有也。
崔鴻《十六國春秋》曰:永寧伯郭撫,字仲安,金城人也。初,為吏部尚書,與郎姚范清心虛求,搜揚俊乂,內外稱之,以擬魏之崔、毛。
《後魏書》曰:崔玄伯遷吏部尚書,命有司制官爵、撰朝儀、協音樂、定律令、申科禁,玄伯總而裁之,以為永式。及置八部大夫,擬八座,玄伯通置三十六曹,如令、仆統事。
又曰:崔亮遷吏部尚書,時羽楚新害張彝之後,靈太后令武官得依資入選。官員既少,應選者多,前尚書李韶循常擢入,百姓大為嗟怨。亮乃奏為格制,不問士之賢愚,專以停解日月為斷。雖復官須此人,停日後者終於不得;庸才下品,年月久者灼然先用。沉滯者皆稱其能。
又曰:郭祚為吏部。祚持身潔清,重惜官位,至於銓授,假令得人,必徘徊久之然後下筆,下筆即云:"此人便以貴矣。"由是頗勞滯,當時每招怨言。然所用者,皆量才稱職,時人以此歸之。
又曰:元順為吏部尚書,時三公曹令史朱暉,素事錄尚書、高陽王雍,雍欲以為廷尉評,頻頻托順,順不為用。雍遂下命用之,順投之於地。雍聞之,大怒,昧爽坐都廳,召尚書及丞郎畢集,欲待順至,於眾挫之。順日高方至,雍攘袂撫幾而言曰:"身天子之子,天子之弟,天子之叔,天子之相,四海之內,親尊莫二,元順何人,以身成命投棄於地!"順鬚眉俱張,仰面看屋,憤氣奔涌,長噓而不言。久之,搖一白羽扇,徐而謂雍曰:"高祖遷宅中土,創定九流,官方清濁,軌儀萬古。而朱暉小人,身為省史,何令為廷尉清官!殿下既先皇同氣,宜遵成旨,自有短垣而復逾之。"雍曰:"身為丞相、錄尚書,如何不得用一人為官?"順曰:"庖人雖不理庖,尸祝不得越樽俎而代之。未聞有別旨,令殿下參選事。"順又厲聲曰:"殿下必如是,順當依事奏聞!"雍遂笑而言曰:"豈可以朱暉小人,便相忿恨。"遂起,呼順入室,與之極飲。順之亢毅不撓,皆此類也。
又曰:元修義遷吏部尚書,及在銓衡,惟事貨賄,授官大小,皆有定價。時中散大夫高居者,有旨先敘,上黨郡缺,遂求之。修義私已許人,抑居不與。居大言不遜。修義命左右台曳之。居對眾大呼天唱賊。人問居曰:"白日公庭,安得有賊?"居指修義曰:"此座上者,違天子明詔,物多者得官,京師白劫,此非大賊乎?"修義失色。居行罵而出。
《三國典略》曰:東魏以楊愔典選,嘗六十人為一甲。愔令其自敘訖,不省文簿,便次第呼之,呼誤以"慕容"為"長孫"一人而已。有職人魯漫漢,自言微賤不蒙記。愔曰:"卿前在元子思坊乘驢遙見我,不下,以方麴障面,我何不識卿耶?"漫漢驚服。愔又謂之曰:"名以定體,果自不虛。"令史唱名誤以盧士深為士琛,深自言其名。愔曰:"盧郎朗潤,所以加玉。"
《北齊書》曰:段孝言為吏部尚書。孝言既無深鑒,又待物不平,抽擢之徒,非賄則舊。有將作丞崔成,忽於眾中抗言曰:"尚書,天下尚書,豈獨段家尚書也!"孝言無辭以答,惟厲色遣下而已。
