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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紀·唐紀十二原文原文

起重光赤奮若,盡昭陽單閼三月,凡二年有奇。

太宗文武大聖大廣孝皇帝中之中

貞觀十五年辛丑,公元六四一年

春,正月,甲戌,以吐蕃祿東贊為右衛大將軍。上嘉祿東贊善應對,以琅邪公主外孫段氏妻之。辭曰:「臣國中自有婦,父母所聘,不可棄也。且贊普未得謁公主,陪臣何敢先娶!」上益賢之,然欲撫以厚恩,竟不從其志。丁丑,命禮部尚書江夏王道宗持節送文成公主於吐蕃。贊普大喜,見道宗,盡子婿禮,慕中國衣服、儀衛之美,為公主別築城郭宮室而處之,自服紈綺以見公主。其國人皆以赭塗面,公主惡之,贊普下令禁之;亦漸革其猜暴之性,遣子弟入國學,受《詩》、《書》。

乙亥,突厥侯利苾可汗始帥部落濟河,建牙於故定襄城,有戶三萬,勝兵四萬,馬九萬匹,仍奏言:「臣非分蒙恩,為部落之長,願子子孫孫為國家一犬,守吠北門。若薛延陀侵逼,請從家屬入長城。」詔許之。

上將幸洛陽,命皇太子監國,留右僕射高士廉輔之。辛巳,行及溫湯,衛士崔卿、刁文懿憚於行役,冀上驚而止,乃夜射行宮,矢及寢庭者五;皆以大逆論。三月,戊辰,幸襄城宮,地既煩熱,復多毒蛇;庚午,罷襄城宮,分賜百姓,免閻立德官。

夏,四月,辛卯朔,詔以來年二月有事於泰山。

上以近世陰陽雜書,訛偽尤多,命太常博士呂才與諸術士刊定可行者,凡四十七卷。己酉,書成,上之;才皆為之敘,質以經史。其敘《宅經》,以為:「近世巫覡妄分五姓,如張、王為商,武、庾為羽,似取諧韻;至於以柳為宮,以趙為角,又復不類。或同出一姓,分屬宮商;或複姓數字,莫辨征羽。此則事不稽古,義理乖僻者也。」敘《祿命》,以為:「祿命之書,多言或中,人乃信之。然長平坑卒,未聞共犯三刑;南陽貴士,何必俱當六合!今亦有同年同祿而貴賤懸殊,共命共胎而壽夭更異。按魯莊公法應貧賤,又尪弱短陋,惟得長壽;秦始皇法無官爵,縱得祿,少奴婢,為人無始有終;漢武帝、後魏孝文帝皆法無官爵;宋武帝祿與命並當空亡,唯宜長子,雖有次子,法當早夭;此皆祿命不驗之著明者也。」其敘《葬》,以為:「《孝經》云:『卜其宅兆而安厝之。』蓋以窀穸既終,永安體魄,而朝市遷變,泉石交侵,不可前知,故謀之龜筮。近代或選年月,或相墓田,以為一事失所,禍及死生。按《禮》,天子、諸侯、大夫葬皆有月數。是古人不擇年月也。《春秋》:『九月丁巳,葬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下昃,乃克葬。』是不擇日也。鄭葬簡公,司墓之室當路,毀之則朝而窆,不毀則日中而窆,子產不毀,是不擇時也。古之葬者皆於國都之北,兆域有常處,是不擇地也。今葬書以為子孫富貴、貧賤、壽夭,皆因卜葬所致。夫子文為令尹而三已,柳下惠為士師而三黜,計其丘隴,未嘗改移。而野俗無識,妖巫妄言,遂於擗踴之際,擇葬地而希官爵;荼毒之秋,選葬時而規財利。或雲辰日不可哭泣,遂莞爾而對弔客;或雲同屬忌於臨壙,遂吉服不送其親。傷教敗禮,莫斯為甚!」術士皆惡其言,而識者皆以為確論。

丁巳,果毅都尉席君買帥精騎百二十,襲擊吐谷渾丞相宣王,破之,斬其兄弟三人。初,丞相宣王專國政,陰謀襲弘化公主,劫其王諾曷缽奔吐蕃。諾曷缽聞之,輕騎奔鄯善城,其臣威信王以兵迎之,故君買為之討誅宣王。國人猶驚擾,遣戶部尚書唐儉等慰撫之。

