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部·卷六
作者:李昉
○星中
《天文錄》曰:格擇星,狀如炎火,下大上銳,色黃白,起地而上。占曰:"格擇星見,不種而獲。不有土功,必有大害。
又曰:歸邪如星非星,如雲非雲,名曰歸邪,司馬遷《天官書》曰:"歸邪見,必有歸國者。"
又曰:六甲六星,主分陰陽而紀節候,故在帝旁,所以布政教而授民則也。
又曰:平星,《論語訁韱》曰:"平星主法。"《合誠圖》曰:"主建廷評,主平天下之獄事。若今廷尉之象。"
又曰:魚星,主理陰陽事,知雲雨之期也。故贊曰:"漢中魚星知雲雨也。"占曰:"魚星明,大河海水皆出。"又云:"魚星明則大,陰陽氣和。魚星忽不明而在,則魚多;魚星亡,則少魚。"
又曰:郎位一曰哀烏,郎府也。注曰:"郎位,周官之元士,漢官之光祿、中散、諫議三署郎中,是其職也。"或曰:"郎位,今尚書也。"
《天象列星圖》曰:北極五星:一名天極,一名北極,其第一星為太子,第二星最明者為帝,第三星為庶子,餘二後宮屬也,並在紫微宮中央,故謂之中極。其占:明大則吉,若變動則有憂。今觀象之始,始於中極者,先尊以及卑,自中以周外也,其一人為首,謂極,第二星為首也。
又曰:四輔四星,在紫微宮中抱之,紐星也。此為輔臣之位,贊於萬機。其占:以小而明則吉,若微暗則官不理。
又曰:鈞陳六星,在紫微宮中華蓋之下,天帝所居之宮,亦護軍將軍之象。占以明則吉。
又曰:華蓋七星,其槓九星,合十六星,如蓋狀,在紫微宮,臨鈞陳以蔭帝座。占若正則吉,若傾則凶也。
又曰:女史一星在紫微宮內,柱史北,此婦人之官,常記宮中之事;占以明則為記史直詞,若不明則反是。
又曰:柱下史一星在紫微宮內,近尚書,此左右掌記君之過。其占以明則為史直詞,若不明則詞不依過,無真實也。
又曰:尚書五星在紫微宮內東南之隅。此八座大臣之象。故贊曰:"尚書納言,夙夜咨謀。"占以小而明,則君臣和。
又曰:北斗七星,近紫微宮南,在太微北。是謂帝車,以主號令,運乎中央而臨制四方,建四時,均五行,移節度,定諸紀,皆系於北斗。其魁四星為璇璣,其杓三星為玉衡。故《書》云:"在璇璣玉衡以齊七政。"又其魁第一星為樞;亦曰正星,主陽德,天子之象;二曰璇,亦曰法星,主陰刑,女主之位;三曰璣,亦曰令星,主禍;四曰權,亦曰伐星,主天理,伐無道;五曰衡,亦曰殺星,主中央,助四旁,殺有罪;六曰開陽,亦曰應星。又一主天,二主地,三主火,四主水,五主土,六主木,七主金。又一主秦,二主楚,三主梁,四主吳,五主隋,六主燕,七主齊。
又曰: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如匡形,故史遷曰:"斗魁戴匡。"其第六星,名曰司祿,此天之府計集所會也。
又曰:宦者四星,次帝座西南,主侍者,帝旁閹人也。占以不明為吉,若明則內臣專權。
又曰:勢四星在太陽西兆,主刑餘人而用事者也。占以不明為吉,若明則閹宦用權。
又曰:輔一星,附北斗杓第六星,大臣之象也。占:欲其小而明則吉,若大而明,則臣奪君政;若小而不明,則臣不任職;若明大與鬥合者,則國兵暴起。
又曰:八穀八星,在紫微蕃之外,五車之北,其八星:一主稻,二主黍,三主大麥,四主大豆,五主小豆,六主小麥,七主粟,八主麻子。占其明則八穀成,若暗則不成;若一星不見,則一穀不登;若八星不見,則國人有餬口之憂。
