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珽
蔡珽(?—1743)字若璞,號禹功,別號無動居士,又號松山季子,漢軍正白旗人。康熙三十六年進士,歷官翰林院掌院學士兼禮部侍郎,吏部、兵部尚書兼左都御史和正白旗漢軍都統,署直隸總督。雍正初年曾賑直隸災荒以印券給貧民,以工代賑,屢被參劾免官。雍正五年(1727)判斬監侯。乾隆八年卒。有《守素堂詩集》等。► 0篇詩文
兩陷囹圄
蔡珽與年羹堯本來都是為雍正辦事的,而且蔡珽還是由年羹堯向雍正引見的。康熙六十一年(1722)八月,當蔡珽接替年羹堯出任四川巡撫,去熱河陛見時,在年羹堯的安排下,謁見了胤禛,從此便成了胤禛的心腹。因此,兩人關係一度比較友好。但是後來卻因為某些原因出現了爭執。蔡珽做巡撫時,將年羹堯說好之人題參,後來,年羹堯的親信王景灝做巡撫又再將蔡珽說好之人題參。由此而見,蔡珽與年是有一定過節的。及至事情發展到年已無法再容忍蔡的境地,年首先拿先任夔州知府程如絲開刀。雍正元年(1723),他疏劾程如絲販賣私鹽,殘害鹽商。而蔡珽則針鋒相對,奏稱程如絲“為四川第一好官”。兩人矛盾深化。至少到雍正三年正月,雍正對蔡珽的評價仍是“學問素優,人品端方”。到四年五月,雍正“看按察使程如絲是漢人內第一等人”。而此時,年羹堯“自持已功,故為怠玩,或誅戮太過,至此昏憒”,其“為川陝總督,貪婪放縱,網利營私”,引起了雍正猜忌之心和極大不滿。按理年羹堯本是絕頂聰明之人,但是卻不知鳥盡弓藏之理。雍正認為年羹堯與“蔡珽之奏各相懸殊”,“將此事著石文悼審明”。石文悼似乎摸透了雍正的心理,便極力為程如絲開脫。奏報程如絲“實系冤抑”。初次交鋒,年已然占了下風。
其實,除了雍正本身對年有疑心外,本身年就有很多劣跡,著實令人難以同情。如“川員赴任過陝者,必今重送贄儀,並講明到任後規禮等語”,“各官盡皆趨赴年羹堯或差人請安或附廩送禮”,同時扶植親信等,這些怎能讓本就極其過敏的雍正能安坐龍床。
雍正二年(1724),蔡珽又上疏朝廷說:“四川不產白鉛,開採非便”,以此對抗年羹堯請在川陝“開採、鼓鑄”之事。接著年又參劾蔡珽凌辱重慶知府蔣興仁,迫使其“氣憤自殺,事後以病卒”奏聞。部議將他革職擬斬,而雍正卻以“非軍民錢糧”為由,令“酌情減等”,後改“協嘖”,雍正仍不同意,說:“大臣可殺而不可辱,何得將封疆大吏解京協嘖,著另議。”十一月,蔡珽被押解回京。正當蔡珽被押回北京辦罪時,雍正三年(1725)正月,年羹堯敗露,使蔡珽有了轉機。二月雍正召見蔡珽,認為他的獲罪“系年羹堯參奏”,於是免其罪。授為都察院左督御史,李維鈞被革職,蔡珽署直隸總督。不難看出,蔡珽的陰差陽錯的上升,與年的無可挽回的下落是同步進行的。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雍正四年四月,雍正以蔡珽領事多,先後解其左都御史,都統事,七月,解吏部尚書,十月,因徇庇直隸昌尹營參將楊雲棟貪污軍餉一事,部議革職,雍正命降授奉天府尹。此時,在雍正眼裡蔡珽已變為“一粗率輕薄,言過於實之人,況量淺舞巧,滿腔私慾”。
前此,當岳鍾琪代替年羹堯任川陝總督時,蔡珽入對,“言鍾琪叵測”,真是一石激起千層浪,先是逼得岳鍾琪“不勝惶惑,要辭去川陝總督而委以侍從閒散之官”。五年(1727)三月,雍正得知此事後,立即嚴旨追查。並且安慰岳鍾琪“此明系蔡珽程如絲等鬼魅之所為”,並且說:“從前朕用岳鍾琪為陝西總督時,蔡珽在朕前奏稱岳鍾琪不可深信”,然而“岳鍾琪到京,則在朕前甚稱蔡珽”,“岳鍾琪實大有功於蔡珽,而蔡珽亦不應以讒言報之也”,此時,雍正的態度很是明朗,表現出了對蔡珽的極大不滿。
蔡珽因此被從奉天召京師審問。在審問過程中,雍正憶起在伏法舉人汪景祺的《西征紀實》一書中記有蔡珽撫川時,曾接受虁州知府程如絲賄賂之事。對此,“蔡珽亦云曾受過程如絲銀六萬六十兩,金子九百兩是實”,程如絲更是瀟灑“也不在乎是誰保舉的,若能事事見得,即系蔡府丞保舉又何妨,不然就是特用的也見不得”,雍正只能慨嘆“天理昭彰,膽寒毛骨為之悚然”。
九月,刑部疏參蔡珽“從前四川巡撫任內,屢蹈重罪,部議革職”,並將蔡珽的罪狀歸納為十八條,“按律應斬立決,雍正令議斬監候”。六年(1728年)二月,管理旗務的多羅郡王德昭上疏,說又查出蔡珽家私藏朱批奏摺三件,應照大不敬律立斬。此時,蔡珽正在四川聽審,雍正令立即逮至京師。
其實,真正促使雍正對蔡珽下決心判定,是因為他曾為黃振國翻案。雍正四年三月,直隸總督李紱抵任。先是,左都御史蔡珽薦其故吏已革知縣黃振國,起用為河南信陽州知州,巡撫田文鏡劾黃振國貪劣不法。李紱由廣東來京陛見,奏言振國無罪,文鏡以紱與振國同年,劾其袒護。
四年十二月,浙江道御史謝濟世參奏田文鏡貪虐不法,諭責謝濟世自恃言官,胸懷詭詐,令大學士、九卿等嚴訊具奏。訊得濟世自認風聞無據,顯系受人指使,要結朋黨,擾亂是非,擬斬決。雍正已隱約感覺到蔡珽、李紱、謝濟世有結黨之嫌。在雍正眼裡,甚至在整個清朝皇帝眼中,朋黨都是十惡不赦的。雍正曾頒發諭旨:“解散朋黨至再至三”。對於此案,雍正認為“究其根源,皆黃振國一人而起”,遂下令將黃振國立即處決。謝濟世被發配阿爾台充軍。蔡珽仍定斬刑,監侯處決。可見,對科甲朋黨,雍正是恨之切、痛之深。
七年十月,以謝濟世在阿爾台軍前,供出昔年參田文鏡出於李紱、蔡珽之授意,上召見廷臣,命紱隨入。諭曰:“朕在藩邸,懶於交接,人所共知,並不知蔡珽、李紱之姓名。至田文鏡之在河南,公忠為國,而蔡珽、李紱以其參劾黃振國等,遂極為陷害,朋比為奸,指使謝濟世捏款誣參,欲令言臣挾制朕躬,必遂其私願而後已”,“此風不可長”。
蔡珽直到雍正十三年乾隆即位才得赦免。出獄後,再未任職,默默無聞,乾隆八年,悄然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