五月,壬申,并州父老詣闕請上封泰山畢,還幸晉陽,上許之。

丙子,百濟來告其王扶餘璋之喪,遣使冊命其嗣子義慈。

己酉,有星孛於太微,太史令薛頤上言『未可東封』。辛亥,起居郎褚遂良亦言之。丙辰,詔罷封禪。太子詹事于志寧遭母喪,尋起復就職。太子治宮室,妨農功;又好鄭、衛之樂;志寧諫,不聽。又寵昵宦官,常在左右,志寧上書,以為:「自易牙以來,宦官覆亡國家者非一。今殿下親寵此屬,使陵易衣冠,不可長也。」太子役使司馭等,半歲不許分番,又私引突厥達哥友入宮,志寧上書切諫,太子大怒,遣刺客張師政、紇乾承基殺之。二人入其第,見志寧寢處苫塊,竟不忍殺而止。

西突厥沙缽羅葉護可汗數遣使入貢。秋,七月,甲戌,命左領軍將軍張大師持節即其所號立為可汗,賜以鼓纛。上又命使者多齎金帛,歷諸國市良馬,魏徵諫曰:「可汗位未定而先市馬,彼必以為陛下志在市馬,以立可汗為名耳。使可汗得立,荷德必淺;若不得立,為怨實深。諸國聞之,亦輕中國。市或不得,得亦非美。苟能使彼安寧,則諸國之馬,不求自至矣。」上欣然止之。

乙毘咄陸可汗與沙缽羅葉護互相攻,乙毘咄陸浸強大,西域諸國多附之。未幾,乙毘咄陸使石國吐屯擊沙缽羅葉護,擒之以歸,殺之。

丙子,上指殿屋謂侍臣曰:「治天下如建此屋,營構既成,勿數改移;苟易一榱,正一瓦,踐履動搖,必有所損。若慕奇功,變法度,不恆其德,勞擾實多。」

上遣職方郎中陳大德使高麗;八月,己亥,自高麗還。大德初入其境,欲知山川風俗,所至城邑,以綾綺遺其守者,曰:「吾雅好山水,此有勝處,吾欲觀之。」守者喜,導之遊歷,無所不至,往往見中國人,自雲「家在某郡,隋末從軍,沒於高麗,高麗妻以游女,與高麗錯居,殆將半矣。」因問親戚存沒,大德紿之曰:「皆無恙。」鹹涕泣相告。數日後,隋人望之而哭者,遍於郊野。大德言於上曰:「其國聞高昌亡,大懼,館候之勤,加於常數。」上曰:「高麗本四郡地耳,吾發卒數萬攻遼東,彼必傾國救之。別遣舟師出東萊,自海道趨平壤,水陸合勢,取之不難。但山東州縣凋瘵未復,吾不欲勞之耳。」

乙巳,上謂侍臣曰:「朕有二喜一懼。比年豐稔,長安斗粟直三、四錢,一喜也;北虜久服,邊鄙無虞,二喜也。治安則驕侈易生,驕侈則危亡立至,此一懼也。」

冬,十月,辛卯,上校獵伊闕;壬辰,幸嵩陽;辛丑,還宮。

并州大都督長史李世勣在州十六年,令行禁止,民夷懷服。上曰:「隋煬帝勞百姓,築長城以備突厥,卒無所益。朕唯置李世勣於晉陽而邊塵不驚,其為長城,豈不壯哉!」十一月,庚申,以世勣為兵部尚書。

壬申,車駕西歸長安。

薛延陀真珠可汗聞上將東封,謂其下曰:「天子封泰山,士馬皆從,邊境必虛,我以此時取思摩,如拉朽耳。」乃命其子大度設發同羅、仆骨、回紇、靺鞨、等兵合二十萬,度漠南,屯白道川,據善陽嶺以擊突厥。俟利苾可汗不能御,帥部落入長城,保朔州,遣使告急。

癸酉,上命營州都督張儉帥所部騎兵及奚、、契丹壓其東境;以兵部尚書李世勣為朔州道行軍總管,將兵六萬,騎千二百,屯羽方;右衛大將軍李大亮為靈州道行軍總管,將兵四萬,騎五千,屯靈武;右屯衛大將軍張士貴將兵一萬七千,為慶州道行軍總管,出雲中;涼州都督李襲譽為涼州道行軍總管,出其西。

諸將辭行,上戒之曰:「薛延陀負其強盛,逾漠而南,行數千里,馬已疲瘦。凡用兵之道,見利速進,不利速退。薛延陀不能掩思摩不備,急擊之,思摩入長城,又不速退。吾已敕思摩燒剃秋草,彼糧糗日盡,野無所獲。頃偵者來,雲其馬嚙林木枝皮略盡。卿等當與思摩共為掎角,不須速戰,俟其將退,一時奮擊,破之必矣。」

