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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溫

呂溫

呂溫(771~811) 字和叔,又字化光,唐河中(今永濟市)人。德宗貞元十四年(798)進士,次年又中博學宏詞科,授集賢殿校書郎。貞元十九年(803),得王叔文推薦任左拾遺。貞元二十年夏,以侍御史為入蕃副使,在吐蕃滯留經年。順宗即位,王叔文用事,他因在蕃中,未能參與“永貞革新”。永貞元年 (805)秋,使還,轉戶部員外郎。歷司封員外郎、刑部郎中。元和三年 (808)秋,因與宰相李吉甫有隙,貶道州刺史,後徙衡州,甚有政聲,世稱“呂衡州”。► 114篇詩文 ► 4條名句佳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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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呂溫是封建時代非常難得的一位開明法學家和法律實踐者。呂家為唐代世宦名門,溫祖呂延之官至浙江東道節度使,父呂渭官至禮部侍郎,呂溫兄弟四人皆有才名,以文學稱世。呂溫幼年從父學,及長,師事著名學者陸贄研習《春秋》,並從梁肅學詩,詩文為時人賞識。進士及第的次年又中博學宏詞科,授集賢殿校書郎。與同時

歷史功績

呂溫在法律思想上強調明刑立威,認為治理國家必須“權之以法制、董之以刑罰”;但又認為刑罰是道德的輔佐,刑罰的運用必須服務於“導之以德”,以達到使人“遷善遠罪”的目的。為了維護封建法制的嚴肅性和力求執法公正,他提出了兩個主張:①反對“功臣恕死”的規定,認為功不可以不賞,罪不可以不刑;信賞必罰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