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休
韓休(673年-740年6月8日),字良士,京兆長安(今陝西西安)人,唐朝宰相,鳳閣舍人韓大敏之侄,洛州司戶韓大智之子。韓休出身於昌黎韓氏,制舉入仕,後被舉為賢良,歷任左補闕、主爵員外郎、中書舍人、禮部侍郎、虢州刺史、工部侍郎、尚書右丞。開元二十一年(733年),韓休受到中書令蕭嵩的舉薦,擔任黃門侍郎、同平章事。他生性剛直,數次犯言直諫,因與蕭嵩產生矛盾,被罷為工部尚書。後加太子少師,封宜陽縣子。開元二十八年(740年),韓休病逝,時年六十八歲,追贈揚州大都督,諡號文忠。寶應元年(762年),唐肅宗又追贈韓休為太子太師。► 5篇詩文
生平
早年經歷
韓休年輕時精通詞學,後考中制舉,累遷至桃林縣丞。
累職升遷
710年(景雲元年),李隆基被立為皇太子。當時,韓休被舉為賢良,併到東宮回答有關國政的策問,與校書郎趙冬曦被定為乙等,擢升為左補闕。
712年(先天元年),李隆基繼位,是為唐玄宗。此後十餘年,韓休也由左補闕累獲升遷,歷任吏部主爵員外郎、中書舍人、禮部侍郎,兼知制誥。
724年(開元十二年),山東地區發生旱災,唐玄宗遂命韓休與黃門侍郎王丘、中書侍郎崔沔等五名中樞官員補任州刺史其中,韓休出任虢州刺史。
後來,韓休因母親去世,離職歸鄉,並要求依禮制守孝,得到唐玄宗的批准。喪滿後,韓休出任工部侍郎,兼知制誥,又改任尚書右丞。
擔任宰相
733年(開元二十一年),侍中裴光庭病逝。唐玄宗讓中書令蕭嵩推舉朝臣,以接任侍中,蕭嵩便推舉韓休。韓休因此被任命為黃門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成為宰相,又加銀青光祿大夫。
起初,蕭嵩認為韓休生性柔和,易於控制,因此推薦他拜相。不料,韓休主政後,剛直不阿,對蕭嵩的意見多有矯正,因此與蕭嵩不和。宋璟嘆道:“沒想到韓休竟能如此,這真是仁者之勇啊。”
同年十月,韓休又與蕭嵩在唐玄宗面前爭論,並當面指責蕭嵩。蕭嵩為此請求退休。唐玄宗很不高興,將二人一同罷相,改任蕭嵩為尚書左丞相。韓休則改任工部尚書。
晚年生活
736年(開元二十四年),韓休加授太子少師,封爵宜陽縣子。
739年(開元二十七年),韓休病逝,終年六十八歲,追贈揚州大都督,賜諡文忠。
762年(寶應元年),唐肅宗又追贈韓休為太子太師。
軼事典故
奏請均賦
虢州位於西都長安與東都洛陽之間,皇帝時常移駕經過,供應輿駕的糧草賦稅極重。韓休擔任虢州刺史後,上奏朝廷,請求平均分攤賦糧於其他州郡。中書令張說將他的奏表駁回,道:“如果獨免虢州,就要移給其他的州,你這是刺史在謀取私惠。”韓休再次上表請求。僚吏勸道:“您這會違逆宰相之意。”韓休答道:“作為刺史不能救百姓之弊,何以治政!若因此得罪,我也心甘情願。”最終,朝廷同意了韓休的請求。
犯言直諫
韓休拜相後,萬年縣尉李美玉獲罪,唐玄宗特命將其流放嶺南。韓休諫道:“李美玉只是一個小官,所犯的也不是大罪。如今朝廷有大奸,尚且未被懲處,怎能流放這么一個小官。金吾大將軍程伯獻依恃恩寵,貪圖財利,住宅車馬,多有僭越。臣請先懲處程伯獻,再治李美玉之罪。”唐玄宗不同意。韓休堅持道:“李美玉這樣的小官都不能容,那么像程伯獻這樣的巨猾怎能不問!陛下如不懲處程伯獻,臣便不會流放李美玉。”唐玄宗認為韓休懇切率直,便同意了他的請求。
韓休為相
韓休生性耿直,常諫言時政得失。唐玄宗每次稍有過失,便問左右侍從:“韓休知道嗎?”話音剛落,韓休規勸的諫疏就已送到。後來,唐玄宗悶悶不樂。侍從道:“自從韓休拜相,陛下沒有一天歡樂,為什麼不將他貶謫呢?”玄宗道:“我雖然瘦了,但國家卻富裕了。蕭嵩每次奏事,都會順著我的意思。我退朝之後,常睡不安穩。韓休多次諫言,我退朝之後,反而睡得安穩。我用韓休為相,是為國家社稷考慮。”
家庭成員
父親
韓大智,官至洛州司戶參軍。
兄弟
韓偲,官至秘書郎。
韓倩,官至殿中丞。
妻子
柳氏
兒子
韓浩,官至高陵縣尉。
韓洽,官至監察御史。
韓洪,官至邢州長史。
韓澣,官至郊社縣丞。
韓汯,官至諫議大夫。
韓滉,官至左僕射、同平章事。
韓□,官至京兆府錄事參軍。
韓渾,官至太常少卿。
韓洄,官至兵部侍郎。
墓葬發現
韓休與夫人柳氏的合葬墓位於西安市長安區大兆街辦郭莊村,於2014年發現,該墓深約11米,坐北向南,墓道至墓室總長約40米,由長斜坡墓道、4個過洞、5個天井、甬道和墓室組成,雖然遭到嚴重盜擾,但墓葬形制基本完整。在發掘中,發現墓道、過洞、天井部分僅在牆面隱約有白灰層以及紅色影作木構痕跡,過洞僅存一個壁龕未被盜掘,出土陶俑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