十二月,戊子,車駕至京師。

己亥,薛延陀遣使入見,請與突厥和親。甲辰,李世勣敗薛延陀於諾真水。初,薛延陀擊西突厥沙缽羅及阿史那社爾,皆以步戰取勝;及將入寇,乃大教步戰,使五人為伍,一人執馬,四人前戰,戰勝則授以馬追奔。於是大度設將三萬騎逼長城,欲擊突厥,而思摩已走,知不可得,遣人登城罵之。會李世勣引唐兵至,塵埃漲天,大度設懼,將其眾自赤柯濼北走。世勣選麾下及突厥精騎六千自直道邀之,逾白道川,追及於青山。大度設走累日,至諾真水,勒兵還戰,陳亘十里。突厥先與之戰,不勝,還走。大度設乘勝追之,遇唐兵。薛延陀萬矢俱發,唐馬多死。世勣命士卒皆下馬,執長槊直前衝之。薛延陀眾潰,副總管薛萬徹以數千騎收其執馬者。薛延陀失馬,不知所為,唐兵縱擊,斬首三千餘級,捕虜五萬餘人。大度設脫身走,萬徹追之不及。其眾至漠北,值大雪,人畜凍死者什八九。

李世勣還軍定襄,突厥思結部居五台者叛走,州兵追之;會世勣軍還,夾擊,悉誅之。

丙子,薛延陀使者辭還,上謂之曰:「吾約汝與突厥以大漠為界,有相侵者,我則討之。汝自恃其強,逾漠攻突厥。李世勣所將才數千騎耳,汝已狼狽如此!歸語可汗:凡舉措利害,可善擇其宜。」

上問魏徵:「比來朝臣何殊不論事!」對曰:「陛下虛心採納,必有言者。凡臣徇國者寡,愛身者多,彼畏罪,故不言耳。」上曰:「然。人臣關說忤旨,動及刑誅,與夫蹈湯火冒白刃者亦何異哉!是以禹拜昌言,良為此也。」房玄齡、高士廉遇少府少監竇德素於路,問:「北門近何營繕?」德素奏之。上怒,讓玄齡等曰:「君但知南牙政事,北門小營繕,何預君事!」玄齡等拜謝。魏徵進曰:「臣不知陛下何以責玄齡等,而玄齡等亦何所謝!玄齡等為陛下股肱耳目,於中外事豈有不應知者!使所營為是,當助陛下成之;為非,當請陛下罷之。問於有司,理則宜然。不知何罪而責,亦何罪而謝也!」上甚愧之。

上嘗臨朝謂侍臣曰:「朕為人主,常兼將相之事。」給事中張行成退而上書,以為:「禹不矜伐而天下莫與之爭。陛下撥亂反正,群臣誠不足望清光;然不必臨朝言之。以萬乘之尊,乃與群臣校功爭能,臣竊為陛下不取。」上甚善之。

貞觀十六年壬寅,公元六四二年

春,正月,乙丑,魏王泰上《括地誌》。泰好學,司馬蘇勖說泰,以古之賢王皆招士著書,故泰奏請修之。於是大開館舍,廣延時俊,人物輻湊,門庭如市。泰月給逾於太子,諫議大夫褚遂良上疏,以為:「聖人制禮,尊嫡卑庶,世子用物不會,與王者共之。庶子雖愛,不得逾嫡,所以塞嫌疑之漸,除禍亂之源也。若當親者疏,當尊者卑,則佞巧之奸,乘機而動矣。昔漢竇太后寵梁孝王,卒以憂死;宣帝寵淮陽憲王,亦幾至於敗。今魏王新出閣,宜示以禮則,訓以謙儉,乃為良器,此所謂『聖人之教不肅而成』者也。」上從之。

上又令泰徙居武德殿。魏徵上疏,以為:「陛下愛魏王,常欲使之安全,宜每抑其驕奢,不處嫌疑之地。今移居此殿,乃在東宮之西,海陵昔嘗居之,時人不以為可;雖時異事異,然亦恐魏王之心不敢安息也。」上曰:「幾致此誤。」遽遣泰歸第。

辛未,徙死罪者實西州,其犯流徒則充戍,各以罪輕重為年限。

敕天下括浮游無籍者,限來年末附華。

以兼中書侍郎岑文本為中書侍郎,專知機密。

夏,四月,壬子,上謂諫議大夫褚遂良曰;「卿猶知起居注,所書可得觀乎?」對曰:「史官書人君言動,備記善惡,庶幾人君不敢為非,未聞自取而觀之也!」上曰:「朕有不善,卿亦記之邪?」對曰:「臣職當載筆,不敢不記。」黃門侍郎劉洎曰:「借使遂良不記,天下亦皆記之。」上曰:「誠然。」

