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承勛
范承勛(1641-1714年),字蘇公,號眉山,自稱九松主人,遼寧撫順人,隸屬漢軍鑲黃旗。大學士范文程第三子,福建總督范承謨之弟。康熙二十三年,舉廉吏,擢內閣學士。二十五年,擢雲貴總督,歷官至雲貴總督。三藩之亂時,督運糧餉於湖廣、雲南,有功勞。三十三年,遷都察院左都御史。三十八年,任兵部尚書,加太子太保。五十三年,卒。► 0篇詩文
人物生平
范承勛,字蘇公,文程第三子也。以任子歷官御史、郎中。康熙十九年,譚弘叛,聖祖命承勛與郎中額爾赫圖如彝陵,趣將軍噶爾漢戰,並督湖廣轉粟運軍。二十年,師進攻雲南,命趣軍督餉如故。二十二年,還京,監崇文門稅。二十三年,上命九卿舉廉吏,承勛與焉,遷內閣學士。二十四年,授廣西巡撫,疏免容縣、鬱林州追徵陷賊後逋賦;定諸屬徵米,本折兼納。二十五年,擢雲貴總督,疏定雲南援剿兩協駐軍地,裁貴州衛十五、所十,改并州縣,並增設縣七。二十七年,湖廣兵亂,雲南時歲鑄錢,錢壅積,軍餉十之三皆予錢,軍勿便。會移左協赴尋甸,遂鼓譟為變,省城兵亦將起應,承勛誅其渠二十一人,亂乃弭。遂疏罷雲南鑄錢,以銀供餉。二十八年,番阿所殺土目魯姐走匿東川土婦安氏所,忄互出掠為民害。事聞,上命郎中溫葆會承勛等如東川檄安氏獻阿所,斬之。
雲南自吳三桂亂後,康熙二十一年訖二十七年,逋屯賦當補徵,承勛疏請分年附徵,上命悉蠲之。二十九年,疏定雲南秋糧,本折兼納,貴州提督馬三奇請軍餉折銀,承勛疏言:“折賤困兵,折貴病民,宜以時損益。秋成,各府察巿值,本折兼納。”三十一年,疏設永北鎮,罷洱海營,增置大理府城守將吏。三十二年,入覲。
三十三年,遷都察院左都御史。六月,江南江西總督傅拉塔卒,上難其人,以授承勛。並諭:“承勛堅定平易,當勝此任。”承勛上官,琉移鳳陽關監督駐正陽關。江西民納糧,出貲俾吏輸省城,謂之腳價,尋以違例追入官,承勛疏請罷追,部議不可,上特允其請。江南地卑濕,倉谷易朽蠹,承勛疏請“江蘇、安徽諸州縣,歲春夏間,以倉谷十二三平糶,出陳易新”。又以江南賦重,疏請“州縣經徵分數,視續完多寡為輕重。康熙十八年後逋賦分年附徵,俾寬吏議,紓民力”。皆如議行。三十五年,淮、揚、徐諸府災,疏請發省倉米十萬石,續借京口留漕鳳倉存麥,治賑,民賴以全。三十八年,授兵部尚書。三十九年,命監修高家堰堤工。四十三年,工成,加太子太保。五十三年,卒。
承勛初授廣西巡撫,入辭,上誡之曰:“汝父兄皆為國宣力,汝當潔己愛民,毋信幕僚,沽名妄作。”及自雲貴總督入覲,上方謁孝陵,承勛迎謁米峪口,上曰:“汝父兄先朝舊臣,汝兄復盡節。朕見汝因思汝兄,心為軫戚。不見汝八九年,汝鬚髮遂皓白如此。郊外苦寒,以朕所御貂冠、貂褂、狐白裘賜汝。汝且勿更衣,慮中風寒。明日可服以謝。聖祖推文程、承謨舊恩,因厚遇承勛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