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惠卿
(1032—1112)宋泉州晉江人,字吉甫。仁宗嘉祐二年進士。與王安石論經義多合,遂定交。神宗熙寧初,累遷集賢校理,判司農寺,參與制訂新法。進知制誥,判國子監,與王同修《三經新義》。又知諫院,為翰林學士。熙寧七年,任參知政事,堅行新法。後與王安石交惡,出知陳州、延州、太原府。哲宗紹聖中,歷知延安府,築米脂諸寨以備西夏侵擾。徽宗時,因事安置宣州,移廬州。有《莊子解》及文集。► 7篇詩文
平步青雲
嘉佑二年(1057年),呂惠卿登進士,任真州推官。任期滿後進入京城,拜見王安石,與王安石討論經義時意見有許多相合的地方,二人因此訂交。
熙寧二年(1069年),設定「制置三司條例司」,以指導新法的施行,吸收了大批有志改革之士,並以王安石和陳
北宋期間的王安石變法,雖然在頒布後都產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還是極大地促進了社會的發展,神宗時期國家收入進一步提高,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強地主的兼併勢力,並依靠軍事制度上的幾個行之有效的改革取得了如熙河開邊等軍事成就。
作為王安石變法的第二號人物,呂惠卿在變法革新中發揮了