六月,庚寅,詔息隱王可追復皇太子,海陵剌王元吉追封巢王,謚並依舊。

甲辰,詔自今皇太子出用庫物,所司勿為限制。於是太子發取無度,左庶子張玄素上書,以為:「周武帝平定山東,隋文帝混一江南,勤儉愛民,皆為令主;有子不肖,卒亡宗祀。聖上以殿下親則父子,事兼家國,所套用物不為節限,恩旨未逾六旬,用物已過七萬,驕奢之極,孰雲過此!況宮臣正士,未嘗在側;群邪淫巧,昵近深宮。在外瞻仰,已有此失;居中隱密,寧可勝計!苦藥利病,苦言利行,伏惟居安思危,日慎一日。」太子惡其書,令戶奴伺玄素早朝,密以大馬棰擊之,幾斃。

秋,七月,戊午,以長孫無忌為司徒,房玄齡為司空。

庚申,制:「自今有自傷殘者,據法加罪,仍從賦役。」隋末賦役重數,人往往自折支體,謂之「福手」、「福足」;至是遺風猶存,故禁之。

特進魏徵有疾,上手詔問之,且言:「不見數日,朕過多矣。今欲自往,恐益為勞。若有聞見,可封狀進來。」征上言:「比者弟子陵師,奴婢忽主,下多輕上,皆有為而然,漸不可長。」又言:「陛下臨朝,常以至公為言,退而行之,未免私僻。或畏人知,橫加威怒,欲蓋彌彰,竟有何益!」征宅無堂,上命輟小殿之材以構之,五日而成,仍賜以素屏風、素褥、幾、杖等以遂其所尚。征上表謝,上手詔稱:「處卿至此,蓋為黎元與國家,豈為一人,何事過謝!」

八月,丁酉,上曰:「當今國家何事最急?」諫議大夫褚遂良曰:「今四方無虞,唯太子、諸王宜有定分最急。」上曰:「此言是也。」時太子承乾失德,魏王泰有寵,群臣日有疑議,上聞而惡之,謂侍臣曰:「方今群臣,忠直無逾魏徵,我遣傅太子,用絕天下之疑。」九月,丁巳,以魏徵為太子太師。征疾小愈,詣朝堂表辭,上手詔諭以「周幽、晉獻,廢嫡立庶,危國亡家。漢高祖幾廢太子,賴四皓然後安。我今賴公,即其義也。知公疾病,可臥護之。」征乃受詔。

癸亥,薛延陀真珠可汗遣其叔父沙缽羅泥孰俟斤來請昏,獻馬三千,貂皮三萬八千,馬腦鏡一。

癸酉,以涼州都督郭孝恪行安西都護、西州刺史,高昌舊民與鎮兵及謫徙者雜居西州,孝恪推誠撫御,鹹得其歡心。

西突厥乙毘咄陸可汗既殺沙缽羅葉護,並其眾,又擊吐火羅,滅之。自恃強大,遂驕倨,拘留唐使者,侵暴西域,遣兵寇伊州;郭孝恪將輕騎二千自烏骨邀擊,敗之。乙毘咄陸又遣處月、處密二部圍天山;孝恪擊走之,乘勝進拔處月俟斤所居城,追奔至遏索山,降處密之眾而歸。

初,高昌既平,歲發兵千餘人戍守其地。褚遂良上疏,以為:「聖王為治,先華夏而後夷狄。陛下興兵取高昌,數郡蕭然,累年不復;歲調千餘人屯戍,遠去鄉里,破產辦裝。又謫徙罪人,皆無賴子弟,適足騷擾邊鄙,豈能有益行陳!所遣多復逃亡,徒煩追捕。加以道塗所經,沙磧千里,冬風如割,夏風如焚,行人往來,遇之多死。設使張掖、酒泉有烽燧之警,陛下豈得高昌一夫斗粟之用?終當發隴右諸州兵食以赴之耳。然則河西者,中國之心腹;高昌者,他人之手足;奈何糜弊本根以事無用之土乎!且陛下得突厥、吐谷渾,皆不有其地,為之立君長以撫之,高昌獨不得與為比乎!叛而執之,服而封之,刑莫威焉,德莫厚焉。願更擇高昌子弟可立者,使君其國,子子孫孫,負荷大恩,永為唐室籓輔,內安外寧,不亦善乎!」上弗聽。及西突厥入寇,上悔之,曰:「魏徵、褚遂良勸我復立高昌,吾不用其言,今方自咎耳。」