又曰:房四星,去氐十五度,為明堂、布政之宮。占:若移徙則國流逆,均明則天下大同。
又曰:傳說一星在尾後河中也,蓋後宮女巫也。主祝祠神靈,祈禱,以求子胤。占:若大而明,則後宮多禱祈。
又曰:杵三星,在箕南,主舂杵之用。占:若其縱則為豐,若其橫則為飢。
又曰:農丈人一星在南斗南,主農正官也。占:明則為豐稔,若暗則為飢歉。
又曰:南斗六星,去牽牛二十六度四分之一,為天廟,丞相太宰之位,主薦賢良、授爵祿。又主兵機。魁南二星為天梁,中央二星為天相,北二星杓曰天廚庭,亦為壽命之期,將有天子之事。占:其斗星盛明則王道和平,爵祿行;若不然,反是也。
又曰:河鼓三星在牽牛北,主軍鼓,蓋天子三將軍也。中央,大將軍也;其南左星,左將軍也;其北右星,右將軍也。所以備關梁而拒難也。昔傳牽牛、織女七月七日相見者,則主是也。故《爾雅》云:"河鼓謂之牽牛。"又古歌曰:"東飛伯勞西飛燕,黃姑織女時相見。"其黃姑者,即河鼓也,為吳音訛而然。今之言者,謂是列舍牽牛而會織女,故為此分析,令知斷其疑焉。
又曰:臼四星在人星東南,主舂臼,占:若覆則歲中,人饑荒,若仰則天下熟。
又曰:內杵三星在人星旁,主軍糧。占:若正直下對臼口則吉,若偏與臼不相當,則軍糧絕。
又曰:漸台四星屬織女左足,主晷刻律呂。占:若明則陰陽調而律呂和,不然則否也。
又曰:弧九星在狼東南,謂天弓也。主備賊盜,常屬矢向狼星。
又曰:天錢十星在北落西北,主錢帛所聚。占:若明則府藏盈,若不明則為虛耗。
又曰:東璧二星,去宮室十六度,天子圖書之秘府也。占:若明則圖書集,道術行,小人退,君子入;若不然,則天子好武臣,賤文土,稽古忠正之臣隱,親黨邪曲之人用也。
又曰:羽林四十五星,二三而聚,在壘壁南,主天軍。占:若星聚明則國安寧;若星稀而動搖,則兵革出。
又曰:進賢一星在太微宮東華門東、平道之西,主訪賢薦士也。占:若明則賢人進,若不明則否也。
又曰:太微宮垣十星,在翼、軫北,主天子之宮庭,五帝之座,十二諸侯府也。其外藩南二星間,名曰端門;東第一星為左執法,廷尉之象也。
又曰:軒轅十七星,在七星北,如龍之體,主雷雨之神,後宮之象。陰陽交感,震為雷,激為電,和為雨,怒為風,亂為霧,凝為霜,散為露,聚為雲氣,立為虹蜺,離為背矞,分為抱珥。此十四變,皆軒轅主之。
又曰:天街二星在畢、昴間,主國界也。街南為華夏之國,街北為戎夷之國。
又曰:玉井四星在參西,主水泉。
《石氏星經》曰:捲舌六星在昴北,主讒佞言語之吏。若移動,多口舌,兵起。舌直,天下無口舌。星繁,天下兵亂;星少,兵廢。
又曰:天讒星在捲舌中,亦主誹謗。
又曰:天廩四星在昴南,主積聚黍稷、供享祀及御膳。星明,豐;暗,儉。
又曰:天苑十六星在昴、畢,如環狀,主天子苑囿。五星守苑牛馬死。
又曰:參旗九星,在參、畢間。一曰天弓星,不欲明;明則白衣會,邊兵動。
又曰:闕丘二星在南河,主天子門闕,諸侯之兩觀也。
又曰:文昌六星,如半月形,斗魁前,為天府。主天下集計事,第一星名上將,第二名次將,第三名貴相,第四名司祿,第五名司命,第六名司法。星光潤則天下安。
又曰:大理四星在斗中,亦為貴人牢,又為執法之宮。
又曰:庫樓十五星,在左角南,器府東。一名天庫,兵車之府,星芒角兵起。
