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孫丑章句下·第十四節作者:佚名孟子去齊,居休。公孫丑問曰:“仕而不受祿,古之道乎?”曰:“非也。於崇,吾得見王。退而有去志,不欲變,故不受也。繼而有師命,不可以請。久於齊,非我志也。”譯文及注釋譯文孟子離開齊國,住在休地。公孫丑問他:“做官而不接受俸祿,是古時候的道理嗎?”孟子說:“不是,在崇地的時候我見到齊王,退下來我就有離開的想法,我不想改變這種想法,所以就不接受俸祿。後來發生了戰爭,不能夠申請離開。長期留在齊國,不是我的想法。”注釋1.休:地名。在今山東滕縣北。崇:地名。2.師命:師旅之命,指發生戰爭。上一章回目錄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