乙毘咄陸西擊康居,道過米國,破之。虜獲甚多,不分與其下,其將泥孰啜輒奪取之,乙毘咄陸怒,斬泥孰啜以徇,眾皆憤怨。泥孰啜部將胡祿屋襲擊之,乙毘咄陸眾散,走保白水胡城。於是弩失畢諸部及乙毘咄陸所部屋利啜等遣使詣闕,請廢乙毘咄陸,更立可汗。上遣使齎璽書,立莫賀咄之子為乙毘射匱可汗。乙毘射匱既立,悉禮遣乙毘咄陸所留唐使者,帥諸部擊乙毘咄陸於白水胡城。乙毘咄陸出兵擊之,乙毘射匱大敗。乙毘咄陸遣使招其故部落,故部落皆曰:「使我千人戰死,一人獨存,亦不汝從!」乙毘咄陸自知不為眾所附,乃西奔吐火羅。

冬,十月,丙申,殿中監郢縱公宇文士及卒。上嘗止樹下,愛之,士及從而譽之不已,上正色曰:「魏徵常勸我遠佞人,我不知佞人為誰,意疑是汝,今果不謬!」士及叩頭謝。

上謂侍臣曰:「薛延陀屈強漠北,今御之止有二策,苟非發兵殄滅之,則與之婚姻以撫之耳。二者何從?」房玄齡對曰:「中國新定,兵凶戰危,臣以為和親便。」上曰:「然。朕為民父母,苟可利之,何愛一女!」

先是,左領軍將軍契苾何力母姑臧夫人及弟賀蘭州都督沙門皆在涼州,上遣何力歸覲,且撫其部落。時薛延陀方強,契苾部落皆欲歸之,何力大驚曰:「主上厚恩如是,奈何遽為叛逆!」其徒曰:「夫人、都督先已詣彼,若之何不往!」何力曰:「沙門孝於親,我忠於君,必不汝從。」其徒執之詣薛延陀,置真珠牙帳前。何力箕踞,拔佩刀東向大呼曰:「豈有唐烈士而受屈虜庭,天地日月,願知我心!」因割左耳以誓。真珠欲殺之,其妻諫而止。

上聞契苾叛,曰:「必非何力之意。」左右曰:「戎狄氣類相親,何力入薛延陀,如魚趨水耳。」上曰:「不然。何力心如鐵石,必不叛我!」會有使者自薛延陀來,具言其狀,上為之下泣,謂左右曰:「何力果如何!」即命兵部侍郎崔敦禮持節諭薛延陀,以新興公主妻之,以求何力。何力由是得還,拜右驍衛大將軍。

十一月,丙辰,上校獵於武功。丁巳,營州都督張儉奏高麗東部大人泉蓋蘇文弒其王武。蓋蘇文凶暴,多不法,其王及大臣議誅之。蓋蘇文密知之,悉集部兵若校閱者,並盛陳酒饌於城南,召諸大臣共臨視,勒兵盡殺之,死者百餘人。因馳入宮,手弒其王,斷為數段,棄溝中,立王弟子藏為王;自為莫離支,其官如中國吏部兼兵部尚書也。於是號令遠近,專制國事。蓋蘇文狀貌雄偉,意氣豪逸,身佩五刀,左右莫敢仰視。每上下馬,常令貴人、武將伏地而履之。出行必整隊伍,前導者長呼,則人皆奔迸,不避坑谷,路絕行者,國人甚苦之。

壬戌,上校獵於岐陽,因幸慶善宮,召武功故老宴賜,極歡而罷。庚午,還京師。

壬申,上曰:「朕為兆民之主,皆欲使之富貴。若教以禮義,使之少敬長、婦敬夫,則皆貴矣。輕徭薄斂,使之各治生業。則皆富矣。若家給人足,朕雖不聽管弦,樂在其中矣。」

亳州刺史裴莊奏請伐高麗,上曰:「高麗王武職貢不絕,為賊臣所弒,朕哀之甚深,固不忘也。但因喪乘亂而取之,雖得之不貴。且山東凋弊,吾未忍言用兵也。」

高祖之入關也,隋武勇郎將馮翊黨仁弘將兵二千餘人,歸高祖於蒲坂,從平京城,尋除陝州總管,大軍東討,仁弘轉餉不絕,歷南寧、戎、廣州都督。仁弘有才略,所至著聲跡,上甚器之。然性貪,罷廣州,為人所訟,贓百餘萬,罪當死。上謂侍臣曰:「吾昨見大理五奏誅仁弘,哀其白首就戮,方晡食,遂命撤案;然為之求生理,終不可得。今欲曲法就公等乞之。」十二月,壬午朔,上復召五品已上集太極殿前,謂曰:「法者,人君所受於天,不可以私而失信。今朕私黨仁弘而欲赦之,是亂其法,上負於天。欲席藁於南郊,日一進蔬食,以謝罪於天三日。」房玄齡等皆曰:「生殺之柄,人主所得專也,何至自貶責如此!」上不許,群臣頓首固請於庭,自旦至日昃,上乃降手詔,自稱:「朕有三罪:知人不明,一也;以私亂法,二也;善善未賞,惡惡未誅,三也。以公等固諫,且依來請。」於是黜仁弘為庶人,徙欽州。