又曰:招搖一星在梗河北,主遠狄,芒角則兵起。
又曰:貫索九星,在七公前,為賤人牢。口一星為門,門欲開,開即有赦,星總見,獄事繁。
《豫章列士傳》曰:周騰,字叔達,為御史。桓帝欲南郊,平明出,叔達仰首曰:"王者象星,今宮中宿策馬星不出動,帝何出焉?"四更,皇子卒,遂止。
《關令內傳》曰:北斗一星面百里,相去九千里,置二十四氣,四宿行四時,五方立五星,主五嶽也。
《黃石公記》曰:黃石,鎮星之精也。
王子年《拾遺記》曰:禹鑄九鼎,擇雌金為陰鼎,雄金為陽鼎,太白星見,九日不沒。
《莊子》曰:夫道可傳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見。傅說得之以相武丁,奄有天下,乘東維,騎箕尾,而比於列星。
《列子》曰:星,積氣之中有光耀者。
《抱朴子》曰:辰星,水精,生玄武。歲星,木精,生青龍。
又曰:人初受氣皆應列宿之精,值聖宿則聖,值賢宿則賢也。
《尸子》曰:自井中視星,所見不過數星;自丘山以望,則見始多也。非明益也,勢使然也。私,井中也;公,丘上也。
《淮南子》曰:太微者,太一庭也;紫宮者,太一之居也;軒轅者,帝妃之舍也;鹹池者,水魚之囿也。天河者,群神之闕也;天河,星名也,闕猶門也。
又曰:令雨師灑道,使風伯掃塵。高誘注曰:"雨師,畢星也;風伯,箕星也。"
又曰:歲星之所居,五穀豐昌;其對為衡,歲乃殃。
又曰:四守者,所司賞罰。許慎注曰:"四守:紫宮、軒轅、鹹池、天河也。"
《家語》曰:巫馬期為單父令,戴星出入以理人。
劉向《說苑》曰:玄象著明,莫大於日月;察變之動,莫著於五星也。
又曰:秦胡亥立,日月薄食,山林淪亡,枉矢光夜,熒惑襲月。
《景帝通紀》曰:彗星者,天地之旗也。
《國精符》曰:地為山川,山川之精,上為星,各應其州城分野,為國作精神符驗也。
《五姓占》曰:君薄德義,懦弱不勝任,則太白失度經,天作變易之象。
《樂汁圖》曰:天宮,紫微宮也。鉤陳,後宮也。大當,正妃也。(大當,鉤陳末犬星也。)閣道北斗,輔天理,貴人牢。(為貴人作牢獄也。)文昌宮,(天五曹會府也。)玄戈招搖也。(皆備兵難之星。)梗河,天矛也。(梗河,一名天矛。)織女、連營、賤人牢。(連營貫索。)鹹池,五車。(五車,鹹池別名。)天關、參旗,伐也。觜觿,天廟也。奎,天豕也;婁,天矢也;胃,天倉也。狼弧、魚陵、天船、天苑、捲舌、天老人。(皆西方星名也。)柳主材木。(柳星,主材木也。)
鄭玄注曰:日月遺其珠囊。珠謂五星也;遺其囊者,盈縮失度也。
《黃石公陰謀秘訣法》曰:熒惑者,火之精,御史之象,主禁令刑罰。
蔡邕《月令章句》曰:天官五獸之於五事也,左有蒼龍、大辰之貌,右有白虎、大梁之文、前有朱雀、鶉火之體,後有玄武、龜蛇之質,中有大角、軒轅、麒麟之信。
《風俗通》曰:月與星並無光,日照之乃光耳。如以鏡照日,則影見壁。月初見西方,月望後光見東北,一照也。
又曰:東方朔,太白星精,黃帝時為風后,堯時為務成子,周時為老子,越為范蠡,齊為鴟夷,言其變化無常也。
祖台之《志怪》曰:吳未亡前,常有紫赤氣見鬥牛之間,星官及諸善占者鹹憂。吳方興,惟張茂先於天文尤精,獨知為神劍之氣,非江南之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