又曰:陳·孔奐為吏部尚書,太子叔寶欲以江總為太子詹事,令管記陸瑜言之於奐。奐謂瑜曰:"江有潘、陸之才,而無園、綺之實,輔弼儲後,竊有所難。"瑜具以白太子,太子深以為恨。乃自言於陳主,將許之,奐乃啟曰:"江總,文章之人,今太子文藻不少,無藉於總!如臣愚見,願選敦重之才以居輔導。"陳主曰:"即如卿言,誰當居此?"奐曰:"尚書王廊,世有懿德,識性敦敏,可以居之。"太子時亦在側,乃曰:"廊,王泰之子,不可為太子詹事。"奐又啟曰:"宋朝范蔚宗即范泰之子,亦為太子詹事,前世不疑。"太子固爭之,陳主卒以總,果共太子為長夜之飲,養良娣陳氏為女。太子微行游總家,陳主怒而免之。
《隋書》曰:牛弘為吏部尚書,其選舉先德行而後文才,所進用多稱職。吏部侍郎高世本鑑賞機晤,清慎絕倫,然爽俊有餘,跡以輕薄。時宰多以此疑之,惟弘深識其真,推心委任。隋之選舉,於斯為最。
又曰:牛弘拜吏部尚書,時高祖又令弘與楊素、蘇威、薛道衡、許善心、虞世基、崔子發等並召諸儒論新禮,降殺輕重,弘所立議,眾鹹推服之。仁壽二年,獻皇后崩,王公已下不能定其儀注,楊素謂弘曰:"公舊學時賢所仰,今日之事決在於公。"弘了不辭讓,斯須之間,儀注悉備,皆有故實。素嘆曰:"衣冠禮樂,盡在此矣,非吾所及也。"
又曰:韋世康拜吏部尚書,前後十餘年間,多所進拔,朝廷稱為廉平。嘗因休暇而謂子弟曰:"吾聞功遂身退,古人常道。今年將耳順,志在懸車,汝輩以為云何?"子福嗣答曰:"大人澡身浴德,名立宦成,盈滿之誡,先哲所重,欲追蹤二疏,伏奉尊命。"
《唐書》曰:韋思謙弱冠舉進士,累補應城令。歲餘調選,思謙在官,坐公事微殿,舊制多不進官。吏部尚書高季輔曰:"自居選部,今始得此一人,豈以小疵而棄大德。"特進超授監察御史,由是知名。
又曰:李巽為吏部尚書,病極,郎官相率省疾。巽初不言其病,與之考校程課,商榷公利,至其夕而終。
《唐新語》曰:裴光廷為吏部,始制循資格以一賢愚。遵平轍者,喜其循常;負材用者,受其抑屈。宋璟固爭不得。及光廷卒,有司定謚,以其用"循資格"非獎勸之道,謚為克平。
《先賢行狀》曰:崔琰委授銓衡,總齊清議十有餘年,文武群才多所明拔,朝廷歸美,天下稱平。
《袁子》曰:魏家置吏部尚書,專選天下百官。夫用人,人君之所司,不可以假人者也。使治亂之柄,制在一人之手,權重而人才難居此職,稱此才者,未有一也。
《世說》曰:王浚沖、裴叔則,二人總角詣鍾士季,須臾去。後客問鍾曰:"二童是誰?"鍾曰:"裴楷清通,王戎簡要,後二十年,此二賢為吏部尚書。當爾時,天下無滯才。"
《世語》曰:安定梁鵠,善八分書,初為吏部尚書,太祖求為洛陽令,鵠以為北部尉。鵠避地荊州,太祖定荊州。太祖求鵠,鵠乞以書贖死,乃令書信幡、宮門題。
《語林》曰:袁貞為監運,范玄平作吏部尚書。大坐,語袁:"卿此選還不失護軍。"袁曰:"卿何事人中作市井。"
《魏名臣奏》曰:羽林右監朱遺言:"天下之任非吏部尚書所能獨辦,令長以下可專付吏部,守以上八座舉。"
《傅鹹集·表》曰:昔毛玠為吏部尚書,無敢好衣美食者。魏武嘆曰:"孤之法不如毛尚書令,使吏部用心如毛玠,風俗之易在不難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