癸卯,上幸驪山溫湯;甲辰,獵於驪山。上登山,見圍有斷處,顧謂左右曰:「吾見其不整而不刑,則墮軍法;刑之,則是吾登高臨下以求人之過也。」乃托以道險,引轡入谷以避之。乙巳,還宮。

刑部以反逆緣坐律兄弟沒官為輕,請改從死。敕八座議之,議者皆以為「秦、漢、魏、晉之法,反者皆夷三族,今宜如刑部請為是。」給事中崔仁師駁曰:「古者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奈何以亡秦酷法變隆周中典!且誅其父子,足累其心,此而不顧,何愛兄弟!」上從之。

上問侍臣曰:「自古或君亂而臣治,或君治而臣亂,二者孰愈?」魏徵對曰:「君治則善惡賞罰當,臣安得而亂之!苟為不治,縱暴愎諫,雖有良臣,將安所施!」上曰:「齊文宣得楊遵彥,非君亂而臣治乎?」對曰:「彼才能救亡耳,烏足為治哉!」

貞觀十七年癸卯,公元六四三年

春,正月,丙寅,上謂群臣曰:「聞外間士民以太子有足疾,魏王穎悟,多從游幸,遽生異議,徼幸之徒,已有附會者。太子雖病足,不廢步履。且《禮》:嫡子死,立嫡孫。太子男已五歲,朕終不以孽代宗,啟窺窬之源也。」

鄭文貞公魏徵寢疾,上遣使者問訊,賜以藥餌,相望於道。又遣中郎將李安儼宿其第,動靜以聞。上復與太子同至其第,指衡山公主,欲以妻其子叔玉。戊辰,征薨,命百官九品以上皆赴喪,給羽葆鼓吹,陪葬昭陵。其妻裴氏曰:「征平生儉素,今葬以一品羽儀,非亡者之志。」悉辭不受,以布車載柩而葬。上登苑西樓,望哭盡哀。上自制碑文,並為書石。上思征不已,謂侍臣曰:「人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見興替,以人為鏡,可以知得失;魏徵沒,朕亡一鏡矣!」

鄠尉游文芝告代州都督劉蘭成謀反,戊申,蘭成坐腰斬。右武侯將軍丘行恭探蘭成心肝食之;上聞而讓之曰:「蘭成謀反,國有常刑,何至如是!若以為忠孝,則太子諸王先食之矣,豈至卿邪!」行恭慚而拜謝。

二月,壬午,上問諫議大夫褚遂良曰:「舜造漆器,諫者十餘人。此何足諫?」對曰:「奢侈者,危亡之本;漆器不已,將以金玉為之。忠臣愛君,必防其漸,若禍亂已成,無所復諫矣。」上曰:「然。朕有過,卿亦當諫其漸。朕見前世帝王拒諫者,多雲『業已為之』,或雲『業已許之』,終不為改。如此,欲無危亡,得乎?」

時皇子為都督、刺史者多幼稚,遂良上疏,以為:「漢宣帝云:『與我共治天下者,其惟良二千石乎?』今皇子幼稚,未知從政,不若且留京師,教以經術,俟其長而遣之。」上以為然。

壬辰,以太子詹事張亮為洛州都督。侯君集自以有功而下吏,怨望,有異志。亮出為洛州,君集激之曰:「何人相排?」亮曰:「非公而誰!」君集曰:「我平一國來,逢嗔如屋大,安能仰排!」因攘袂曰:「鬱郁殊不聊生!公能反乎?與公反!」亮密以聞。上曰:「卿與君集皆功臣,語時旁無它人,若下吏,君集必不服。如此,事未可知,卿且勿言。」待君集如故。

鄜州都督尉遲敬德表乞骸骨;乙巳,以敬德為開府儀同三司,五日一參。

丁未,上曰:「人主惟有一心,而攻之者甚眾。或以勇力,或以辯口,或以諂諛,或以奸詐,或以嗜欲,輻湊攻之,各求自售,以取寵祿。人主少懈,而受其一,則危亡隨之,此其所以難也。」

