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
李貞(627年-688年10月12日),唐太宗第八子,母燕德妃。官至太子太傅,被先後封為漢王、原王、越王。武則天當政時,李貞因起兵失敗而飲毒自盡。開元五年(716年),唐玄宗將李貞、李沖重新改葬,追諡號為敬。► 36篇詩文
生平
封爵變遷
貞觀五年(631年),李貞封漢王,貞觀七年(633年),任徐州都督。貞觀十年(636年),改封原王,旋改封越王,任揚州都督,實封八百戶。貞觀十七年(643年),任相州刺史,貞觀二十三年(649年),加滿千戶。就在這一年,父親唐太宗逝世,九弟李治繼位,是為唐高宗。
後世遺址
唐代名樓之一的越王樓,規模宏大、樓高10丈,歷經三載建成與滕王閣、黃鶴樓、岳陽樓並列“中國唐代四大名樓”。
為唐太宗李世民第八子越王任綿州刺史時(公元656年-661年)所建,李貞曾上奏於唐高宗李治,強調奉命鎮守大西南,守邊關、揚天威、布帝德,讓綿州百姓可朝夕望闕叩拜,
墓葬發現
李貞墓位於陝西禮泉縣煙霞公社興隆村以東。該墓為昭陵陪葬墓之一,南臨泔河,北有公路通過,再北向約十公里,即九嵕山太宗昭陵。1972年9月16日,陝西醴泉縣縣政府對該墓進行發掘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