戊申,上命圖畫功臣趙公長孫無忌、趙郡元王孝恭、萊成公杜如晦、鄭文貞公魏徵、梁公房玄齡、申公高士廉、鄂公尉遲敬德、衛公李靖、宋公蕭瑀、褒忠壯公段志玄、夔公劉弘基、蔣忠公屈突通、鄖節公殷開山、譙襄公柴紹、邳襄公長孫順德、鄖公張亮、陳公侯君集、郯襄公張公謹、盧公程知節、永興文懿公虞世南、渝襄公劉政會、莒公唐儉、英公李世勣、胡壯公秦叔寶等於凌煙閣。

齊州都督齊王祐,性輕躁,其舅尚乘直長陰弘智說之曰:「王兄弟既多,陛下千秋萬歲後,宜得壯士以自衛。」祐以為然。弘智因薦妻兄燕弘信,祐悅之,厚賜金玉,使陰募死士。

上選剛直之士以輔諸王,為長史、司馬,諸王有過以聞。祐昵近群小,好畋獵,長史權萬紀驟諫,不聽。壯士昝君謩、梁猛彪得幸於祐,萬紀皆劾逐之,祐潛召還,寵之逾厚。上數以書切責祐,萬紀恐並獲罪,謂祐曰:「王審能自新,萬紀請入朝言之。」乃條祐過失,迫令表首,祐懼而從之。萬紀至京師,言祐必能悛改。上甚喜,勉萬紀,而數祐前過,以敕書戒之。祐聞之,大怒曰:「長史賣我!勸我而自以為功,必殺之。」上以校尉京兆韋文振謹直,用為祐府典軍,文振數諫,祐亦惡之。

萬紀性褊,專以刻急拘持祐,城門外不聽出,悉解縱鷹犬,斥君謨、猛彪不得見祐。會萬紀宅中有塊夜落,萬紀以為君謩、猛彪謀殺己,悉收系,發驛以聞,並劾與祐同為非者數十人。上遣刑部尚書劉德威往按之,事頗有驗,詔祐與萬紀俱入朝。祐既積忿,遂與燕弘信兄弘亮等謀殺萬紀。萬紀奉詔先行,祐遣弘亮等二十餘騎追射殺之。祐黨共逼韋文振欲與同謀,文振不從,馳走數里,追及,殺之。寮屬股慄,稽首伏地,莫敢仰視。祐因私署上柱國、開府等官,開庫物行賞,驅民入城,繕甲兵、樓堞,置拓東王、拓西王等官。吏民棄妻子夜縋出亡者相繼,祐不能禁。三月,丙辰,詔兵部尚書李世勣等發懷、洛、汴、宋、潞、滑、濟、鄆、海九州兵討之。上賜祐手敕曰:「吾常戒汝勿近小人,正為此耳。」

祐召燕弘亮等五人宿於臥內,餘黨分統士眾,巡城自守。祐每夜與弘亮等對妃宴飲,以為得志;戲笑之際,語及官軍,弘亮等曰:「王不須憂!弘亮等右手持酒卮,左手為王揮刀拂之!」祐喜,以為信然。傳檄諸縣,皆莫肯從。時李世勣兵未至,而青、淄等數州兵已集其境。齊府兵曹杜行敏等陰謀執祐,祐左右及吏民非同謀者無不回響。庚申,夜,四面鼓譟,聲聞數十里。祐黨有居外者,眾皆攢刃殺之。祐問何聲,左右紿云:「英公統飛騎已登城矣。」行敏分兵鑿垣而入,祐與弘亮等被甲執兵之室,閉扉拒戰,行敏等千餘人圍之,自旦至日中,不克。行敏謂祐曰:「王昔為帝子,今乃國賊,不速降,立為煨燼矣。」因命積薪,欲焚之。祐自牖間謂行敏曰:「即啟扉,獨慮燕弘亮兄弟死耳。」行敏曰:「必相全。」祐等乃出。或抉弘亮目,投睛於地,餘皆撾折其股而殺之。執祐出牙前示吏民,還,鎖之於東廂,齊州悉平。乙丑,敕李世勣等罷兵。祐至京師,賜死於內侍省,同黨誅者四十四人,餘皆不問。

祐之初反也,齊州人羅石頭面數其罪,援槍前,欲刺之,為燕弘亮所殺。祐引騎擊高村,村人高君狀遙責祐曰:「主上提三尺劍取天下,億兆蒙德,仰之如天。王忽驅城中數百人慾為逆亂以犯君父,無異一手搖泰山,何不自量之甚也!」祐縱擊,虜之,慚不能殺。敕贈石頭亳州刺史。以君狀為榆社令,以杜行敏為巴州刺史,封南陽郡公;其同謀執祐者官賞有差。

上檢祐家文疏,得記室郟城孫處約諫書,嗟賞之,累遷中書舍人。庚午,贈權萬紀齊州都督,賜爵武都郡公,謚曰敬;韋文振左武衛將軍,賜爵襄陽縣公。

初,太子承乾喜聲色及畋獵,所為奢靡,畏上知之,對宮臣常論忠孝,或至於涕泣,退歸宮中,則與群小相褻狎。宮臣有欲諫者,太子先揣知其意,輒迎拜,斂容危坐,引咎自責,言辭辯給,宮臣拜答不暇。宮省秘密,外人莫知,故時論初皆稱賢。

太子作八尺銅爐、六隔大鼎,募亡奴盜民間馬牛,親臨烹者,與所幸廝役共食之。又好效突厥語及其服飾,選左右貌類突厥者五人為一落,辮髮羊裘而牧羊,作五狼頭纛及幡旗,設穹廬,太子自處其中,斂羊而烹之,抽佩刀割肉相啖。又嘗謂左右曰:「我試作可汗死,汝曹效其喪儀。」因僵臥於地,眾悉號哭,跨馬環走,臨其身,剺面。良久,太欻起,曰:「一朝有天下,當帥數萬騎獵於金城西,然後解發為突厥,委身思摩,若當一設,不居人後矣。」

左庶子于志寧、右庶子孔穎達數諫太子,上嘉之,賜二人金帛以風勵太子,仍遷志寧為詹事。志寧與左庶子張玄素數上書切諫,太子陰使人殺之,不果。

漢王元昌所為多不法,上數譴責之,由是怨望。太子與之親善,朝夕同遊戲,分左右為二隊,太子與元昌各統其一,被氈甲,操手槊,布陳大呼交戰,擊刺流血,以為娛樂。有不用命者,披樹撾之,至有死者。且曰:「使我今日作天子,明日於苑中置萬人營,與漢王分將,觀其戰鬥,豈不樂哉!」又曰:「我為天子,極情縱慾,有諫者輒殺之,不過殺數百人,眾自定矣。」

魏王泰多藝能,有寵於上,見太子有足疾,潛有奪嫡之志,折節下士以求聲譽。上命黃門侍郎韋挺攝泰府事,後命工部尚書杜楚客代之,二人俱為泰要結朝士。楚客或懷金以賂權貴,因說以魏王聰明,宜為上嗣;文武之臣,各有附托,潛為朋黨。太子畏其逼,遣人詐為泰府典簽上封事,其中皆言泰罪惡,敕捕之,不獲。

太子私幸太常樂童稱心,與同臥起。道士秦英、韋靈符挾左道,得幸太子。上聞之,大怒,悉收稱心等殺之,連坐死者數人,誚讓太子甚至。太子意泰告之,怨怒逾甚,思念稱心不已,於宮中構室,立其像,朝夕奠祭,徘徊流涕。又於苑中作冢,私贈官樹碑。上意浸不懌,太子亦知之,稱疾不朝謁者動涉數月;陰養刺客紇乾承基等及壯士百餘人,謀殺魏王泰。

吏部尚書侯君集之婿賀蘭楚石為東宮千牛,太子知君集怨望,數令楚石引君集入東宮,問以自安之術。君集以太子暗劣,欲乘釁圖之,因勸之反,舉手謂太子曰:「此好手,當為殿下用之。」又曰:「魏王為上所愛,恐殿下有庶人勇之禍,若有敕召,宜密為之備。」太子大然之。太子厚賂君集及左屯衛中郎將頓丘李安儼,使詗上意,動靜相語。安儼先事隱太子,隱太子敗,安儼為之力戰,上以為忠,故親任之,使典宿衛。安儼深自托於太子。

漢王元昌亦勸太子反,且曰:「比見上側有美人,善彈琵琶,事成,願以垂賜。」太子許之。洋州刺史開化公趙節,慈景之子也,母曰長廣公主;駙馬都尉杜荷,如晦之子也,尚城陽公主;皆為太子所親昵,預其反謀。凡同謀者皆割臂,以帛拭血,燒灰和酒飲之,誓同生死,潛謀引兵入西宮。杜荷謂太子曰:「天文有變,當速發以應之,殿下但稱暴疾危篤,主上必親臨視,因茲可以得志。」太子聞齊王祐反於齊州,謂紇乾承基等曰:「我宮西牆,去大內正可二十步耳,與卿為大事,豈比齊王乎!」會治祐反事,連承基,承基坐系大理獄,當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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